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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附件7:徐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化办法一、各级专业技术职称岗位需完成的本科教学工作量表(单位:当量/每年)岗级公共课专业课科研型课堂教学教学相关合计课堂教学教学相关合计教学或教学相关专技二级320503701005015040专技三级320503701505020040专技四级310503601805023040专技五级290403302004024040专技六级270403102204026040专技七级260403002404028040专技八级245352802353527040专技九级245352802353527040专技十级245352802353527040专技十一级115351501003513540专技十二级115351501003513540说明:1)本表中课堂教学工作量的测算依据是在2005年学校实施的第二轮津贴分配方案各级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原规定工作量的基础上,结合2013年全校所应完成的课堂教学工作总量和各级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具体人数的实际进行的。2)教学相关工作包括指导青年教师(参见徐医〔2014〕109号、徐医〔2014〕108号)文件)、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组织或参加教研活动、主持或参加业务培训、试卷讲评、监考、学生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室开放等。3)课堂教学工作量和教学相关工作量都为必须完成部分,不能相互补充。附件: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说明1.所有教师都应以承担全日制本科生教学工作作为基本任务。教授、副教授在聘期内至少应讲授两门全日制本科生课程,且至少有一门为必修课;讲师在聘期内至少讲授一门全日制本科生必修课;每位教师承担的本科课程门数不得超过6门;2.《徐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化办法》中工作量表规定的课堂教学的当量数是指必须完成的承26担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成人教育等教学的课堂教学任务,不能完成即不能完全获得奖励性绩效的80%部分。二、教学工作量折算办法1.课堂教学工作量学校教学任务中各类课程的当量系数,建议维持第二轮津贴分配方案中的标准,具体系数如下:序号教学类型授课系数当量时数说明1本科生理论课(含公选课)1授课时数×授课系数每班(50人左右)为基本授课单位,系数为1;大班(2-3个自然班)系数为1.2;4个自然班及以上系数为1.42本、专科生外语课0.85研究生、师培外语课13体育课0.75选项课(35人左右)4研究生理论课1.20研究生实验课0.80每班学生人数必须在13人左右4留究生理论课3.34留学生实验课2.34留学生实验课1.675继续教育学院1授课时数×授课系数×难度系数继续教育学院难度系数均为1.5;授课系数90人以下系数为1;91—140人系数为1.2;141人以上,系数为1.4。6实验课/见习课0.7每组26~30人,最多不超过30人0.6每组16~25人0.5每组10~15人7新设置的必修课程首次开课或双语课、教改课另增0.4需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8新开选修课1.2不得超过100人272、教学相关工作量序号类型当量时数最高最低限说明1指导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考核结果合格的,指导教师承担的培养工作按15当量课时/人计入教学工作量;被指导对象的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其指导老师的工作量增加到20课时/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暂缓核算,待延长期满考核合格后再行核算。上限40当量参见徐医[2014]108号、109号文件6级以上副教授(含)2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需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从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以及高年资讲师中遴选产生,每指导1名学生按照10当量学时/篇(生、项)计算,副教授指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讲师指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上限80当量根据目前学校划拨各专业实习经费标准,每生每月50元测算3校级业务培训主讲:4当量学时/次听讲:1当量学时/次下限4当量上限12当量提供学习记录4院(系)业务培训主讲:2当量学时/次听讲:0.5当量学时/次下限4当量上限8当量提供学习记录5教研活动组织:2当量学时/次参加:1当量学时/次下限4当量上限8当量需提供活动计划、记录,教研活动的组织内容,参加人员名单等6试卷讲评2当量学时/次下限2当量上限4当量7级以上副教授(含)主持7监考课程考试1当量学时/次下限2当量上限15当量8学生辅导答疑1当量学时/门上限4当量9担任教研室主任和各级教学秘书20当量学时/年10担任学科负责人20当量学时/年三、本计算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徐医〔2015〕97徐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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