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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与运营商之间的博弈姓名:金鸽专业:电子与通信工程学号:201422172172导师:齐林微信与运营商之间的博弈现如今微信已经日益融入到我们的生活当中,比短信更方便比电话更省钱,支持跨运营商和跨系统平台发送文字、图片、语音等多种形式的信息。因此,如果从广义上理解,我们完全可以将微信理解为针对智能手机终端的新型即时通信服务,国内的米聊、速聊、个信、友信、Kiki等都可以算得上“微信”的一员。正是这些“微信”的强势亮相,给本就竞争激烈的移动互联市场带来了一股新风,更给本就处于转型关键期的通信运营商带来了不小的挑战。一.微信的发展微信自2010年上市之后,微信不断地升级版本,也不断的添加新功能;从才开始的免费短信到现在的语音对讲、语音群聊、摇一摇搜歌、摇一摇传图、摇一摇交友、漂流瓶、查看附近的人、扫一扫等功能,这些功能均是吸引广大手机用户为它着迷的法宝,腾讯从未停止升级版本和添加新功能的步伐,版本一代接着一代,用户体验越来越好,而每一次升级也都能给用户以惊喜,这就使得广大用户越来越依赖微信。而微信的发展离不开移动通信的高速发展,爆发式增长的智能终端和基于其发展的APP应用,对微信的普及和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现在很多的用户已经越来越依赖微信,用它发短信打电话都不在话下,更可以建群进行群聊群通话,这些事原来通信运营商提供的短信和电话所无法睥睨的。所有的趋势都表明中国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而微信正式应运而生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并且高速发展壮大了起来。二.运营商所面临的挑战运营商的传统业务受到互联网公司OTT业务的侵蚀,同时包括微信在内的很多OTT应用“永不下线”的特征占用了运营商大量的无线信令资源。面对OTT业务的巨大影响,各国运营商纷纷开展多种方式来抵御冲击。而上面所述的OTT是什么?OTT是英文OverTheTop的缩写,这个词汇来源于篮球体育运动,原本是过顶传球的意思。而如今,OTT是指互联网公司越过运营商,发展基于开放互联网的各种语音、视频以及数据服务业务,例如腾讯的微信、微软的网络电话Skype等。2013年3月18日,工信部1-2月电信业统计快报显示,微博、微信等新型移动信息服务对短信的替代作用非常显著,点对点短信下滑一成。今年前两个月虽然节日效应推动短信发送总量增长,但普通用户所使用的点对点短信下滑10.6%。1-2月,短信业务量达到1576.1亿条,同比增长0.7%,但明显低于2011年同期的5.7%,更低于2012年同期的7.6%。工信部表示,微博、微信等新型移动信息服务对短信的替代作用非常显著,一方面降低了用户使用短信的频次;另一方面,微博微信的信息发布功能促使用户不再订购短信类信息服务,使得此类短信量同比下跌18.5%。从发展趋势看短信业务量会呈现继续下滑的趋势2012年7月,腾讯微信推出了4.2版,增加了视频和语音通话功能。这也被认为继短信、彩信之后,腾讯终于对电信运营商最后的堡垒--语音业务发起挑战。2013年2月6日微信iOS4.5版日前正式登陆AppStore,该版本新增了多人实时语音聊天、发送语音可撤销、语音提醒等诸多功能,引发广泛关注。2013年2月28日,短短4个月时间微信注册用户数从2亿跃至3亿,腾讯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二大运营商。OTT类业务在侵蚀运营商传统业务的同时,占用了运营商大量的无线信令资源,例如微信在内的很多OTT应用具有“永不下线”的特征,它们会每隔几秒钟就通过网络向服务器发送“心跳信息”,无线连接被频繁建立和释放,信令资源被长期占用,这些OTT业务的心跳、频繁重连接、短包等行为造成通信网络拥塞,网络扩容频繁、网络服务质量下降,致使移动网络效能严重降低。据悉美国、日本等多国移动运营商都发生过因信令激增导致的通信瘫痪故障。面对这些我也上网查阅了一些其它国家运营商对待OTT类应用所采取的一些措施,总体来说有以下五种。1)无管制模式目前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对网络中立实施了立法:2010年智利通过了一项保证网络中立的法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批准网络中立法的国家。法案规定,任何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不得封堵、干涉、歧视、阻碍或限制任何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使用、收发或提供任何内容、应用程序或合法服务的权利,以及用户通过互联网实施的任何活动或合法使用互联网的权利。该法案的相关条款还规定,ISP必须提供家长控制工具,明确合同条款,确保用户上网时的隐私及安全,禁止ISP进行任何限制言论自由的行为。在此之前,智利几乎所有的在线行为都被视为非法。2011年6月,荷兰议会通过一项法律,禁止电信运营商针对基于互联网的电信服务收取附加费用,同时也禁止运营商封杀相关的网络通信,成为全球继智利之后第二个将网络中立立法的国家。2)管制模式2012年2月,AT&T、Verizon无线等美国几家最大的移动运营商受到数据流量攀升压力开始对iPhone等高数据流量智能机限制上网速度,一度引发消费者不满,有人甚至诉诸公堂。近日,沙特对OTT发出“封杀”警告要求其为运营商提供监控手段。据法新社报道,沙特阿拉伯政府表示,如果Skype、Viber和WhatsApp等OTT服务运营商不接受政府的监控,将被禁止提供服务。在沙特阿拉伯的邻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Skype、Viber已被禁止,但WhatsApp仍可使用。这两个国家在2010年都曾封杀过黑莓的即时通信服务。3)后向收费模式2013年2月4日谷歌向法国电信妥协,同意为挤占流量额外付费的消息激起了业界热烈的讨论。谷歌同意为他们发送的数据流量进行付费,双方合作的时间至少为一年,Orange从谷歌那里获得的收入将用于维护网络,确保用户们能够迅速访问谷歌的内容。这是目前运营商进行后向收费唯一成功的案例在后向收费这条道路上运营商一直在努力。2012年,全球第一大电视厂商三星在推广新一代智能电视时与韩国最大电信运营商KoreaTelecom(简称KT)产生激烈交锋,原因是由于视频相比其他互联网内容对数据要求更高,往往需要更多带宽资源,迫使运营商投入巨资扩大网络容量,“三星智能电视差点将韩国网络吸干”,却不愿对运营商因此扩大无线网络容量产生的相关成本买单,最终KT公司一怒之下切断了三星SmartTV业务在韩国的互联网接入服务。结局是运营商不愿看到的,在韩国通信委员会(KCC)的介入下判定KT公司因违反网络中立败诉,“两家公司同意携手为这项业务创建一个良好的生态系统”。4)前向收费模式在OTT业务的冲击下,运营商最普遍的做法是调整自己的资费政策,采取更灵活的资费策略,如:增加套餐内语音、短信含量,降低OTT业务吸引力。荷兰KPN公司针对不同用户的语音、短信、数据需求情况提供综合套餐,选择数据套餐的用户也可以毫无顾虑地使用语音、短信。中国电信389元及以上档次套餐、中国联通386元及以上档次套餐都包含上千分钟语音,这类用户使用OTT类语音的动力大大降低。5)自建模式运营商主动出击,推出自有品牌的OTT服务。目前全球有3家运营商推出了这种服务,分别是Telefonica、SingTel、SK。比如Telefonica推出创新通讯服务业务新品牌“TU”(“TU”,西班牙语的“你”);同时推出了首个“TU”品牌的产品“TUMe”,该产品是一个兼具短信、通话、语音消息、照片分享、地理位置信息等多种功能、覆盖全球的免费移动App。Telefonica将TUMe业务放在苹果应用商店中进行推广。在国内,三大运营商都推过相关产品,中国移动的飞信和飞聊、中国电信的天翼live和翼聊、中国联通的沃友等,但一方面为了防止与短信“自相残杀”都不敢大规模推广;另一方面移动APP本来就不是移动运营商擅长的领域,这些产品在腾讯面前完全没有竞争力。因此运营商同类产品目前在产品迭代、运营、用户数量等层面都与QQ、微信有不小的差距。三.协作共赢在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单打独斗已经成为过去式,只有合作共赢才可以长足的发展,有竞争有合作这样的一个市场环境才可以催生出好的产品,所以我认为运营商该做的不是打压微信而是与其合作创造一个共赢的局面,毕竟微信可以为运营商带来流量可以促进运营商的流量业务的发展。而微信也应该大力投入自身力量研发可以减少信令产生的技术以降低对网络带宽的压力,降低运营商的信令负荷。国内运营商应该从合作共赢的角度出发,积极与OTT厂商探索合适的盈利模式,就信令占用和带宽过宽的问题进行统一协商形成合作机制。运营商和OTT厂商都应该从用户角度出发,面向用户提供创新的个性化服务,共同开辟新的收入模式。一方面运营商要意识到消费者由于流量恐惧心理导致的抑制业务规模发展的问题,可以根据视频类大数据量业务推出定向流量套餐包等。另一方面与OTT厂商在共同探索合理的盈利模式外,积极进行网络升级和扩建,通过技术升级降低成本,并提供差异化Qos服务保障等。
本文标题:微信与运营商之间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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