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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节水灌溉产品质量分析及改善对策许迪1,2,龚时宏1,2(1.国家节水灌溉北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水利部灌排设备检测中心,北京100044)合格的节水灌溉产品是建设优质节水灌溉工程的重要保障条件之一,但目前国产节水灌溉产品的质量却不尽如人意。这种状况的存在,除与企业自身存在的生产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经营管理水平落后、创新研发能力严重不足等因素有关外,缺乏完善的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有效的产品质量监督与认证体系和产品质量监管办法与市场准入制度也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为此,应加大对我国节水灌溉产品的监督检验工作力度,完善产品标准体系,通过开展产品认证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达到规范产品市场,促使用户采用优质高效的节水灌溉产品的目的,同时也为企业创造出良性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我国节水灌溉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迎接我国加入WTO后,节水灌溉产品所面临的国际竞争与挑战。1.我国节水灌溉产品质量分析1999年和2003年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会同水利部组织水利部灌排设备检测中心等单位对我国节水灌溉产品进行了两次国家监督抽查工作,重点抽查了分布在全国20个省(市)73家企业的118种国产节水灌溉产品样品,包括铝合金喷灌管、塑料管材及管件、喷头、微灌设备等4大类产品。对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和日常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后认为,国产节水灌溉产品的合格率应在60%左右,被抽查的各类节水灌溉产品中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如下:1.1铝合金喷灌管的质量虽有较大改进,但管壁厚度问题依然存在在抽查的13家生产铝合金喷灌管企业的19种产品中,合格16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1)部分产品由于密封圈结构不合理、密封竖管的橡胶球硬度不够等原因,导致其耐水压和连接密封性能达不到产品标准要求;(2)管件(堵头、挂钩等)制造工艺粗糙、强度不够,出现拉断和破裂的现象;(3)管子与管件粘接处不牢靠,造成漏水;(4)用异型铝管切割成挂钩座的管子,在安装挂钩拧紧时,铝管易产生变形破坏,个别焊接管的压扁性能不符合技术要求;(5)管壁厚度普遍达不到标准要求,19种产品中只有4种符合标准。由于企业为降低产品造价,将管壁厚度一再减少,致使喷灌管的刚度降低,在使用搬动过程中,管口易碰瘪,连接时漏水,影响正常使用。1.2塑料管材及管件的质量不容乐观,耐水压问题十分严重在抽查的23家生产塑料管材及管件企业的32种产品中,合格23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企业为降低成本,减小壁厚或在原料配方中多加再生料,致使耐水压性能不合格;(2)企业的加工工艺落后,致使管材壁厚不均匀,偏差较大,实际使用中往往因局部破坏致使整个管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3)有些产品,虽管材自身没有问题,但在管端扩口处由于未按规定加大壁厚甚至还减小壁厚,使管道整体耐水压性能大为降低。1.3喷头的整体质量水平较高,但亟待修订与完善现行的喷头标准在抽查的25家生产喷头企业的37种产品中,合格33种。抽样合格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是目前喷头广泛使用以锌基合金和铜为主要原料,使得制造质量得以提高,而现行喷头产品标准(JB/T7867-1997)基本上沿用1985年制定的旧标准,对一些测试指标(如密封性能、转动均匀性等)未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修改与提高,偏低的检测指标无形中提高了抽样合格率。1.4微喷头、滴头和过滤器的质量令人堪忧,微灌产品与设备的质量急待提高在抽查的17家生产微灌产品与设备企业的24种产品中,合格12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微喷头、滴头产品的模具加工精度较低,偏大的产品制造偏差引起较高的流量偏差,有些样品甚至不出水;(2)微灌管(带)企业的生产线均引自国外,质量和精度较高,但从实用的角度而言,微灌管(带)的出水口仍易堵塞,使用寿命较短;(3)过滤器的内密封性能不合格,密封结构不合理是主要原因。2.我国节水灌溉产品质量问题成因分析2.1企业生产规模小,设备陈旧,工艺制作水平落后我国生产节水灌溉产品的企业数量目前约为500家,规模多以中、小型为主。在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灌排设备企业分会注册的170家会员中,约60%的企业为民营股份制,其中约1/3属家族式管理,排名前10位的会员中,有7家是民营股份制企业。在这些注册的企业中,仅有1家为上市企业,企业固定资产在500万元以下的占30%,5001000万元之间的占42%,10003000万元之间的占20%,3000万元以上的仅占8%(包括4家固定资产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大企业的关键产品多集中在利用国外引进的先进生产设备和流水线基础上生产的高性能管材、微灌管(带)、微喷头等,较高的产品科技含量、引进的先进制造设施和工艺制作水平为保障产品质量奠定了基础,而绝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生产规模小、设备陈旧、生产制作工艺水平落后等一系列原因导致产品质量无法得到保证。2.2企业研发能力差,技术力量薄弱,科技创新投入不足我国从事节水灌溉产品的生产企业普遍存在着自身研发能力差、技术力量薄弱、科技创新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国内只有不到5%的从事节水灌溉产品生产的企业拥有自己的产品研发机构或与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联合建有相对固定的研发实体,虽然这些企业已具备一定程度的研发力量和一定数量的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但无论是在高层次科技人员比例上还是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科技产品开发能力以及产品研发前期投入上,都与国外企业存在着巨大差距。国内企业只有依靠科技进步,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对高技术含量产品研发的投入力度,才能达到提高产品性能和质量的目的。2.3企业产品质量意识不强,缺乏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与手段我国从事节水灌溉产品生产的企业中,企业领导层普遍对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部分企业的管理水平落后,产品质量检测手段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不严格的质量控制过程使得产品的性能和质量的稳定性无法得到保证。绝大部分小企业都没有建立起产品质量监督制度,配备相应的产品检验人员,一些企业甚至连自己生产的产品标准都不了解,没有任何产品质量检验措施,也不去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生产的产品开展质量检验,致使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2.4总体质量管理薄弱,缺乏有效的产品质量监督机制我国节水灌溉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出自水利、农业、农机、建筑、轻工等多个部门,行业交叉的管理方式往往造成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很难做到各部门之间的统一协调,带来现行标准“标”出多门、相关标准的技术参数不统一、重复性编制标准、建设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区域性布局不合理等种种弊端。在现行有效的53项节水灌溉技术标准中,国家标准有9项,行业标准有44项,其中与产品相关的标准为45项,其数量远不能满足行业发展对产品质量标准的需求。此外,我国尚没有对节水灌溉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工作予以定期制度化,缺乏对产品质量进行常规强制性检测的相关法规以及基于产品认证的市场准入制度,在上述53项节水灌溉技术标准中,强制性标准只有4项,其余属非强制性标准,因而无法有效地达到从宏观层次上监督和控制产品质量、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意识的目的。3.改善我国节水灌溉产品质量的对策与建议3.1建立有效的节水灌溉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测机构职能我国对节水灌溉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主要是采用企业和厂家自愿送检产品的形式进行,按产品批次及规格而言,送检率不足20%,自愿送检中存在的样品代表性、合理性、真实性和时效性等诸多问题影响到对产品质量开展检验的正确性和权威性。建议在对节水灌溉产品质量定期开展国家监督抽查的同时,通过立法形式对产品质量的强制性检测做出相应的规定,将市场和现场抽查(包括对厂家产品的抽查)制度化,对节水灌溉工程中使用的通用性机械产品以市场抽样检测为主,对节水灌溉专用产品则采用生产过程中的抽样检测与现场实地抽样检测为主。国家应通过采用必要的行政措施与手段,鼓励用户优先采用经质量检测和认证后的节水灌溉产品。在国家农业节水示范区、灌区节水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招标采购中,以采用经质量检测和认证合格后的节水灌溉产品作为一项必要的前提条件,对不符合此要求的合同,坚决不予批准立项。此外,应加大对节水灌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透明度,建立节水灌溉产品数据库和产品质量公示制度,通过报纸、公告、网站等媒体即时发布抽查结果,起到“奖优罚劣”的作用,促使企业加深对产品质量的危机意识。3.2积极开展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工作,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节水灌溉产品认证是指依据相关的产品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批准建立的第三方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确认后,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一种模式,它是集“型式检验+工厂抽样检验+市场抽样检验+企业质量体系检查+发证后跟踪监督”为一体的全过程质量监督体系。产品质量认证是一种被国内外实际经验所证明的可有效提高产品信誉、保证产品质量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我国对节水灌溉产品的质量监督应采用监督抽查与产品认证相结合的模式。在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制度尚未全面建立之前,以定期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常规的强制性检测为主,在其后则应按照国内外惯例,以产品认证为主,同时辅以定期的国家监督抽查。3.3健全和完善节水灌溉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完整的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节水灌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与产品认证的依据是相关的节水灌溉产品国家和行业标准。多年来,水利、机械、轻工、化工等行业部门已制订了多项节水灌溉产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将一部分国际标准转化为我国国内标准,使大部分节水灌溉产品生产做到有标可依,但我国现有的节水灌溉产品标准体系仍不能满足节水灌溉发展的需要,部分标准无法满足产品检验与质量认证的要求。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后节水灌溉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国家应统一协调各相关部门,以行业主管部门为核心,开展节水灌溉产品标准体系的建设规划,健全和完善节水灌溉产品标准体系。针对现行标准体系中对一些产品的标准要求过低、指标参数规定不尽合理、标龄过长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对现行标准的复审与修订工作,尽快解决标准老化、相关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同时还应根据技术和生产条件的成熟状况,及时将部分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将部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另一方面,要针对新产品制定一批新的节水灌溉产品国家或行业标准,开展节水灌溉产品标准体系建设的研究,建立节水灌溉产品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3.4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使节水灌溉产品标准与检测水平尽快与国际接轨我国在制定节水灌溉产品标准方面应坚持与相关国际标准接轨的战略原则,充分吸收国外有关的最新研究成果,尽可能地基于国际标准(ISO9001、HACCP和EUREP/GAP等)或借鉴国外先进标准来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提高我国相关标准的先进性,利用WTO规则保护我国节水灌溉市场和生产企业,促使国产节水灌溉产品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国家还应大力加强对各级节水灌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建设力度,使之通过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尽快在产品质量的检测方法和手段上与国际接轨,融入到国际大家庭之中。3.5企业应加大科技投入,以技术进步带动产品质量的提高与改进,增强产品质量管理意识我国从事节水灌溉产品生产的企业应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逐步加大对产品研发的科技投入。为解决其自身技术力量薄弱、研发能力不足的困难,应大力加强与科研院所及高校的合作,提倡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联合组成研发实体,依靠这些单位雄厚的科研力量,开发高新产品,促进企业的技术改造与创新,以技术进步带动产品质量的提高与改进。应鼓励和吸纳企业积极参与产品标准的编制,使企业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标准和质量水平,尽快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意识。【作者简历】许迪,男,1957年5月生,北京人,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农田水利专业,获学士学位;1993年毕业于意大利地中海农学院(MediterraneanAgronomicInstitute)农田灌溉专业,获硕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瑞士联邦理工学院(SwissFederalInstituteofTechnology)农田水土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现任国家节水灌溉
本文标题:我国节水灌溉产品质量分析及改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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