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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职责,推进我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长泰县建立对乡镇(场、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泰政综[2008]20号)文件,对乡镇(场、区)教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于2009年3月17日—19日组织督导评估组分赴各乡镇(场、区)进行2008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现将督导评估结果进行通报,请各乡镇(场、区)对照通报,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认真解决教育发展和办学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辖区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教育质量提高,提升办学整体水平。附件:1、《长泰县对乡镇(场、区)2008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总表》2、《长泰县对乡镇(场、区)2008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综述》题词:教育工作考核通报抄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长泰县2008年度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总表序号评分项目A1领导职责A2教育经费与办学条件A3教师队伍管理A4教育事业发展总分名次B1确立地位B2履行职责B3教育经费B4办学条件B5助学制度B6队伍管理B7教育管理B8事业发展指标B9成人与学前教育乡镇C1C2C3C4C5C6C7C8C9C10C11C12C13C14C15C16C17C18C19C20C21C22C23C24C25C26C27C281岩溪镇34345343555544432133313231359412马洋溪旅游区34345343555635432133313231339323古农农场34345343455544432133313231359324林墩工业区34345343455534432133313231359245枋洋镇34345243555544432133312231359246兴泰工业区34345343555534432133313231339167武安镇34345343555434432133313231339078坂里乡34343343455544432133013231358889陈巷镇3434334345554443213001323155879对乡镇(场、区)2008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综述根据《长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泰县建立对乡镇(场、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泰政综[2008]20号)文件要求,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09年3月17日—19日组织督导评估组分赴各乡镇(场、区)进行2008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现将到乡镇(场、区)督导评估情况综述如下:一、主要成绩(一)领导职责:1、各乡镇(场、区)领导能把教育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把有利于促进教育优先、均衡发展的项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促进辖区内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如:坂里、枋洋、农场均投入资金建设、改造乡镇(场、区)中心幼儿园,实现我县每个乡镇(场)均有一所公办的中心幼儿园,发挥其示范作用,提高全县学前三年入园率和保教质量;长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区实验小学及中心幼儿园,拟征地88亩,投建25000平方米校舍和运动场地;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已兴建马洋溪中心小学(本部)、山重小学学生宿舍楼,重新装修后坊小学、山重小学教学楼;岩溪镇兴建湖珠小学、田头小学宿舍楼,拟建中心小学教学楼;坂里乡兴建正达小学学生宿舍楼;林墩工业区兴建中心宿舍楼等。2、各乡镇(场、区)都已建立乡镇(场、区)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主要领导能深入学校调研,协助解决教育发展和办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3、各乡镇(场、区)能依法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要求村(居)委会配合学校进村入户,做好辍学学生复学工作,并下达“复学通知书”。目前,全县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为99.85%,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为0.045%;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为96.26%,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为2.305%,均达到省规定的指标要求。(除陈巷镇初中入学率为91.6%,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3.08%;坂里乡在校生年辍学率3.35%;达不到省规定的指标要求外。)4、能够重视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组织入学工作,除枋洋镇6—15周岁智残人口入学率85.71%,低于省规定指标要求外,全县各乡镇(场、区)均达标。(二)教育经费与办学条件:1、全县各乡镇(场、区)多方筹措教育经费,改善辖区内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据统计,2007年、2008年两年共向上争取资金641.26万元,社会集资251.51万元,乡镇(场、区)投入630.73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扶困助学、奖学奖教以及师生生活补贴等。如:马洋溪生态旅游区投入238万元用于建设马洋溪中心小学、山重小学学生宿舍楼、装修后坊小学、山重小学教学楼;投入21万元用于师生生活补助,使辖区内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有明显提升;岩溪镇多方筹资85万元建设湖珠小学宿舍楼、餐厅,投资55万元,用于珪后小学、田头小学附属幼儿园改造;坂里乡向社会筹集资金67万元,建设正达小学学生宿舍楼;枋洋镇、坂里乡、古农农场均投入资金建设乡镇(场)中心幼儿园;长泰经济开发区规划投建“兴泰实验小学”,计划投资5000万元,征地88亩,目前,已完成首期建设的教学楼及学生公寓建筑面积7100平方米,工程造价1100万元;陈巷镇计划投资全面改造辖区内小学校舍;此外,林墩中心小学宿舍楼,武安珠坂小学教学楼建设都得到所在乡镇(区)的支持。2、各乡镇(场、区)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助辖区内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目前,我县中小学除部分中小学需资源整合外,已基本完成布局调整工作,县域学校布局合理,办学条件基本均衡。(三)教师队伍建设与教育管理1、关心教师学习、工作、生活,鼓励教师安心从教。各乡镇(场、区)在教师节、春节等节日,都能开展“送温暖”慰问教师活动,对退休老教师、重病教师、生活特困教师进行走访慰问;对坚持山区任教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设立奖教奖学制度,全县各乡镇(场、区)在教师节期间奖励表彰先进教育工作者,对教育教学突出者给予奖励,着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镇村两级奖教资金共19万元。2、建立扶困助学制度。各乡镇(场、区)贯彻落实“两免一补”政策,让所有的贫困学生都能继续上学。配套补助农村学校寄宿生营养餐工程,提高农村学生的生活水平。并协调各方关系,鼓励社会帮扶,资助家庭困难学生,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共资助学生459人次,发放资助金15.57万元。2008年,长泰三中还接收10名汶川映秀地震灾区学生,由民营企业及社会各界爱心资助,社会反响良好。3、指导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学校师生安全。陈巷镇十分重视平安校园建设,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周边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定期召开公安、司法、工商、文化、卫生、关工委、行政村(居)委会、学校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及时协调解决“平安校园”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乡镇政府的指导下,各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取缔校园周边小商贩,加大对网吧的清查力度,制止未成年人进网吧行长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乡镇(场、区)2008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报各乡镇(场、区):为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闽政教督[2008]41号)文件精神,督促乡镇(场、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依法履行为,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岩溪镇综治办、司法所、法庭、派出所积极开展“以法护航、关爱青少年”活动,深入学校上法制课,以案释法,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坂里乡以“和谐校园”创建工作为契机,加大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力度,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做到“细抓、实抓、严抓、常抓”,整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人力资源,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教学秩序,为师生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氛围。枋洋镇围绕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建章立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认真做好学校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其他乡镇(场、区)都能重视指导“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四)教育改革与发展1、全县2008—2008学年度“教育事业发展”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市指标要求: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为99.85%;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为0.045%;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为96.26%;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为2.305%;6—15周岁三类残疾人口义务教育入学率为98.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77.6%;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92.04%;15—24周岁人口非文盲率为100%;25—50周岁人口非文盲率为99.3%。2、在部分乡镇(场、区)能建立乡镇、村成人教育网络,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工作制度。文技校基本具备实用技术培训条件,定期开展文化扫盲,科技普及与培训,时政、普法、计生等宣传教育活动。并根据所在地区的产业特点和工业规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充分发挥文技校的办学功能,服务“三农”及当地经济建设。二、存在问题及建议1、乡镇(场、区)在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采取措施防止辍学方面,主要是初中控辍保学工作难度大,个别乡镇存在滑坡现象。建议:陈巷镇、坂里乡于每学期初根据学校提供辍学名单,下达“复学通知书”,并下达村(居)委会催生任务,配合学校进村入户宣传动员,利用春节外出打工返乡过年有利时机,对在外借读的学生要求出具有效的借读证明(含学号、班级、年级、学校、成绩等),力争在控辍保学方面能降低居高不下的初中在校生辍学率。2、在承担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负责举办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及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监管方面有待于加强。目前,全县乡镇(场、区)除兴泰、马洋溪正在规划外,均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但在幼儿园校舍建设、设施、设备装备、师资水平等方面各乡镇(场、区)悬殊较大,水平不一。建议各乡镇(场、区)根据辖区内人口出生率情况,认真规划中心幼儿园的办学规模,并逐年投入一定资金建设符合幼儿办学特点的独立校舍,装备办学的设备、设施,从而提高幼儿教育的保教质量和水平。3、在组织开展扫盲工作,办好乡镇(场、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方面,乡镇(场、区)重视程度不一,组织开展扫盲和技术培训活动和取得成效也有较大差距。个别各乡镇(场、区)文化技术学校的场所被挪作他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不健全,很少开展扫盲和培训活动。建议:各乡镇(场、区)继续重视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完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扫盲工作和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发挥其办学功能,服务当地经济建设。做到有年度教学(培训)计划、教学(培训)相关材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年终做好工作总结。4、扫除25—50周岁青壮年文盲的形势严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对县督导”评估扫盲部分评估标准的通知》(闽政教督[2009]12号)文件将原来15—24周岁扫盲工作,改为“扫除15—50周岁青壮年文盲”。要求到2010年,15—50周岁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2%左右。我县各乡镇(场、区)至今基本没有扫除25—50周岁青壮年文盲情况的材料可查,要切实完成省下达任务,仍需努力。建议:各乡镇(场、区)要建立25—50周岁青壮年文化户口台帐,可由村(居)委会落实登记造册,摸清底子。然后由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扫盲专业人员制定扫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实施,逐年完成扫除25—50周岁青壮年文盲任务。5、各乡镇(场、区)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实验设施、设备及信息技术装备、音、体、美、卫、劳技器材等办学设施水准与《福建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的指标要求尚有差距,若与新课程改革的标准比照差距较大。建议各乡镇(场、区)逐年投入一定资金配备中心幼儿园的办学设施、设备以及辖区内中小学校学生课桌椅更新,配合县政府装备中小学校数、理、化、音、体、美、卫、劳技课程实验仪器和教学设施,使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本文标题:教育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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