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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在我国的应用及改革建议范献亮摘要:从世界各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以及我国监管层对金融分业监管政策的放松来看,混业经营已成我国金融改革的趋势。而作为两大支柱的银行业与保险业的“相融相荣”是混业经营趋势中的重头戏。本文通过对各种银行保险发展模式的比较分析以及在我国实际运行情况的观察,对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模式改革提出了几点建议。关键词:银行保险分销协议模式金融服务集团模式ApplicationofbancassurancedevelopmentmodelinourcountryandreformsuggestionsFanXianliangAbstract:Lookingfromothercountries'financialmarketdevelopingprocessandsupervisionpolicyrelaxationinourcountry,wecangetthatthemixedmanagementisbecomingthetendencyofourcountryfinancialreform.Bemixedandbegloryofbankingindustryandinsurancebusinessistheclimaxinthefinancialreform.Thisarticlethroughcomparativeanalysisofeachkindofbancassurancedevelopmentmodelsandobservationofactualoperationalaspectsinourcountry,putforwardseveralproposalstoourcountrybancassurancedevelopmentmodelreform.Keywords:bancassurance;distributionalagreementsmodel;financialservicegroupmodel引言:银行保险这一概念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法国,最早的两家银行保险公司是1973年法国农业信贷和农业保险互助会成立的保险公司Soravie和法国投资银行Paribas旗下的银行保险公司。两家保险公司运用各自银行母公司的网点分销保险产品大获成功,之后这种方式逐渐被欧洲乃至全球金融业效仿,成为一种普遍的金融创新模式。我国的银保合作始于1996年,当时引入银行保险概念只是模仿其保险产品销售方式,即银行经营机构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利用其零售柜台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提供相应服务,向保险公司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在2001年前后,银行保险渠道异军突起,并很快成了我国保险销售渠道的三大支柱之一,银行保险代理手续费也成为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并且随着金融融合经营趋势的加强,我国银行保险的模式也不断发展。至今银行保险在我国已经引进发展十余年,对银行保险的研究一直是理论界的热门话题,目前我国银行保险究竟盛行哪种模式,发展程度如何以及哪种模式最适合我国国情就使本文在金融融合经营趋势下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一、银行保险的模式及特点银行保险的概念自产生起,就随着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模式的发展而不断升级,主要出现了三种有代表性的定义,依次从销售渠道、产品服务和经营策略三个层面上作出解释。从销售渠道层面,银行保险定义为保险公司出于发展业务的需要,利用银行成熟并且广覆盖的销售网络出售其保险产品,这是对银行保险最初发展阶段的解释;从产品服务层面,银行保险是指银行和保险公司联手向客户提供所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从经营策略层面,银行保险是指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经营的一种商业策略。与银行保险概念相对应的就是银行保险的运行模式。对于银行保险的发展模式,理论界尚未统一意见,较为一致的观点是分为:分销协议模式、战略联盟模式、合资公司模式和金融服务集团模式。也有学者认为分为三种,比如李烨、黄海峰(2007)认为应该分为协议销售/银行代理模式、战略联盟模式和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然而实际上内容基本一致,只是各个分类的覆盖面有所不同,故本文不在分类上做详细讨论,只是归纳比较流行的几种模式如下:1.分销协议模式(distributionalagreementsmodel)。这是银行保险发展的最初阶段通常采用的模式,这种模式是银行以获取手续费为目的,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关于销售产品的合作性协议,依靠自身的渠道为一家或多家保险公司独立销售或与银行产品捆绑销售保险产品。其基本特点是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以收取费用,银行与保险公司无资本合作,简便易行、成本较低,但该模式下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多采取“多对多”模式,不具有排他性,双方的联系比较松散,短期合作关系不是很稳定。2.战略联盟模式(strategicalliancesmodel)。战略联盟是指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排他性的长期战略合作协议,达成较为稳定的经营联盟。战略联盟模式与分销协议模式都是建立在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协议合作基础之上,但战略联盟模式涉及的合作协议不限于销售合作,还会扩展到产品开发、服务合作等其它方面。3.合资公司模式(jointventuresmodel)。这种模式是指由不同的公司或企业集团共同建立合资保险公司,本文特指银行与保险公司共同建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发和销售银行保险产品。银行和保险公司通过合资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在合资公司内部实现了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的融合。4.金融服务集团模式(financialservicegroupmodel)。这种模式是指通过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并购、发起设立子公司等方式建立金融服务集团,进行一体化运作,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根据巴塞尔委员会、证监会国际组织和国际保险监管协会1999年联合发布的《多元化金融集团监管的最终文件》,多元化金融集团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由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的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公司,需要接受两个部门以上的监管和满足不同的资本充足率1。相对于其它三种模式来看,这是银保合作一体化程度最高的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可以开发出更为综合的产品,并通过内部专业化分工协作,使产品与服务体系高度整合,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可见,分销协议模式和战略联盟方式都是契约合同的合作模式,而合资公司和金融服务集团是以资本纽带、产权统一而组成的,这使其有一种先天的稳定性和持久性,是银行保险一体化程度较高的模式。二、文献综述鉴于我国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法律环境和金融环境,理论界对于我国银行保险应该采用何种模式一直未有定论,本文现将比较典型的观点介绍如下:宋明岷、朱旭东(2000)2从银行保险的形成将银行保险分为协议合作、成立合资企业和收购三种模式。认为这三种模式各有利弊,但有一个共性,即银行与保险公司方都要面对对方的文化。尽管二者同属金融企业,但企业文化并不相同,差异很大。两种文化的渗透与融合是银行保险发展的内在客观要求,只是在不同的方式中,对这种渗透与融合的要求不同。协议合作中,只要能认识到对方的文化差异即可,对融合的要求很低;成立合资企业和收购模式则要求二者的文化相融合,否则在同一家企业内存在文化冲突。1凌晓东.多元化金融集团的监管:原则与方法.国际金融研究[J].1999(8):44-50.2宋明岷、朱旭东.欧洲各国银行保险的比较研究及对中国的意义.金融研究[J].2000(11):109-115.张志柏、田蓉(2001)3认为尽管我国金融业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我国的法律也未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但是我国依然存在着一些金融控股公司。认为由于保险公司实力远不如银行,应该以商业银行为集团公司;鉴于中国需要发展以保险业为主的大型金融集团,因此中国人寿与中国人保应该以其为集团公司组建新的金融控股公司。还可以考虑将它们作为半紧密层,附着到四大商业银行中去;或者采用其他的途径把它们有机地连接在一起。闻岳春(2007)4通过对起源地法国的银行保险发展历程及特点分析,认为建立产权一体化的金融控股集团模式,已成为解决不同金融行业融合时利益协调要求和风险阻隔要求双重目标的有效形式。在一体化经营的环境中,银行和保险公司同属一个金融集团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利益都要服从集团的总体利益,因此他们之间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针对我国银行保险中暴露出的银保合作层次偏低、合作短期化、随意性强、恶性竞争严重等问题,我们应该适当放松产权监管的严厉控制,根据形势的发展适时地对现行分业经营的立法限制逐渐修正,通过产业组织形态的重组,并健全相关的监管机制,实现将保险业务充分整合于银行的销售模式中,促进银保向纵深发展。池晶、赵茉(2006)5银行与保险的合作应该是长期的、利润共享与互惠互利的关系。目前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和银行签订的多是一年期的代理协议。这种短期的随意性很强的协议,无法保证未来稳定的保费收入来源。在目前我国银保双方尚不能进行资本参与或就某类特定产品的分销建立合资企业的时候,为维系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双方应签订长期协议,并明确界定银行与保险公司的责、权、利关系。银行专注于销售,保险公司专注于产品开发和人员培训。银行除收取手续费外,还应分享保险业务的部分利润。在条件成熟时,可通过建立资本纽带来促进寿险公司与银行的深层合作,成立专业性银行保险公司。李烨、黄海峰(2007)6认为不同金融机构在发展银行保险业务时,应纵观本机构所处的内外部环境,从法律环境、金融环境、历史因素、发展目的、资金规模、所有制结构六个方面进行分析,选择本机构最适宜的发展模式。而随着其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各金融机构也应适时调整银行保险发展策略和模式,以求在风险——收益维度上取得平衡,从而充分利用银行保险这种新兴的金融运营模式为本机构谋求最大化收益。3张志柏,田蓉.对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考察和研究.当代财经[J].2001(5):23-28.4闻岳春.法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中国金融[J].2007(6):63-65.5池晶、赵茉.论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的风险隐患与防范对策.社会科学战线[J].2006(3):84-86.6李烨,黄海峰.论银行保险发展模式的选择.金融与经济[J].2007(12):26-28.从以上观点可以看出,各位学者一致认为银行保险的分销协议模式是无效率的,究其无效率的原因是由于分销协议的短期性和随意性以及我国的“大银行小保险”现状导致双方博弈的结果是代理手续费用恶意竞争,保险公司利润空间狭小,最终不利于双方合作的继续进行。归纳诸位学者的观点可以发现,银行保险发展最终会从以契约协议为基础的分销协议和战略联盟模式趋向于以资本产权为纽带的金融服务集团模式。三、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现状及银行保险模式的现实选择(一)我国银行保险业绩现状纵观我国保险产品销售渠道发展历程,20世纪90年代初以中国人保为代表引入了团体直销渠道,1992年保险对外试点引入营销的产品销售方式。1996年银保合作开始,2001年前后,银行保险渠道异军突起,很快成为保险产品销售渠道的三大支柱之一。在这十年多的时间了,我国银行保险经历了启动、快速增长、规范发展三个阶段,尤其是2003年后我国国有保险公司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促进了银行保险业务的蓬勃发展,现在通过银行网点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已成为寿险公司重要的业务增长点和销售渠道。05001000150020002500300035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年份)(亿元)051015202530354045(%)银行保险保费(亿元)占人身险总保费比例(%)图12001年—2008年我国银行保险保费收入情况统计资料来源:2002年至2007年数据由历年《中国保险年鉴》整理而得2001年数据来源于:池晶、赵茉.论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的风险隐患与防范对策.社会科学战线[J],2006(3):842008年数据来源于:关颖、刘擘.试论提高银行保险业务内含价值的有效手段.河北金融[J],2009(4):142002年银保保费收入虽然有较大幅度增长,但是
本文标题:我国银行保险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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