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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为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安全生产:1乙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令和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搞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2、乙方必须按国家、行业相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过监理、甲方审批签字。现场实施时必须方案在先。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坚持保养制度,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4、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生产标语、标牌,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警示牌。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维护设施作业,并保持工地周边整洁。5、乙方应按照国家消防法规定,在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规范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6、现场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7、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8、乙方应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现场和本工程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以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9、乙方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且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同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管、协调、领导责任。10、乙方必须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专款专用。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11、乙方须将各班组的安全管理纳入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并将《工地安全管理规定》传达到各个工人,落到实处。(二)、文明施工:1、乙方必须按本协议第(六)条“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布置施工场地。2、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搞好环境保护,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扬尘及噪声,做到施工不扰民。3、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场容场貌,并按照市容管理规定实行“景观化”管理和标准化管理,保持市容的整洁美观。4、乙方应保持工地人员生活环境的清洁卫生,承担施工区域内灭“四害”及消毒任务。5、乙方应施工现场职工食堂的卫生状况必须达到国家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6、乙方应配合公安机关对施工现场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7、乙方负责办理相关的排污、噪声及夜间施工手续,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8、乙方在未征得甲方的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在施工现场悬挂、张贴任何广告、宣传单等。(三)、乙方应严格执行以下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范及标准:—《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96—《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9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5027-9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门钢管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四)、安全检查1检查时间1.1每周由监理单位专职安全员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1.2甲方工程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和项目各施工单位在每月的10日—15日、25日—30日对施工现场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1.3甲方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每月对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2检查内容:主要针对“三宝、四口、五临边”、脚手架、井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火安全、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安全管理资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进行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3检查评价及考核:3.1由甲方工程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3.1.1每次检查,由甲方按照《项目部安全检查考核专用表》(见附表)对本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打分,项目监理部汇总整理,由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认可。3.1.2对汇总评分总分低于80分的判定为不合格,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次;汇总评分总分高于95分(含95分)的判定为优良,甲方对乙方奖励人民币2000元/次,汇总评分总分在80分—95分之间的判定为合格,无奖罚。同时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施工责任方负责对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整改期限为一日),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施工责任方按照上述的违约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2在甲方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每月进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对安全文明单项得分倒数第一名,且分数低于80分的施工现场,施工责任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0—2000.00元,非乙方直接责任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同等金额的违约金。(五)、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违约责任:1发生安全事故,施工责任方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安全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否则,施工责任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00-100000.00元。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施工责任方应认真从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3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施工责任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0—20000.00元;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施工责任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00元-100000.00元;发生一起火灾或爆炸事故(不管有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施工责任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0—20000.00元。若施工责任方为分包单位,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0—10000.00元。4发生安全工伤事故,单次总费用(含医疗非、误工费等)在30000元以下的,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单次总费用(含医疗非、误工费等)不小于30000元,不大于50000元的,乙方承担全部费用的70%,甲方承担30%;发生重大伤残事件或死亡事件的,甲、乙双方按照各70%:30%承担总费用。5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并保持市标化工地标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拾万元整。6如乙方未能按监理或甲方的要求和指示做好文明施工、清运垃圾、成品保护等工作,监理或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以追偿。7乙方未按项目监理或甲方的书面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的,乙方须承担¥500~1000元/条·次的违约金;在第二次整改期限内仍未完成的,乙方须承担¥300元/条·次的违约金。8在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缺陷修复的整个过程中,乙方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提供工程所需的安全保卫以及为毗邻财产的物主和所有者、公众和其它人提供便利和保护所必需的工地范围内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及围栏、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对自身、甲方、相邻单位(个人、行人或物品)、第三人所造成的任何损害均由乙方及责任人承担相应经济、法律及道义责任。9乙方应遵守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市政设施、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防尘和场外污染等的管理规定。若违反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或被媒体曝光,给乙方自己、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政府部门罚款),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2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由此引起任何纠纷和索赔均由乙方承担并自行解决。若由此导致甲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赔,并在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10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加强对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11每次安全检查的同时一并检查文明施工,检查的评判标准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内的相关要求。检查中查出文明施工未达到要求的,施工责任方按照下表中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重大危险点(源)出现安全隐患。由甲方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出现以下重大危险点(源)未达到安全要求的,施工责任方按照下表中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3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由甲方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有以下表中的不安全作业环境,施工责任方按照下表中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4施工单位应进行教育并严控施工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由甲方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以下不安全行为,施工责任方按照下表中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序号事项要求违约金金额一安全文明1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泥浆、污废水不直接排放,设置吸烟处、无随意吸烟,场地清爽、洁净100元/处2材料堆放按平面布局堆放,堆放整齐,挂牌,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堆放整齐并挂牌,工完场地清100元/处3现场住宿办公、生活、作业区明显划分,在建工程内无住宿,周围环境安全、卫生,防煤气中毒、蚊虫叮咬措施有效200元/次4现场防火灭火器材配置合理,消防措施建立,高层消防水源满足要求,动火经监理审批并设人监护100元/处5标识标牌按规范设置,安全标语有警示作用,宣传栏、50元/处1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50000~¥100000元/次的违约金。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乙方须承担¥100000~¥200000元/次的违约金。16违约金连带责任及安全教育16.1处以违约金的施工责任方主体单一的,由施工责任方自行承担;当责任主体不单一时,主要责任施工方承担对应违约金,连带责任施工方承担主要责任施工方违约金的30%。如:分包单位为了便于施工拆除了总包单位做好的防护、或擅自接电等,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包单位承担管理、监督不当的连带责任,处罚金额为分包单位处罚金额的30%。16.2安全教育16.2.1施工单位各工种的施工人员进场时,必须举行有监理参加的安全教育会议,每半月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强化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代人对安全教育记录签字。否则,施工责任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次。16.2.2每次处以2000元以下违约金的施工单位或个人,总包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施工责任方必须书面汇报教育心得。16.2.3每次处以2000—5000元违约金的施工单位必须停工半天,内部学习整顿,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甲方: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代表人:代表人:日期:日期:合同附件:1、《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标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201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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