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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水矿集团公司矿山救护大队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作者:水矿集团文章来源:水矿集团点击数:164更新时间:2010-3-26各单位:《水矿集团公司矿山救护大队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已经集团公司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水矿集团公司矿山救护大队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应急预案目录一、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二、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三、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五、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六、事故应急救援资源信息七、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八、保障应急救援预案贯彻执行的措施九、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十、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和要求十一、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水矿集团公司矿山救护大队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应急预案一、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一)编制依据1、《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部分(2010年修订版)2、《矿山救护规程》2007年版(AQ1008——2007)3、水矿发[2005]465号文“水城矿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适用范围本抢险救援应急预案适用于水矿集团公司所属的生产矿井、新建矿井和改扩建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煤尘)爆炸、井下火灾、井下水灾、顶板等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和地方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煤尘)爆炸、井下火灾、井下水灾、冒顶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和平时的安全检查和演练工作。二、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一)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水矿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矿井、新建矿井和改扩建矿井及其周边地方煤矿均属于井工开采矿井,因受地下开采条件限制以及存在瓦斯涌出、煤与瓦斯突出、煤尘、火灾、顶板、透水等自然灾害因素的影响,在井下的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井下硐室、采空区域及其他生产作业场所均有可能发生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火灾、煤与瓦斯突出、水灾、冒顶等安全生产事故。(二)可能造成的后果当煤矿井下发生上述安全生产事故时,极有可能造成众多人员伤亡、巷道破坏、设备损坏及其他财产损失。三、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一)组织机构当矿井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矿井必须立即成立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事故矿井的矿长任总指挥,矿山救护大队长为指挥部成员,矿山救护大队其他指挥员协助大队长对矿山救护队进行指挥工作,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救援,对遇险人员进行急救。(二)组成人员1、根据事故类别及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下设以下几个应急救援专业组(1)事故抢险救援现场指挥组:由救护大队领导成员组成。组长:救护大队大队长成员:救护大队副大队长、总工程师(2)抢险救援组: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区域,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主要由所在片区救护中队和其他中队组成。组长:片区救护中队中队长或其他中队中队长成员:片区救护中队救护队员、其他中队救护队员(3)救援装备运输组:由救护大队和各救护中队司机组成。组长:大队汽车队长成员:全队驾驶员(4)后勤装备补给组:由救护大队后勤科和装备科人员组成。组长:后勤科长、装备科长成员:后勤服务人员2、职责分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各应急救援专业组在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安全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努力降低事故损失,具体分工如下:(1)事故抢险救援现场指挥组:根据事故类别及事故灾害程度对矿山救护队现场抢险工作具体负责指挥。调集抢险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和救援物资,并将抢险进度和事故现场情况随时报告抢险救灾指挥部。(2)抢险救援组:在事故抢险救灾现场指挥组的统一指挥下,对发生事故的矿井进行全面侦察和抢救遇险人员,安全迅速对事故进行抢险,将侦察到的现场情况和抢险救援进程及时如实汇报事故抢险救援现场指挥组。(3)救援装备运输组:听从事故抢险救援现场指挥组的命令,负责安全快捷地将抢险救援队伍和所需救援装备、救援物资运送至发生事故矿井的指定地点。(4)后勤装备补给组:听从事故抢险救援现场指挥组的命令,负责组织相关后勤人员将抢险救援装备、物资、材料搬运到救援装备车辆上,并运送到生产安全事故矿井,在事故现场进行组装调试,达到符合抢险救援要求,保证抢险救援装备运转正常,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一)事故报警响应1、救护队值班室值班员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值班员应立即按下电铃(作为预备铃),立即问清和记录事故内容,具体包括:事故单位名称、地点、类别、遇险人数、通知人姓名及单位;出动小队及人数、领队指挥员、记录人、出动时间,立即拉响警铃,发出事故警报,并向值班指挥员汇报,本事故抢险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启动。2、听到事故预备铃后,中队值班司机立即发动救援车辆并开出车库;中队正值班指挥员、正值班小队,立即跑步集合,面向汽车列队,小队长清点人数,听取电话值班员向领队指挥员报告事故情况后,领队指挥员立即发出上车出动命令。3、在值班队出动后,待机队在120秒内转为值班队,必要时与值班队一起出动,值班队、待机队同时出动后,工作队立即转为值班队。4、当矿井发生瓦斯或煤尘爆炸事故、火灾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救护中队必须出动不少于两个救护小队,其他事故根据事故大小、灾害程度确定出动小队个数,但出动不能少于一个小队。5、救援小队出动后,在到达事故矿井之前,救援人员换好战斗服,整理好装备,达到随时入井抢险要求。6、到达事故矿井后,全体救援人员携带救援装备按先后顺序下车,小队长组织小队人员进行战前检查,同时负责检查携带的救援装备是否符合下井抢险要求,等待抢险救援现场指挥组或救援组组长布置任务。7、到达事故矿井后,事故抢险救援现场指挥组成员或抢险救援组组长立即到抢险救灾指挥部了解以下情况: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类别、范围、遇险人员数量及分布,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区域的生产、通风系统,有毒有害气体,矿尘,温度,巷道支护及断面,机械设备及防灭火设施;已经到达的和可以动用的救护小队数量及装备情况等。8、领取抢险救援任务。事故抢险救援现场指挥组成员或抢险救援组组长应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和事故情况,迅速制定救援行动计划和安全措施,同时调动必要的人力和物力。9、事故抢险救援现场指挥组成员或抢险救援组组长将了解到的情况,领取的抢险救援任务向参加抢险的救援人员进行布置;在下达抢险救援任务时,必须向救援人员同时说明事故情况、行走路线、行动计划和安全措施。10、救援人员接受任务后,大队、中队指挥员(或小队长)立即带领救援人员入井实施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二)事故抢险救援重点采取的行动和措施1、事故抢险时的侦察(1)无论是什么类别的事故,都必须进行事故抢险侦察工作,为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事故抢险方案提供决策依据。侦察时,必须准确探明事故类别、影响范围、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及其所在位置,以及瓦斯、有毒有害气体、通风系统、巷道支护、设备设施等破坏情况。侦察时应做好必要的标记和详细记录。(2)侦察前,要做好人力和物力的准备,进入灾区进行侦察的小队人员不得少于6人,并带齐侦察时所需的必要装备和检测仪器仪表。(3)瓦斯或煤尘爆炸事故、火灾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侦察时要设待机小队。(4)只有在抢救人员的情况下,才可不设待机小队。(5)进入灾区侦察,除带齐必要的装备和检测仪器仪表外,必须规定返回时间,并用灾区电话或其他通讯设施与侦察小队保持不断联系,如没有按时返回或通讯中断待机小队应立即进入救护。(6)侦察行进中,在巷道交叉口设明显标记,防止返回时走错。侦察工作要仔细认真,做到有巷必查,在走过的巷道中要签字留名,绘制侦察路线示意图。对井下巷道不清楚时,小队应按原路返回。(7)侦察人员应明确分工,分别检查通风、气体浓度、温度、顶板等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把侦察结果标注在图纸上。(8)在整个侦察过程中,只要发现救护队员身体不适或氧气呼吸器发生故障难以排除时,侦察小队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报告救援指挥部,由待机小队继续完成侦察工作。(9)侦察结束后,救护小队长应向布置任务的指挥员汇报侦察到的情况。2、事故救援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和地点不同,进行如下救援工作:(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①处理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矿山救护队的主要任务是:灾区侦察,抢救遇险人员,抢救人员时清理灾区堵塞物,扑灭因爆炸产生的火灾,恢复通风。②最先到达事故矿井的救护小队在对灾区进行全面侦察的过程中,发现幸存者时必须立即为其佩戴自救器抢救出灾区,发现火源时要立即扑灭。③井筒、井底车场或石门发生爆炸时,在侦察确定没有火源,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应派一个小队救人,另一个小队恢复通风,若通风设施损坏不能恢复,应全部去救人。④爆炸事故发生在采煤工作面时,派一个小队沿回风侧、另一个小队沿进风侧进入救人,在此期间必须维持通风系统原状。⑤爆炸事故发生在掘进工作面时,派一个小队进入侦察或救人,另一个小队在井下基地待机,侦察完成后,灾区内有幸存人员时,两个小队同时进入救人。⑥处理爆炸事故时,小队进入灾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进入前,必须切断灾区电源,并派专人看守。B:保持灾区通风现状,检查灾区内各种有害气体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的破坏情况。C、穿过支架破坏的巷道时,应架好临时支架。D、通过支架松动的地点时,队员应保持一定距离按顺序通过,不得推拉支架。E、进入灾区行动必须谨慎,防止碰撞、摩擦等产生火花。F、在灾区巷道较长,有害气体浓度大、支架损坏严重的情况下,如无火源、人员已经牺牲时,必须在恢复通风、维护支架后方可进入,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2)火灾事故发生火灾事故的矿井在抢险时,抢险救援措施必须科学稳妥,在选择灭火方法时,要充分考虑火灾性质、发生地点、火灾范围、通风系统、瓦斯涌出变化及灭火的人力、物力等诸多因素。一般情况下,应尽可能采用积极灭火方法。在下列情况下,可采用隔绝方法和综合方法灭火:缺乏灭火器材或人力不足时;难以接近火源时;用积极方法无效或直接灭火对人员有危险时;采用积极方法不经济时;瓦斯涌出异常导致无直接灭火的时间和空间时。①用水进行直接灭火时,必须具备火源明确,水源、人力、物力充足,有畅通的回风道,瓦斯浓度不超过2%这四个条件后,才能用水进行直接灭火。灭火时,应从进风侧进行。在灭火的过程中,为了防止引起水煤气爆炸,水流不得对准火焰中心,应从火焰的外围喷洒,随着燃烧物温度的降低,逐步逼近火源中心。②扑灭电器火灾,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电源无法切断时,严禁使用非绝缘灭火器材灭火。③扑灭瓦斯燃烧引起的火灾时,不得使用震动性的灭火手段,对局部性瓦斯燃烧,一般采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用干粉灭火器不能扑灭的火灾或上隅角瓦斯燃烧等火灾,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采取封闭灭火措施。④灭火时,如果瓦斯浓度达到2%,并且仍在继续增加,矿山救护队全体人员和其它人员均必须立即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排除瓦斯;如果不能将瓦斯排除,救护队指挥员应会同抢救指挥部研究保证安全的新的灭火方案。⑤矿山救护队到达井下,已知发火位置有爆炸危险,在不需要救人的情况下,指挥员不得派小队进入着火地点冒险灭火或探险;已经通风的独头巷道如果瓦斯涌出仍然迅速增长,也不得入内灭火,应在远离火区的安全地点建筑密闭墙。⑥在密闭的火区中,如果发生爆炸,破坏了密闭墙,禁止立即派救护队员恢复密闭墙或探险。⑦扑灭不同地点火灾的方法Ⅰ:进风井筒中发生火灾,为防止火灾有害气体串入井下其它巷道,必须采取反风或停止主要扇风机运转的措施。Ⅱ:回风井筒发生火灾,风流方向不应改变,为防止火势增大,应减少风量。Ⅲ:独头巷道发生火灾时,要在维持局部通风机正常通风的情况下积极灭火。矿山救护队到达现场后,要保持独头巷道的通风原状,即风机停止运转的不要随便开启,风机开启的不要盲目停止,进行侦察后再采取措施。Ⅳ:平巷独头巷道发生火灾,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要在通风的情况下采用干粉灭火器、水等直接灭火。Ⅴ:火灾发生在平巷独头煤巷的回风段时,灭火时必须随时注意火源以里的瓦斯涌出变化,严禁用局部通风机风筒把火源以里的积聚瓦斯经过火点排出。如果情况不清应远距离封闭。Ⅵ:火灾发生在上山独头煤巷迎头,在瓦斯浓
本文标题:救护大队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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