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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学过程工作指南1、学期授课计划制定工作规程1.0目的学期授课计划是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是保证教学质量和完成学期教学任务的具体措施。2.0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院各学科(课程)的学期授课计划的制定。3.0职责3.1任课教师负责制订和执行学期授课计划。3.2教研室负责组织讨论和审查任课教师制订的学期授课计划,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由系(部)主任批准执行。3.3由系主任批准执行的学期授课计划,报教务处备案。4.0工作规程4.1教务处须在放假前一个月将授课计划(表)连同《教学大纲》、《授课任务书》和《教学进度计划》下达到系(部)。4.2系(部)应及时组织和安排任课教师制订出本学科的授课计划。4.3任课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必须根据校历、教学进度计划、教学大纲和授课任务书的要求认真制订出学期授课计划。4.4学期授课计划主要内容4.4.1选用教材(参考资料)4.4.2授课专业及班级4.4.3授课周次、课型、章节名称及内容摘要、课时表、课内外作业题数,阶段测验、复习、实验等安排,4.4.4附有编制说明以及教学顺序、授课时数(以两课时为一个教学单元并累计)、教学内容(还包括复习课、习题课、实验课、阶段测验等)、作业安排、教学方式、教具及主要参考书等。4.5教研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和审查学期授课计划,报系主任审核批准执行。4.6经系主任审批的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报教务处备案。4.7学期授课计划的更改。4.7.1审批后的学期授课计划一般不得随意更改,在执行过程中,任课教师如对学期授课计划作较少调整时,须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系(部)主任审批,并书面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4.7.2在教学内容和时数上如有增减,须经系(部)主任批准,教务处审核主管副院长批准。4.8教研室主任、系(部)、教务处、教学督导室要经常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4.9学期授课计划一式四份,报教研室、系(部)、教务处各一份,主讲教师留一份。25.0工作流程图工作流程相关部门(人员)使用的记录、表格教务处《教学大纲》、《下达教师授课任务书》《教学进度计划》系(部)《教学计划》教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研室《教学计划》、《教学大纲》OKNO系主任《教学计划》、《教学大纲》OKNO教务处(同上)OK教师(同上)6.0使用的记录和表格6.1《教学大纲》6.2《教学计划》6.3《下达教师授课任务书》2、教案编制(备课)工作指南1.0目的教师根据教学大纲、本课程的特点和学生具体情况,规划、组织教学活动,选择教学方法和程序,以保证课堂教学和生产实习教学质量。2.0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院教师对所任课程的理论教学和生产实习教学教案的编制(备课)。3.0职责3.1任课教师负责对所任课程的每一节课按规定要求编制教案(备课)。3.2系(部)主任负责审查本系(部)教师教案并签署意见。3.3教务处负责抽查教师教案并签署意见。3.4主管副院长负责对教务处签署的意见作出最后决定。教务处下达授课任务书系(部)安排授课教师系主任审核授课教师编制授课计划教研室讨论教师执行授课计划教务处批准34.0工作要求。4.1任课教师应首先领会教学大纲,熟悉教材,掌握教学内容,了解先修和后续课,搞好互相衔接。并根据学生情况、教学环境确定教学方法,了解所教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据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并结合学生实际,明确每次课讲授内容和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与技能。4.2要以提高教学效果为原则,认真构思研究教学方法。运用启发式教学,做到概念明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4.2理论课教案应以两节课为一个备课单元,生产实习课教案以一个分课题为一个备课单元。4.3备课形式。4.3.1备课应以个人为主;4.3.2系(部)的教研室应组织必要的集体备课,以统一教学目的、要求和进度,并明确各章、节、单元与实习教学目的和要求,解决教学重点和难点,期末复习要点及办法、教学内容及方法的教学改革等工作。每个教研室集体备课每学期不少于两次。4.4教案编制(备课)内容。4.4.1教案编制(备课)的主要内容有:科目、班别、授课日期、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内容要点、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具及参考书、复习、提问、课堂练习、课后小结、课外作业安排、时间分配、板书设计等;4.4.2任课教师应根据教案的要求,准备相关的教具,须认真做好教案分为教案首页和教学过程两大部分,都必须认真编制;4.4.3教师新开课程的“教学过程”必须是讲稿式,教师开重复课程三次以上(不包括三次)的“教学过程”可以用提纲式,但是符合写提纲式教学过程教案条件的任课教师必须要征得教研室和教务处同意后才能以提纲式编写“教学过程”;4.4.4任何教师每次上重复课程都必须重新写教案,不得用旧教案和复印教案。教案编制(备课)的时间;4.4.5任课教师必须在学期开课前备好一至两周课,并写出教案,开课以后必须至少在每次课的三天前编制好每次课的教案。5.0教案的审核、批准和更改5.1每学期开课前任课教师将编制的教案交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批准后方可授课。5.2系(部)、教研室每月须审阅一次本教研室的教师教案,并签署意见。教务处期中、期末抽查教师教案并签署意见。主管副院长对教务处签署的意见作出最后评定。经审查过的教案应严格执行。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可以作小的调整,但如需较大调整和更改时,须经系和教务处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方可更改。6.0教案的整理、保存6.1任课教师在每学期结束时应把学期授课计划、教案及讲稿整理装订好,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三年,以备参考及检查。47.0工作流程图工作流程相关部门(人员)使用的记录、表格任课教师《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关于制定授课计划的规定》OKNO教研室主任(同上)OKNO系(部)主任(同上)OK任课教师(同上)8.0使用的记录和表格8.1《教学大纲》、8.2《教学计划》8.3《关于制定授课计划的规定》3、课堂教学工作指南1.0目的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主要形式。是教师执行教案,具体实施课程教学的过程。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上课的效率和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的质量。为了规范上课过程,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工作规程。2.0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院教师的课堂教学过程3.0职责任课教师负责上课时按要求实施教案。4.0工作规程4.1上课的基本要求。4.1.1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知识体系和要求认真备课,持教案上课;4.1.2上课要目的明确。教师要从高职教育的特点出发,要明确思想道德教育、掌握知识技能、发展能力三个方面的教学目标,并指导学生对教学目标有明确的认识,上课的一切活动都要围绕教学的目标进行;教研室主任审阅系主任批准编制教案(备课)执行54.1.3上课要内容正确、重点突出,教师要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思想性,教学内容的组织要有系统性、层次性,上课讲解要抓住重点,以点带面;4.1.4教师授课应遵循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原则,按照高职教育的要求,结合本课程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和运用先进的教学方式和方法,运用“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法,注重吸收创新能力的培养;4.1.5教师讲授理论知识是概念要准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富有启发性,教师传授专业技能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标准和操作规范;4.1.6教师选择的教学方法必须适应教学内容、学生情况,教学方法要具有启发性,要努力在教学中把多种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注意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师生双方都处于积极主动的状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4.1.7教师要注意结合课程特点,合理使用直观教具,充分利用电教手段和设备以及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把传授的知识和技能形象化、实物化,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教学效果;4.1.8生产实习课要认真执行组织教学、人门指导(即操作项目明确、要领准确、示范动作规范)、巡回辅导、结束指导四个环节;4.1.8体育教师上课的基本要求:内容充实、科学合理、讲解及口令清晰,示范动作正确,注意运动保护,及时纠正学生错误动作,组织严密,纪律严明,及时按要求填写《教学日志》。4.2常规要求。4.2.1教师要严格守时,严格按照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上课,应提前三分钟进入教学场所,做到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不得随便离开课堂。4.2.2教师上课时应衣着整洁得体,举止大方,不得穿裤头、背心、拖鞋上课,严禁教师在课堂上开通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在课堂上吸烟4.2.3教师板书字迹工整、布局合理、设计美观,准确地体现教学的进程4.2.4教师应把学生课堂纪律的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重视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4.2.5教师要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体罚和侮辱学生。4.2.6教师授课应使用普通话。4.2.7授课结束前,教师应认真及时、如实地写出所受课程总结报告报教研室主任审核,并存放系(部)备查。65.0工作流程图工作流程相关部门(人员)使用的记录、表格任课教师《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任课教师《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任课教师《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任课教师《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任课教师《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任课教师《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任课教师《教学大纲》《教学计划》8.0使用的记录和表格8.1《教学大纲》、8.2《教学计划》4、课外作业布置和批改工作指南1.0目的为了巩固学生所学知识和培养其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教师每次授课后布置课外作业,并及时认真地批改。提前三分钟进入教学场所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按照教学原则讲授布置作业课后辅导、批改作业课堂答疑、提问教师持教案准备上课课堂教学结束72.0适用范围适用于教师布置和批改课外作业3.0职责教师负责布置课外作业并及时认真地批改4.0工作规程4.1课外作业的布置。4.1.1课外作业布置的要求:1)任课教师布置课外作业,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目的明确,难度适中,分量适当;2)教师布置课外作业在备课时就应认真筛选,作业题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各项基本功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3)教师布置的作业要形式多样,有利于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和发展多方面的能力;4)教师对所布置的作业要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完成的时间,并要求学生书面作业的形式要规范化;5)教师对作业中的难点要加强指导,但不能代替学生思考;6)对学生的实践性作业,教师也要及时检查指导并进行评价,不能放任自流;7)课外作业包括练习题、思考题、讨论题、课外实验等,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非书面的;8)一般要求每次授课都安排课外作业。4.2课外作业的数量。4.2.1教师要按照本们课程的教学要求布置作业4.2.2文化基础课每次课后布置作业4.2.3专业课(包括专业实训课)每章后至少布置一次作业4.3课外作业的批改。4.3.1任课教师必须及时批改作业,一般情况下,文化课的作业批改量占作业书的50%,专业课作业应全批全改,并在学生交作业后的第二周完成批改;4.3.2教师批改作业要注明批改时间,并做好批改情况的登记,判分及评语要客观公正、具体明确;4.3.3要教育学生在理解课程内容的前提下通过独立思考,有创造性地依时完成课外作业,严禁学生互相抄袭作业;4.3.4对没有按时完成作业或敷衍应付、抄袭作业的学生要及时教育,追交或令其补做。4.3.5每次批改作业后应在《学生作业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备查。85.0工作流程图工作流程相关部门(人员)使用的记录、表格授课教师《教师日常工作规范》《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授课教师《教学计划》授课教师《教学计划》授课教师《教学计划》授课教师《教学计划》6.0使用的记录和表格6.1《教学大纲》、6.2《教学计划》6.3《教师日常工作规范》5、课外答疑辅导指南1.0目的课外辅导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上课的一种补充形式,良好的课外辅导对提高教学质量具有积极意义。为进一步规范课外辅导,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工作指南。2.0适用范围适用于任课教师的课外辅导,以及教研室按规定安排、检查和指导任课教师的课外辅导。3.0职责3.1任课教师负责所任课程的课外辅导3.2系(部)主任负责课外辅导的安排、检查和指导工作。4.0工作规程4.1课外辅导的内容。4.1.1任课教师课外辅导的内容主要包括:答疑
本文标题:教学过程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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