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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生产管理合理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年度、季度和月度采掘接替计划,编制科学、可行的弹性生产接替计划,保证接替线路清晰,确保采面接替的时间和空间,避免单一的接替线路。采面搬家、过地质构造、设备大修等原则上都只能安排在销售淡季,即每年5~10月。各矿要通过调整采掘部署,逐步实现高硫、低硫工作面配采,切实降低产品硫分。3.积极做好回采前期准备工作。要最大限度地查明采煤工作面的地质构造(断层、褶曲、煤层公岔等)、煤层厚度、结构、煤质变化情况,提前编制好回采工作面煤质计划及控制措施,瓦斯治理达标,回采工作面设备维护保养到位,生产所需备件、配件充足,接替工作面设备安装提前到位。4.适度超前回采准备。在矿井开拓、准备煤量符合规定的前提下,逐渐将矿井安全和回采煤量的可采期提高到不低于8个月,确保回采工作面接替适度超前(特别要保证工作面走向较长、矿井工作面接替线路单一、工作面瓦斯治理时间长、矿井主采工作面的接替正常),尽可能保证采面在旺季有备用工作面。5.完善矿井系统配套工程。重点是搞好井下采区供电、煤炭连续储(转)运、工作面通风、地面储煤场等配套工作,保证销售旺季煤炭能正常生产和运输,销售淡季能有效储煤。6.抓好劳动生产组织。各矿井单位要科学定编定员,充实一线队伍和技术力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建立完善以安全和效率优先的薪酬考核机制。将员工年休、培训与弹性生产组织有机结合,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和职工休息、学习需要,避免出现窝工、人浮于事的现象。矿井停产检修或煤炭销售淡季可安排职工年休和培训教育。7.合理计划矿井检修时间。原则上,大型矿井检修时间应不低于10天,中、小型矿井检修应不低于8天,且应安排在煤炭销售淡季或春节期间进行。各矿井应结合自身实际,在5月底前编制好停产检修计划报公司机运部备案,公司根据煤炭市场需求情况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各生产矿井在市场需求旺盛期、枯水期不得安排停产检修,在四季度的12月25日前必须组织正常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假。8.弹性组织生产。原则上,煤炭销售平稳期,要做到掘、抽、采并举;煤炭销售旺季,要以采为主,最大限度发挥矿井产能;煤炭销售淡季,要以生产优质煤、矿井检修、强掘、灾害治理、系统配套完善为主,减少或不生产无市场的煤炭,必要时可两班或一班生产。同时,在煤炭销售淡季,有条件的矿井应根据市场需求,做好煤炭的分类储存工作,但不能胀库。无条件的矿井要努力创造条件,逐步过渡实现分装、分运的煤炭销售,满足市场需求。9.合理分解生产计划。各矿井应根据煤炭产品市场、采掘接替、灾害治理、矿井产能等因素,按月合理分解矿井年度生产计划,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当年月度生产计划报公司生技部备案。三、考核办法(一)处罚1.各生产矿井销售部门、营销公司未按时完成年度市场分析预测报告,处罚矿长、营销公司负责人各2000元。2.各生产矿井销售部门、营销公司未按时完成季度、月度市场分析预测报告,处罚矿长、营销公司负责人各500元/次。3.各生产矿井销售部门、营销公司提供的年度、季度、月度煤炭市场分析预测报告准确性差,原则上预测量与销售量偏差超过10%,从而导致胀库或空库,处罚矿长、营销公司负责人各2000元/次。各矿井单位盲目组织生产导致胀库或空库,处罚矿长5000元/次,分管生产、技术的副矿长按系数执行。若因煤价博弈及用户临时增减产量(如电厂临时增减产量)导致的煤炭供求变化,要及时上报。4.各生产矿井未根据审定的年度、季度、月度市场分析预测报告,合理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年度、季度和月度采掘接替,编制的弹性生产接替计划不科学、可行,接替线路不清晰,不能保证采面接替的时间和空间,处罚矿长2000元/次,分管生产、技术的副矿长按系数执行。公司生产部门未根据公司审定的年度、季度市场分析预测报告,合理编制公司年度、季度生产作业计划,处罚部门负责人1000元/次。5.未做好接替采面回采前期准备工作、地质资料收集不及时、不准确;未制定好回采工作面煤质计划及控制措施;瓦斯治理未达标;回采工作面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生产所需备件、配件不足;接替工作面设备安装未提前到位,每有一项,处罚矿长5000元/次,分管生产、技术的副矿长按系数执行。6.矿井安全回采煤量的可采期低于8个月,处罚矿长5000元/次,分管生产、技术的副矿长按系数执行。7.各矿井单位在销售旺季煤炭不能正常生产和运输,销售淡季不能有效储煤,处罚矿长2000元/次;未按规定时间编制矿井年度检修计划,处罚矿长2000元。分管生产、技术、经营的副矿长按系数执行。8.各生产矿井单位在销售旺季安排职工年休或培训教育(特殊情况除外),处罚矿党政主要领导500元/人.次,其余副职按系数执行。9.各生产矿井在销售旺季安排停产检修以及在四季度的12月25日前未组织正常生产的,对矿班子成员按不低于5万元进行处罚。10.在煤炭销售平稳期,未做到掘、抽、采并举;在煤炭销售旺季,未做到以采为主,最大限度发挥矿井产能;在煤炭销售淡季,未以生产优质煤、矿井检修、强掘、灾害治理、系统配套完善为主,减少或不生产无市场的煤炭,必要时可两班或一班生产;在煤炭销售淡季,有条件的矿井未根据预测的市场需求,做好煤炭分类储存工作。每有一项,处罚矿长3000元/次,分管生产、技术的副矿长按系数执行。11.各矿井未根据煤炭产品市场、采掘接替、灾害治理、矿井产能等因素,按月合理分解矿井年度生产计划,并于3月底前将当年月度生产计划报公司生技部备案,处罚矿长3000元,分管生产、技术的副矿长按系数执行。(二)奖励1.各生产矿井销售部门、营销公司提供的年度、季度市场分析预测报告准确度高,能有效指导矿井合理安排生产,预测量与销售量偏差低于10%,奖励矿班子成员20000元,营销公司10000元。2.在煤炭销售淡季,采煤工作面组织一班生产,其余人员掘进在2月以上,奖励矿班子成员10000元。3.公司全年弹性生产组织较好,并顺利完成年度生产计划,对公司有功人员进行适当奖励。四、其它1.各矿井要针对自身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弹性生产考核管理办法。2.本考核管理办法每季度考核兑现一次。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考核上一个季度工作。
本文标题:弹性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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