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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伤保险条例的解读主讲人:杨玲律师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工伤保险的立法目的与作用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保障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化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2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中的一种,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商业保险的范畴;二者在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筹资办法、待遇水平等多方面均有所不同;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而参加商业保险则由企业自行决定。3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工伤保险条例中涉及的人员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工伤保险的受益人-上述单位的职工或雇工工伤保险的保险人: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4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事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5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工伤认定范围的扩大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6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工伤认定范围的扩大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7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8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工伤认定的主体、时限与受理部门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两类:一是工伤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此外,允许工会组织提出申请。工伤认定主体: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主体不同,时限也不同。(1)用人单位: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特殊情况,经社保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逾期未提出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2)个人申请: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9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应当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算;“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应当包括工伤事故导致的伤害结果实际发生之日;工伤事故发生时伤害结果尚未实际发生,工伤职工在伤害结果实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不属于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情形。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工伤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申报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工伤,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待遇的有关费用应由用人单位负担;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构成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12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工伤认定程序的简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13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回避制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回避适用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包括部门领导、一般工作人员,无论是否与工伤认定工作直接相关,凡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亲戚、同事、同学、老师、老乡等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作出工伤认定的,都需回避。14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工伤认定时限的中止某些工伤认定决定需要等待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结论的情况,在此期间应当中止工伤认定。例如:1、是否认定构成故意犯罪,需要等待法院的审理;2、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是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应等待交通管理机关的认定。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劳动能力鉴定的主体、受理机构、申请材料申请主体: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即因工受到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一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受理机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两级,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的初次鉴定申请;申请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2)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由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态、治疗情况等资料。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据此审查负伤职工的伤情是否处于稳定状态,能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16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人员构成、专家库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3、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鉴定步骤: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的申请时限: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提出,否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就具有法律效力。再次鉴定的受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该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复查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时限: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时限按照初次鉴定的时限执行,即: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结论应在收到再次或复查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遇特殊情况(病情复杂等),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不超过30日。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精神伤害能否要求工伤赔偿工作中受到的精神伤害不能要求工伤赔偿。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所受的肢体伤害,劳动者只有在工作过程中发生身体上的伤害时才能要求工伤赔偿,而对于如劳动者人格尊严和名誉等受到损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此外,对于劳动者因身体上的伤害而导致的精神上的伤害,也仅就该身体伤害进行工伤赔偿而不能将该身体伤害引起的精神伤害作为工伤进行赔偿。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工伤治疗期间的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提及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按照出勤对待的全部工资和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停工留薪期满后的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之前,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仍由用人单位支付。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增加一到四级增加3个月五、六级增加2个月七到十级增加1个月22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一至四级工伤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一级为27个月工资,二级为25个月工资,三级为23个月工资,四级为21个月工资。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工资的85%,三级为工资的80%,四级为工资的75%。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3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五至六级工伤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为18个月工资,六级为16个月工资。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60%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职工有权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七至十级工伤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为13个月工资,八级为11个月工资,九级为9个月工资,十级为7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变化工亡的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在初次核定时,抚恤金之和不高于工亡职工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6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awFirm金诺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Copyright©Winnersl
本文标题:新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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