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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师范食堂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发表时间:2006-1-1112:30:50浏览指数:浏览次数:5942学生食堂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生食堂管理,改善广大学生的生活,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如下:一.实行班长责任制:1.班长人选的确定:面向全校招聘,个人自愿报名,经学校综合考量确定。班长任期一年;任期内有违法、违纪、不服从领导和管理、危害学校集体利益,学校随时予以解聘。2.班长的职责:(1)班长为伙房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伙房工作的所有责任。从学校的全局出发,无条件地完成学校布置的有关的各项工作任务。(2)工作中以身作则,带领班内人员学习并带头遵守学校及有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上级有关领导的决定。(3)积极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安全生产,勤俭节约,保证及时、卫生、保质保量地为师生提供可口的饭菜。(4)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准确地控制利润,降低饭菜价格。3.班长的权限(1)伙食班日常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2)自主选择本班的工作人员,但须学校考察、批准,伙房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市卫生防疫站颁发的健康证(办证费用正式工全报,原有临时工报一半,新增人员自理)。每个伙房必须至少安排1名正式工。(3)按规定发放奖金及扣罚。(4)按规定和制度,经学校批准辞退工人。(5)除大宗和高值物品外,自主采购副食和蔬菜。二.人员、劳保待遇、工资:每班最多不超过7人。班长在现有大小伙房人员中自选5名,每班至少有1名正式工。临时工收100元保证金。劳保用品按有关规定发放,临时工离岗时,劳保用品按使用期限比例折扣,从保证金中扣除。原工作人员和一般临时工按原工资标准发放。三.利润范围及奖金:1.利润范围严格控制在8-12%范围内,超一罚一(没收利润超出部分,再处以同额罚款),低于8%则无奖金。2.奖金在严格控制利润的基础上,多劳多得。在现有学生数量下营业额低于20000元/月,则无奖金。每月高出20000元的部分不足5000元时乘以20%,高于5000元时乘以25%,作为本班的奖金。学校放假,按放假天数按比例折扣,星期不算。3.奖金发放比例大致按1.8:1.3:1(班长:组长:成员),除扣罚外班长可按本班实际上下浮动30%。发放数额名册应及时上报。四.伙食支出、收入和结算:1.支出:一切支出须经司务室办理。2.收入:一切收入必须通过收银机。不准私收现金。3.结算:月底由生活办统一结算,清库须由管理员、会计和班长共同进行。五.采购大宗物品、公物须经学校统一采购,蔬菜、副食可由各伙房自主采购,但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必须经食堂管理员或生活办人员验收价格、数量和质量。本办法试行期3个月,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成本过高现象,将予以扣罚,并收回采购自主权(仍由原采购员行使)。食品采购入帐须经主任签字,非食品采购入帐还须分管校长签字。六.炊事机械设备、用具的管理:1.各班炊事设备用具由各班使用,归学校所有,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故意毁坏,如有发生,责令其照价赔偿,并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班长任满,学校对所用设备严格检查、验收,发现非正常损坏,须照价赔偿。2.食堂的冰箱、馒头机、搅面机、鼓风机排气扇及电饼铛,每年每件(套)预拨维修费50元(西伙房馒头机100元);其他用具、物品每年每300元。全年共计:东伙房550元,西伙房600元,超支部分伙房自理。用电设备的维修费超支部分应与班长、组长的责任挂钩,即:组长首先负担分管范围的20%,班长负担10%,其余由全组人员平均承担。节余部分归该班所有。3.上述主要设备(冰箱、馒头机、搅面机、蒸车、排气扇及电饼铛)因使用时间较长或超过使用期而属非人为损坏,经学校研究可以添置和维修。地漏应使用过滤网,疏通费用从伙房维修费或奖金中支出。七.饭菜花样、质量及饭菜价格:总的指导思想是花样多,数量少,不剩菜,每天每餐面食种类不少于5种,菜不少于10种(早餐菜例外)。严禁出售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物。为杜绝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严禁采购和出售成品食物及非食品。严格控制饭菜价格,严禁菜价均价,实行高档菜高价、低档菜低价,按成本高低拉开菜价层次,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饭菜价格明码标价。八.营业场所及时间营业场所:在餐厅一、二楼设售饭窗口,西伙房窗口为1、2、3、4、17、18号,东伙房为5、6、7、8、15、16号,营业场所由班长抓阄决定。半年轮换一次,中途不再更改。营业时间:早上和中午严格按作息时间开饭,下午可根据实际适当提前,时间由生活办决定。允许开夜餐,星期天可全天营业。九.劳动纪律:按《管理条例》的要求执行。教工食堂管理办法1.人员、劳保待遇、工资:教工食堂用工2人,其中一人为负责人。临时工交纳100元保证金。劳保用品按有关规定发放,,临时工离岗时,劳保用品按使用期限比例折扣,从保证金中扣除。原工作人员和一般临时工按原工资标准发放。2.负责人:1)负责人的确定:经学校综合考量确定。任期一年,但任期内有违法、违纪、不服从领导和管理、危害学校集体利益,学校随时予以解聘。2)负责人的职责:作为伙房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伙房工作的所有责任。从学校的全局出发,无条件地完成学校布置的有关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以身作则,带领班内人员学习并带头遵守学校及有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上级有关领导的决定。安全生产,勤俭节约,保证及时、卫生、保质保量地为教工提供可口的饭菜。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准确地控制利润,降低饭菜价格。3)负责人的权限:伙食班日常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自主选择本班的工作人员,但须学校考察、批准,伙房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市卫生防疫站颁发的健康证(办证费用正式工全报,原有临时工报一半,新增人员自理)按规定和制度,经学校批准辞退工人。除大宗和高值物品外,自主采购副食和蔬菜。3.教工食堂利润范围及奖金:1).教工食堂不对外营业,原则上没有利润,但不能亏损,为了便于操作每月帐面利润范围严格控制在3.5%范围内,超一罚一(没收利润超出部分,再处以同额罚款)。2).奖金在严格核算成本的基础上,多劳多得。营业额低于2200元/月或亏损,则无奖金。每月高出2200元的部分不足500元时乘以25%,高于500元时乘以30%,作为本班的奖金。学校放假,按放假天数按比例折扣,星期不算。3).奖金发放比例大致按1.4:1(负责人:成员)。4).学校平日的接待任务,不计算营业额,按有关规定发补助。4.伙食支出、收入和结算:1).支出一切支出须经生活办办理。2).收入一切收入必须通过收银机。不准私收现金。3).结算月底由生活办统一结算,清库须由管理员和负责人共同进行。5.采购大宗物品、公物须经学校统一采购,蔬菜、副食可由伙房自主采购,但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必须经食堂管理员或生活办人员验收价格、数量和质量。本办法试行期3个月,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成本过高现象,将予以扣罚,并收回采购自主权(仍由原采购员行使)。食品采购入帐须经主任签字,非食品采购入帐还须分管校长签字。6.饭菜花样、质量及总的指导思想是花样多,数量少,不剩菜,每天每餐面食种类不少于2种,菜不少于4种(早餐菜例外)。严禁出售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物。为杜绝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严禁采购和出售成品食物及非食品。严格控制饭菜价格,严禁菜价均价。日照师范食堂管理条例为加强食堂管理,搞好师生的生活,特制定本条例如下:1、伙房班长不能顺利的开展工作;不坚持原则、徇私情、泄私愤;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接受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不服从学校的检查和监督,给学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可以随时予以解聘,并予以一定的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2、严格按卫生法的要求开展工作,采购、经营、出售腐烂变质和有毒食品的,扣除当事人当月全部奖金。未经验收的物品入库一律充公,验收人员不得签字报销。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和班长、验收人员承担一切责任。3、食品卫生常抓不懈,发现不卫生的行为和现象,按卫生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4、团结一致、文明礼貌,提倡用文明用语,服务育人,遵守纪律。发现以下违规行为和现象,每次扣当事人及相关人员10元:(1)除本食堂和检查人员外,外人(包括串岗人员和家属)进入操作间。(2)与同事和师生发生口角、打架。(3)用不文明语言、挖苦、说难听和伤人自尊的话,被学生反映或投诉的。(4)不按学校规定时间开饭,拖延开饭时间或在早午饭时间提前开饭超过1分钟的,扣相应的班长或窗口人员10元。晚饭以生活办规定时间为准。(5)强行卖剩菜或学生不要的饭菜者。5、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堵塞漏洞、不以方便谋私、认真计划和核算,降低饭菜成本和价格。对以下问题将视情况分别予以处理:(1)对机械设备不经常检查、保养或故意损坏设备用具的,须照价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2)乱拿、私分集体财物,开小灶吃饭,私自接待外人在食堂就餐,处以财物损失2倍的罚款,并扣除班长当月奖金;个人物品未经生活办批准私自带入操作间的,扣10元/次。(3)虚开假单据冒支或与实际不符的,处以当事人冒支额3倍罚款。(4)不随手关电灯等电器、水龙头,每次扣相关人员10元。(5)清库弄虚作假的,每次扣当事者100元。(6)对私收现金、出售人情饭被发现或有学生反映的,罚当事人50元。(7)每斤面粉应蒸1.4斤馒头,每个馒头按核算达不到标准的扣当事人和班长20元。(8)对每餐剩菜超过5%,造成浪费的扣班长和菜组长20元。(9)不认真计划和核算成本、原材料不及时用而腐烂损失、饭菜价格高于核算价格的10%以上,扣班长和当事人50元。(10)未经生活办批准私自配留操作间和库房钥匙的,扣当事人100元并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6、对拒不服从管理、顶撞或刁难检查人员,态度恶劣的,每次对当事人罚款30元,班长20元。在卫生检查中省级以上检查不合格的,按学校3倍扣罚奖金:市县级检查不合格的,按学校规定的2倍罚款。7、考勤:要求按时上下班,迟到15分钟扣2元,旷工每次扣10元,旷会扣5元;请假按时计算,每天8时(早2时、中午3时、晚3时),每时扣1元;下班时所有人应同时离开操作间,违反本规定者扣10元。考勤由生活管理员和班长具体操作实施。8、其它未尽事宜根据情况比照以上条款经研究再作处理。9、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生活管理人员工作考核办法为加强学校的生活管理、切实改善学校师生的生活,特制定生活管理人员工作考核办法如下:一、考核内容:1、相关生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是否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师生以诚相待,做到服务育人。2、从采购验收入手,切实落实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谁验收、谁负责;对食堂的采购要严格把关,重点是采购物品的质量、价格、数量,做好市场调查,保证采购的生活原料质量好、价格低,验收必须有记录。3、认真开展食堂的卫生安全检查,建立健全相关的卫生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检查,检查应有记录。4、认真审核饭菜的价格,对于学校集体食堂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应不定期对饭菜的价格进行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意见。5、积极听取师生对饭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能通过各种形式了解师生对生活方面的需求,并根据实际落实到实处,切实改进饭菜的花样、口味。二、考核方法:1、每学期末将由有关领导组织学生代表和常在食堂用餐的老师代表进行问卷调查,通过以上五条内容进行打分。2、问卷成绩将按照学生代表、老师代表和学校领导各占30%:30%:40%的比例计算出相应的分数。三、根据考核的分数(按100分计),当分数达到60、70、80、90时,生活办工作人员每人全年奖金分别为400、600、700、800元,同时仍享受学校其他福利和奖金。分数不足60时,学校将扣除全年(共9个月)的考勤奖。日照师范食堂卫生检查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搞好食堂卫生,提高师生生活质量,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由生活办会同学生生活部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周不少于两次对食堂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个人卫生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使我校食堂卫生状况达到一个新的水平,走上规范化。各个食堂应按区域作好分工,责任到人,按照各个区域的卫生标准,切实搞好。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及项目,按每条10元进行处罚,并提出警告,限期整改提高。检查区域和项目按现在实际情况,分为操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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