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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发展碳金融的对策思考摘要:明确碳金融的定义,阐述为什么碳金融如此受欢迎,目前国外碳金融的发展状况,联系中国国情说明中国发展碳金融存在巨大商机,应该好好抓住机会。然而中国发展碳金融也是存在很多障碍的,急需解决,最后重点提出几点解决方法。关键字:CDM项目碳金融碳交易定价权金融创新正文:碳金融的定义尽管对于大多数人而言,“碳金融”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然而这并不妨碍它已经悄悄地来到我们身边。“碳金融”就是与碳有关系的金融活动,也可以叫做“碳融资”,大体上可以说是环保项目投融资的代名词,也可以简单地把碳金融看成对碳物质的买卖。也可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包括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和银行贷款等。“碳金融”的兴起源于国际气候政策的变化以及两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碳金融为什么这么受欢迎碳排放权受到追崇的原因是环境稀缺资源的物权可以相互转让。事实上,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在自己国家实施温室气体的减排非常困难,以日本为例,199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为12.4亿吨,按《京都议定书》规定日本2008年排放量应减为11.6亿吨,但其2002年的排放量已达13.3亿吨,不仅没有减少,与基准年相比反倒增加了7.6%。碳交易机制设计的基本初衷是具有主动权的发达国家希望可以通过实施减排指标的国际合作机制将自己的排放“合法化”。发展低碳经济是未来全球长期的发展目标。根据我们的测算,全球碳交易在2008~2012年间,市场规模每年可达500亿欧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为1400亿欧元(约合19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特别是随着此次G8会议上,发达国家愿与其他国家一起到2050年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减半,并且发达国家排放总量届时应减少80%以上承诺的兑现,预计未来5年将是全球碳交易市场真正蓬勃发展的开端。中国发展碳金融的前景和障碍而对于中国而言,碳交易及其衍生的市场发展前景广阔。中国拥有巨大的碳排放资源。目前我国提供的碳减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场的1/3左右,居全球第二。据世界银行测算,全球二氧化碳交易需求量超过2亿吨。发达国家在2012年要完成50亿吨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而中国市场出售的年减排额已达到全球的70%。特别是CDM(清洁发展机制)市场潜力巨大。中国的CDM潜力占到世界总量的48%。国际能源署和国际排放贸易协会就曾指出,中国占到2010年世界总CDM潜力的35%~45%,相当于拉美、非洲和中东的潜力总和。哥本哈根会议后,我国作为减排大国面临的挑战可能远大于机遇。我国碳金融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障碍,一是不少企业对碳金融的认识尚不到位。碳金融是随着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兴起而进入我国的,在我国传播的时间有限,国内许多企业还没有认识到其中蕴藏着巨大商机。二是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缺乏全国性的碳交易所。目前全球碳交易所全为发达国家所主导。2008年成立的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是我国最早的三家环境权益交易机构。2009年山西吕梁节能减排项目交易中心,和武汉、杭州、昆明等交88易所相继成立,我国碳交易体系雏型初现。但目前国内碳交易主要是针对欧洲市场制定的规则而进行的一些买卖行为,真正的国内碳交易市场尚未出现,全国范围内的碳交易所尚未建立。三是目前我国相关中介市场发育不完全。CDM机制项下的碳减排额是一种虚拟商品,其交易规则十分严格,开发程序也比较复杂,合同期限很长,非专业机构难以具备此类项目的开发和执行能力。国外CDM项目的评估及排放权的购买大多数由中介机构完成,而我国本土的中介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难以开发或者消化大量的项目。另外,目前我国也缺乏专业的技术咨询体系来帮助金融机构分析、评估、规避项目风险和交易风险。四是国内商业银行对碳金融操作模式、项目开发、交易规则等尚不熟悉,目前关注碳金融的商业银行只有极少数几家。我国作为CDM项目的主要供应方,在碳交易过程中,与买方之间存在交易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直接导致国内碳排放权卖方企业在定价权上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国内企业只能以略微盈利或保本价格甚至略亏的价格出售碳排放权指标。中国作为《京都议定书》附件Ⅱ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按《京都议定书》规定,在2012年之前并不承担减排义务。因此在2012年前只有发达国家承担相应的减排任务,而发展中国家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义务”。发展中国家不能直接将碳交易配额出售到欧洲市场,企业卖出的排放权,主要由一些国际碳基金和公司通过世界银行等机构参与购买,再进入欧洲市场。这样一来,我国企业由于不能直接接触国际碳交易的最终买家,势必会对信息的沟通产生障碍。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在我国碳交易实践中企业都是单兵作战,缺乏相应部门的支持。现在中国CDM的卖家接触到的通常只有5-10个买家,得到的报价通常都是相差无几。再加上各方面的信息、研究都比较薄弱,这个市场的信息是不透明的,卖方既不了解全球市场供需情况,也不了解其他CDM项目的价格,造成了碳排放市场的暗箱操作,最终的成交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相去甚远。但是,任何一个刚刚起步的市场都有亟需完善的地方,中国碳排放价格与国际市场的长期巨大差距,很大程度上也是市场不成熟的表现。由于场外交易缺乏规范和监管,没有标准化合约和价格发现功能,因此CER(核证减排量)交货时间、地点、方式、数量、质量和价格都由签约双方议定,信息不透明。此外,缺乏第三方机构也是造成信息不透明的一个原因。按照联合国规定的碳交易流程,企业递交的碳排放指标必须经过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认证后才能生效,目前联合国委任的第三方机构总共有18个,而我国只有一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内外的信息传递机制不顺畅。2009年年底的哥哈本根会议。进入2009年以后世界碳交易总量和价格都出现了明显的下滑,这不仅有金融危机的影响,更多的则是来自于后京都时代的不确定。哥哈本根气候会议将会对后京都时代各国应承担的减排任务以及相应的各项碳交易机制的具体操作规则作出规定。这或许会重新调控碳交易市场行为。值得一提的是,哥哈本根会议之后是否会要求中国也承担减排任务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依据中国目前的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耗率来说,中国可能会在2030年是达到温室气体排放峰值。作为CO2第二大排放国,在达到峰值之前,中国承担减排的任务有点不切实际。所以,哥哈本本会议上世界各国很有可能会要求中国限排。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经济衰退,国际碳市场作为实体经济和金融经济相结合的衍生市场,也遭受较大冲击;而雷曼兄弟公司等投行的倒闭,使得诸多碳信用额度成为遗留问题。据统计,已经破产的雷曼兄弟公司在破产前在CDM项目领域管理的碳资产总量达到1500万吨,其中约有三分之二来自中国;美国国际集团、高盛国际、美林银行、摩根士丹利、盖茨基金等投资公司在中国都参与了CDM发电项目,随着这些公司破产、被接管以及改制成商业银行,许多CDM项目出现了不确定性,这些因素都加剧了国内碳市场的动荡。2008年,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能源环境交易所以及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相继建立,中国迈出了构建碳市的第一步,但由于政策法规配套未到位等原因,在国际上已经进行得“如火如荼”的碳交易市场,在国内却一直未能启动。中国掌握碳交易定价权的应对策略(一)国家政策的积极扶持。一方面中国应考虑进行碳排放权交易资源的战略储备,国家出钱收购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同时成立有关部门进行碳排放权交易资源的战略投资。这样可以随行就市,灵活买卖,用资源来直接掌握一定的市场话语权。另一方面,大量单边项目的累积会加剧市场风险,政府通过推出一些激励措施保持一定的成交量。为此,应该允许有能力的国内金融机构从事国际碳交易,为国内及国外企业提供相关信息,起到桥梁作用;要采取国家担保方式,鼓励商业银行发放节能减排贷款,提高国内投资机构对新能源技术开发的积极性,解决国内企业融资问题;制定相应的行业法律法规,完善国内碳排交易市场,防止出现恶性竞争压帝格的情况,同时制定灵活的价格调控政策。2006年5月17日,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在上海签署合作协议,联合在国内首创推出能效融资项目,为中国企业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根据协议,国际金融公司向兴业银行提供2亿元人民币的本金损失分担,以支持最高可达4.6亿元人民币的贷款组合。兴业银行以国际金融公司认可的节能、环保型企业和项目为基础,按照自身的信贷审批流程,向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型企业和项目发放贷款,国际金融公司为贷款项目提供相关的技术援助。项目创新开发了损失分担机制,将项目的销售现金流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弱化抵押担保等第二还款来源,有效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门槛,使众多经营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生产经营优势明显,但是缺乏抵押担保资源的中小企业客户获得节能技改资金支持,实现了商业利益与环保公益的良好结合。通过这种独特的、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兴业银行成功切入中国新兴的节能融资市场,为发掘新的市场机会,开发培育新的核心客户开辟了广阔空间;IFC提供的援助资金和技术的效用也得到成倍放大,更加有效地推动中国节能和环保事业的发展。在兴业银行引领下,能效融资项目获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在全国打开了广阔的节能融资市场。这也引起了国内其他商业银行的注意,并展开对能效融资市场的争夺。继兴业银行与IFC签署能效融资项目合作协议之后,北京银行、浦发银行积极与IFC谈判,并签署了能效贷款合作协议,工行、建行、国家开发银行、招行也对这一领域密切关注。(二)建立健全碳交易期货市场。中国的碳交易现货市场交易分散,不能反映未来供求变化及价格走势,建立期货市场有助于价格的形成,为现货市场上碳交易权的供给和需求的企业提供经营决策的主要依据。目前国内建立的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上海环境交易所,并非真正的碳排放交易中心,距离建立场内碳排放交易期货市场的目标还非常遥远。在今后应积极研究国际碳交易和定价的规律,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机制,研究探索交易制度,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碳交易平台,加快构建中国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但是近年来中国证监会着力推动期货市场有效发挥对国民经济的支持和服务作用,一是市场功能不断增强,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目前国务院已经正式批准推出股指期货,对于我国期货市场的健康运行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期货市场的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张。二是运行水平不断提高,多年来我国期货市场在法规体系建设,信息技术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步,使市场运行的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这可以从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的运行态势尤其是2008年成功规避了大幅度波动得到验证。我国期货市场服务经济的基础良好,必将对低碳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三)积极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正如“煤炭-英镑”、“石油-美元”的关键货币崛起之路,碳交易计价结算货币的绑定权是美元以外的国际货币走强的重要契机。中国要想掌握碳交易的定价权,就必须使人民币作为碳交易的结算货币。实际上人民币的国际化之路似乎并不平坦,前有欧元、英镑和日元的堵截,后有卢比和克鲁塞罗的围追,因此要积极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中国财政部与香港特区政府今天联合发布公告称,中央政府将于九月二十八日在香港发行六十亿元人民币国债。这是财政部首次在港发行人民币国债,中国社科院财政税收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志勇研究员表示,此举意味着人民币国际化迈出新的步伐。官方也将通过融资渠道的多元化,进一步增加可支配财力。在港发行人民币国债,将推动人民币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结算和流通,推动人民币的区域化和国际化进程。金融危机以来,人民币国际化步伐明显加快。中国央行已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近日官方又透露,中国购买五百亿美元IMF债券将以人民币支付。(四)加快碳金融建设。我国虽然是最大的碳资源国家,但在碳金融建设方面却发展滞后。碳金融和碳交易好比两条腿,没有碳金融的支撑,中国不仅将失去碳交易的定价权,而且将又一次失去金融创新的机会。世界上主要的碳交易市场被欧美发达国家垄断,包括欧盟的排放权交易制(EUETS)、英国的排放权交易制
本文标题:我国发展碳金融的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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