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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7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申报指南一、资助类别及条件(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发经费资助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注册创办企业并独立纳税企业,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相关领域,并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发展或引领带动形成新的产业,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二)高校院所创新创业人才资助1.创业资助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蓉创办企业,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并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等,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属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相关领域。2.创新服务资助在蓉高校教师全职或兼职服务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在企业技术升级和新产品研发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并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等,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属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相关领域。(三)市校企联合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博(硕)士资助我市企业在职人员在参与“联合培养计划”的高校相关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攻读工程博(硕)士。(“联合培养计划”是市科技局为支持我市相关企业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工程博(硕)士,联合相关高校实施的市校企联合培养计划)资助专业范围:合作高校资助专业四川大学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的制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和生物工程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含高分子研究院)的材料工程专业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的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的集成电路工程专业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的机械工程专业,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的交通运输工程(运输)专业,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交通运输工程(设备监理)专业西华大学交通与汽车工程学院的车辆工程专业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和软件工程学院的农业信息化专业,管理学院和物流学院的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专业二、资助额度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研发经费资助;对高校院所创新创业人才按创业类、创新服务类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经费资助;对企业在职攻读博(硕)士人员按50%比例给予学费资助,在完成入学报到手续后发放。三、申报要求(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发经费资助1.申报人为“中科院或工程院院士”、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四川省“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在蓉高校院所和外地来蓉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入选“成都人才计划”创新类的高层次人才。2.高层次人才在蓉或来蓉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3.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二)高校院所创新创业人才资助1.高校院所创业资助(1)申报人为国内外高校院所硕士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科技人才。(2)创办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2.创新服务资助(1)申报人为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在蓉高校教师。(2)高校教师服务企业经所在单位同意,且担任在蓉企业技术负责人,与相关企业的合作时间在两年以上。(三)市校企联合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博(硕)士资助1.申报人为我市企业在职人员;2.攻读的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在市科技局确定的支持范围内;3.申报人与所在企业签定有培养服务协议,并承诺取得工程博(硕)士学位后在企业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三年。四、申报材料(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发经费资助1.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申报表;2.附件材料(复印件):(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职务证明;(2)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度财务报表等);(3)主要科技成果证明材料(授权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及相关权威部门检测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或科技成果评价报告、代表性论著、已立项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得的各级科技奖励等);(4)创新创业项目有关情况及其他相关资料。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证明材料、复印的材料需加盖相应公章),按顺序装订。(二)高校院所创新创业人才资助1.创业资助(1)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申报表;(2)附件材料(复印件):①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职务证明;②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度财务报表等);③主要科技成果证明材料(授权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及相关权威部门检测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或科技成果评价报告、代表性论著、已立项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得的各级科技奖励等);④创新创业项目有关情况及其他相关资料。2.创新服务资助(1)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申报表;(2)附件材料(复印件):①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职务证明;②服务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创新服务证明材料(申报人所在高校相关机构同意或委派其服务企业的证明材料、企业聘书或合作协议、服务企业期间获得的授权发明专利和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联合承担的各级科技项目、联合获得的各级科技奖励等);④其他相关资料。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证明材料、复印的材料需加盖相应公章),按顺序装订。(三)市校企联合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博(硕)士资助1.市校企联合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工程博(硕)士资助申报表;2.附件材料(复印件):(1)参与“联合培养计划”的高校工程博(硕)士录取通知书;(2)攻读工程博(硕)士学位学费缴费凭证;(3)申请人与所在企业签定的培养服务协议。协议应明确企业和个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工程博(硕)士培养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企业提供必要的培养条件、申请人取得工程博(硕)士学位后在企业的服务年限等;(4)申请人身份证;(5)申请人建设银行储蓄卡;(6)申请人所在企业与相关高校签订的人才联合培养协议或项目合作开发协议(非必备材料)。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出示相应原件。五、申报时限及渠道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分批评审(审核),其中: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资助、高校院所人才资助(创业类)项目的第一批评审节点为2015年3月,评审节点后申报的项目纳入下一批或次年评审范围;博(硕)士资助项目在每年入学报到后三个月内申报。项目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受理。六、联系方式受理部门:成都科技创新服务窗口受理地址:高新区创业路16号火炬大厦B座一楼咨询电话:85104750、85104759
本文标题: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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