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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阳市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沈社办发[2009]8号关于印发《沈阳市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现将我市《沈阳市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主题词:医疗保险方案通知沈阳市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8月13日印发沈阳市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医疗体制改革意见和实施方案的精神,确保我市在3年时间内基本实现国家对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的预期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积极开展全市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的目标,从而使参保率、缴费率和清欠率有大幅度增长,进一步增强医疗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年扩面任务指标的完成。二、工作内容和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扩面工作的总体需要,市政府成立市医疗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机构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简称扩面办)负责组织、指导、考核全市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具体职责是组织各区、县(市)政府开展扩面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划分工作职责,制定工作程序,建立工作制度,调度工作进展,统计工作进度,考核工作业绩,通报工作成果。各区、县(市)政府也要组建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扩面工作。市政府每年以责任状形式与各区、县(市)政府明确扩面工作任务,并将本项工作列入市政府对各区、县(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二)夯实基础,组织培训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市扩面办要组织扩面业务培训工—3—作,培训现行医疗保险政策及扩面政策。培训对象为各区、县(市)政府参与扩面工作的组成人员、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各区、县(市)政府要结合市级培训内容进行本区域培训,培训对象为各街道、社区医保工作人员。(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要以不同形式广泛宣传医疗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医疗保险的法律意识。对守法意识强,参保缴费积极的单位进行重点宣传;对拒不参保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予以曝光批评。宣传内容以群众关心的医疗保险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主,宣传形式要多种多样。一是组织开展全市大型宣传月活动;二是在沈阳日报、沈阳电台、沈阳电视台、沈阳晚报、沈阳网进行专题、专访、典型宣传,对活动情况进行深入报道等媒体宣传;三是利用公交车闭路电视、出租车电子显示屏、过街天桥、医保银行代扣点等平台组织公益性宣传;四是社区宣传,以社区为平台,组织社区社保干事开展政策咨询活动;五是设计新颖的版块和丰富的内容,在劳动保障网站和医疗保险门户网站宣传,同时组织人员开展网上咨询解答。(四)整合队伍,强化执法一是成立联合执法检查队伍。为保持全市医疗保险扩面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市政府抽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扩面工作中,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对扩面重点、难点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对各区、县(市)政府联合队伍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各区、县(市)政府也要抽调劳—4—动保障、地税机关、审计、财政等部门成立扩面联合执法队伍。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重点对零申报企业、建筑企业、餐饮服务企业进行联合检查,依法规范其参保行为;对瞒报、少报缴费工资总额,偷逃医疗保险费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配合征缴部门清理企业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对有能力缴费的企业,通过各种途径追缴。二是继续开展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人数核定工作。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要对全市用人单位进行医疗保险年检,确保参保企业实现全员参保,足额缴费。三是建立街道社区征缴网络。在加强社区社保干事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社保干事的作用,将其纳入扩面队伍之中,主要负责做好所在街道、社区排查出的未参保人员(尤其是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的参保缴费工作,同时负责开展医疗保险业务的衔接和宣传等工作。(五)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能,督促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医疗保险,实行联动(联动操作程序见附件2),形成合力。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采取下列措施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医疗保险,缴纳医疗保险费。对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由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每人500元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5—(2)对未参加医疗保险以及拖欠医疗保险费半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年检时不予验收,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3)将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及缴纳保险费的基数,作为核定其《工资使用手册》的依据。(4)未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未履行缴纳保险费义务的用人单位,不能建立企业年金。2.市地税局要加强对所得税税前列支与扣除工资的检查,对于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的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这部分从业人员的工资才可按计税工资标准税前扣除。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通知新办企业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然后持参保登记到地税机关办理缴费登记信息录入;对应参未参和有能力缴费而未缴费的用人单位暂缓售发票,直至参保和缴费。同时,对全市各类企业申报缴费进行全面复查,对欠费和漏缴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责令其补缴少报漏报保险费。3.市建委对本地区房屋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中未依法参保或欠缴医疗保险费半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取消施工企业在政府投资项目投标资格,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负责组织在我市从事建筑施工的建筑安装企业的农民工参加沈阳市农民工医疗工伤综合保险。4.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为新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后,要告知该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等资料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手续。5.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对未依法参保或欠缴保险费的音像经营企业和报刊书亭暂缓办理年检等相关手续。6.市民政局对未依法参保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予年检。7.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在新建、改建、扩建和科研项目立项审批时对未参保企业暂缓办理立项、审批手续。8.市审计局要有计划地对企业开展审计,发现用人单位未参保缴费要及时纠正。9.市财政局在审批非生产性建筑项目、破产企业转制时要审查其是否参保缴费,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暂缓办理审批手续。10.与市总工会开展“非公有制企业维权促保”活动,积极推广开展参保缴费企业的先进典型经验。11.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国资委、市外经贸局、市人事局、市总工会等部门要将参加医疗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保险费作为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评选各级“文明单位”、“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重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1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未依法参保或欠缴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暂缓办理安全年检手续。13.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察室根据不同时期工作任务对各职能部门联动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市直属机关工委要把各职能部门执行联动制约措施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7—(六)强化考核,奖惩并举市政府对完成扩面人数和新增人员征缴指标的各区、县(市)和市直各职能部门给予鼓励,对完成必保指标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完成力争指标的工作人员给予特殊奖励;对不支持、不配合扩面的联动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推诿扯皮、不负责任,严重影响医疗保险扩面工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未完成扩面指标的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按市绩效考核办法,扣其相应的分值。三、几点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关系到我市政府民生工作的落实,关系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真正保护,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各区、县(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关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组织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实施联动,要认真研究解决医疗保险扩面中的实际问题。(二)协调一致,相互配合为把我市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做得更好,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区、县(市)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一盘棋思想,听从市医疗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调度,密切配合。(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医疗保险扩面工作持续时间长,涉及部门和人员多,各部门和各区、县(市)一定要调整好工作节奏,科学安排,统筹兼顾,确保医疗保险扩面工作有序开展。—8—附件1:沈阳市医疗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9—组长:市政府副市长祁鸣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健市财政局局长陈勇市地税局局长邱维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秦文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马丽市总工会副主席刘阁臣成员:由市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纪委监察部门;市人大有关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建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外经贸局、市文化局、市审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地税局、市政协有关部门、市总工会等主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对全市医疗保险扩面行动的督查、检查、监察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杨顺昌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恒玺市地税局副局长王树江办公室副主任: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韩春丽成员:常青、潘国华、王尉、刘彦、吴敏辉、赵霞、李振涛、杨世贺附件2:—10—沈阳市医疗保险扩面工作部门联动操作程序为了更好地开展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便于市直各联动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各联动部门间配合,现将沈阳市医疗保险扩面工作部门联动操作程序规定如下:1.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每月按用人单位所在地将已参保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提供给市直各联动部门和区、县(市)政府指定的本区、县(市)联动协调部门,内容包括单位编码、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单位地址和参保人数。2.市直各联动部门和区、县(市)政府指定的本区、县(市)联动协调部门要及时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供的已参保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分解到本单位具有联动职能的处室和职能部门,以便于职能处室和职能部门掌握相关信息。3.市直各联动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各联动部门在用人单位办理扩面联动职能范围内的各种手续时,首先对该用人单位是否参保进行查验,可通过输入单位编码、单位名称等方式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供的参保企业、个体工商户核对,如该单位已在提供的名单中,可正常办理各种审批手续;对不在已参保名单中的用人单位,区、县(市)政府各联动部门应出具《沈阳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通知单》,用人单位持《沈阳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通知单》医保留存联和回执单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单位参保管理处(负责办理企业参保登记手续)、城镇居民参—11—保管理处(负责办理个体工商户参保登记手续)。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单位参保管理处、城镇居民参保管理处为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后填写《沈阳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通知单》(回执单),各联动部门见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回执单方可为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4.为了方便用人单位一个月内在两个以上联动部门同时办理扩面联动职能范围内的手续时不重复往返于各联动部门之间,市医疗保险中心单位参保管理处、城镇居民参保管理处在填写《沈阳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通知单》(回执单)的同时出具《沈阳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证明单》。市直各联动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扩面联动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明确责任人和联络人,责任人和联络人的名单及联系方式要在2009年8月19日前报送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联系人:徐哲宋文斌办公电话及传真:6216148962421301手机:1332409835013019366965。
本文标题:沈阳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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