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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饲养场监督检查记录被检查单位地址法人姓名联系电话被检查单位陪同人员签名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配备消毒、隔离、诊疗、无害化处理、兽药和疫苗储存处理设施,动物防疫条件符合规定制定并执行免疫制度、用药及休药制度、检疫申报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畜禽标识制度;按要求报告年度动物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完整、真实养殖档案,记录存出栏、免疫、诊疗、兽药使用、消毒、无害化处理等信息;购进兽药记录完善。出场销售动物按要求进行检疫申报跨省引种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批畜禽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开展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并按照要求佩带标识。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原料药、违禁兽药、人用药、非法兽用生物制品。建立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开展疫病监测,对检测不合格的种用、乳用动物进行淘汰处理检查意见:整改结果:处罚情况:监督检查人员姓名执法证号2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屠宰场监督检查记录屠宰场(点)名称地址法人姓名联系电话被检查单位陪同人员签名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屠宰场四周设有围墙与外界隔离,设立门岗,出入口分开,入口有消毒池,生产区与生活区、行政区分开。设置与屠宰加工量相适应的隔离间、待宰间、急宰间、屠宰加工间、检疫检验室等。配备有检疫不合格动物、动物产品和污水、污物、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有车辆清洗和消毒的场地及设施,对运载工具清洗消毒建立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检疫申报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建立动物进场、屠宰、检疫、消毒、产品出库及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记录家畜凭有效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畜禽标识入场,经宰前检疫合格取得准宰通知书后才可屠宰出场(厂、点)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并附有检疫证明落实场地环境定期清栏、卫生消毒措施屠宰场“瘦肉精”自检情况检查意见:整改结果:处罚情况:监督检查人员姓名执法证号3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产品贮藏场所监督检查记录单位名称地址法人姓名联系电话被检查单位陪同人员签名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建立有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进库动物产品查证验物登记制度、消毒制度配备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并定期开展清洁消毒建立出、入场记录台帐,记录动物产品种类、数量、来源、检疫证号、货主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溯源信息入库动物产品附有有效检疫证明其它:检查处理意见:整改结果:处罚情况:监督检查人员姓名执法证号4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监督检查记录单位名称地址法人姓名联系电话市场主办单位陪同人员(或摊主)签名日期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或备注建立动物防疫和疫情监测制度动物及动物产品附有检疫证明建立定期清洗消毒制度;动物交易市场实行休市消毒或者市场区域轮休消毒制度,建立消毒记录具有死亡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或委托具有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单位处理。建立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有无害化处理记录其它:检查意见:整改结果:处罚情况:监督检查人员姓名执法证号5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诊疗机构监督检查记录单位名称地址法人姓名联系电话被检查单位陪同人员签名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或备注具有动物诊疗许可证;诊疗人员取得执业兽医从业资格证书无超范围进行动物诊疗活动设有专门诊疗室、手术室、药房、药柜免疫注射室(区)等功能区域具备清洗、消毒、诊疗、无害化处理等设施,配备与之规模相适应的消毒器械、检查器械、化验器械、手术器械和治疗器械建立完善的人员健康、培训管理、诊疗服务管理、兽药处方管理、药物管理、卫生消毒、动物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建立兽药采购使用记录、消毒记录,填写规范兽药使用符合规定建立疾病诊疗记录、处方记录,填写规范,病史资料记载完整做好诊疗活动中的卫生安全防护、隔离和废弃物处置等工作检查处理意见:整改结果:处罚情况:监督检查人员姓名执法证号6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监督检查记录被监督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被监督单位陪同人员签名检查日期监督检查主要情况记录检查内容存在问题记录或备注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进口兽药的有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及代理协议;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有销售代理书。提供所经营的兽药品种相关的合法资质证明文件,经营的每一批次的兽用生物制品能提供批签发证明文件。进货入库、销售等档案记录完善。药物按品种、规格、批号等有序存放;兽用生物制品按条件要求保存。无假、劣兽药、违禁药和超范围经营兽药。兽药标签符合规定。不将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定期对经营的兽药进行假、劣兽药清查其它:检查处理意见:整改结果:处罚情况:监督检查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本文标题:执业兽医注册申请表(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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