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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作霖在东北全面卖国在统一东三省的过程中,为了取得日本的谅解和支援,张为日本的东北经济侵略大开方便之门,从而引发了严重的经济恶果。张作霖对东北中国利益的出卖方方面面。张作霖出卖经济主权方便日本资本家张作霖的卖国,不止体现在铁路路权一事上,相反,他对于东北中国权益的出卖体现在方方面面。在实业上,张作霖首先大力促进“中日合办事业”。1913年末,“满铁”打着“中日合办”的旗号,欲攫取辽阳、海城及鞍山一带的铁矿开采权。“满铁”佐藤公所长为此事专门拜望了当时在奉省已属实权人物的张作霖。张为买好日本对日中合办矿业一事不仅表示赞同,还为之出谋划策。他说:“在目前办理这种事业,如由总领事公开向都督提出,或者企图作为南满铁道会社的事业,恐怕都会引起民间的非议,所以,莫如不公开办理。如果作为适当的日本人个人事业,筹划日中合办,而着手进行,省议会方面也不一定特别反对。为了这些事业能够办成,本人也将不惜给予相当的协助”。落合总领事也主张在实施方法上“可让某一私人负责进行”。后来,日本经镰田弥助等人积极活动,奉省当局正式向“满铁”颁发了许可与执照,“满铁”以“振兴公司”的名义,攫取了鞍山一带铁矿矿区八处。张还允许日商大仓喜八郎等以私人身份在东北大办“合办事业”。当时由于东北土地商租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日本欲在中国发展“合办事业”的困难极大,张以其在此问题上的慷慨态度被日本方面看作是“无上的福音”。日本有关“中日合办事业”的各种交涉也取得了张的积极配合。伴随张势力的扩张,“中日合办事业”也在东北遍地开花。从统计上看,1917年以后,“合办企业”的数字有了迅速的增加。所谓的“合办企业”,实际上与日人单独经营无异,因为日方在企业中所得份额一般都会远远超过其应得之份,中方所获得的股份,常常不过是森林、矿山等自然资源,或者日方不能合法获得的部分。“中日合办事业”成为日本经济侵略的得力工具,对于东北中国民族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其严重的阻碍和破坏。张作霖出卖主权帮日本人买地同时,张作霖还允许日本人在东北购买土地。在与日方借款谈判的过程中张向日本人表示,日本要求矿山、土地等问题不用北京许可,“我就有有效的许可办法”。而“有效的许可办法”背后必然伴随着利权的大量流失。以土地买卖为例,1916年,日本以设厂用地为名提出购买土地要求,以满铁奉天公所长镰田弥助名义照会奉天省长:“敝会社拟在辽阳南立山车站附近购地设立工厂”,“拟请先行饬知该县知事……公平议价”。张很快复函照准。结果,满铁如愿以偿,于1917年购买了4158957平土地,1918年又购买了362216平。在所购土地中,用于设厂的只有161.3万平,其余用于修街市、建住宅、办医院、设学校等,严重侵害了中国主权。在日方购买土地的过程中,尽管采取了种种手段以隐蔽的方式进行,但还是激起了当地居民的强烈反对,张出面予以压服,保证了土地买卖的顺利进行。在统一东三省的过程中,为了取得日本的谅解和支援,张为日本的东北经济侵略大开方便之门,从而引发了严重的经济恶果。看两组数字就可明白张作霖卖国的惊人程度:日本对东北的商品输出,1913年为29,775,000元,到1918年增至69,452,000元,增加了一倍多;投资设厂方面,1903-1913年日本在中国新设工厂共154家,而在1914-1921年新设工厂达222家。新设的工厂,如冶炼、机械、火药、窑业、油脂、面粉、卷烟、造纸、制皂、制酒等厂,大都集中在东北。如此,日本势力得以在经济上全面渗透和控制东北。
本文标题:张作霖在东北全面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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