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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2009年4月)1.总则(1)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工程教育本科专业认证。(2)本标准提供工程教育本科培养层次的基本质量要求。(3)本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组成。类型指标内涵通用标准专业目标专业设置毕业生能力课程体系课程设置实践环节毕业设计(论文)师资队伍师资结构教师发展支持条件教学经费教学设施信息资源校企结合学生发展招生就业学生指导管理制度教学制度过程控制与反馈质量评价内部评价社会评价持续改进专业补充标准各专业的特殊要求22.通用标准2.1专业目标2.1.1专业设置专业设置适应国家和地区、行业经济建设的需要,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自身条件和发展规划,有明确的服务面向和人才需求。申请认证或重新认证的专业必须具有:1.明确充分的专业设置依据和论证,有相应学科作依托,专业口径、布局符合学校的定位。2.明确的、可衡量、公开的人才培养目标。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自身条件和发展潜力,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培养人才的层次、类型和人才的主要服务面向。3.至少已有3届毕业生。2.1.2毕业生能力专业必须证明所培养的毕业生达到如下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基本要求:1.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2.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3.掌握扎实的工程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4.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分析并解决工程问题的基本能力;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6.具有创新意识和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设计的初步能力;7.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与开发的法律、法规,熟悉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津、法规,能正确认识工程对于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8.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在团队3中发挥作用的能力;9.具有适应发展的能力以及对终身学习的正确认识和学习能力;10.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2.2课程体系2.2.1课程设置课程设置要服务于专业培养目标、满足预期的毕业生能力要求。课程体系设计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课程结构比例科学合理: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含外语)约为总学分安排的15%;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约为总学分安排的15%;工程基础类课程、学科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约为总学分安排的40%;实践环节和毕业设计(论文)约为总学分安排的25%。(另见2.2.2实践环节和2.2.3毕业设计(论文))2.2.2实践环节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学校除在校内开展实践教学外,还要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为学生提供参与工程实践的机会,使学生在自主、动手、综合、实验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得到一定的锻炼。2.2.3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尽可能紧密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使学生能够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会应用所学知识,同时考虑经济、环境、社会、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在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突出设计和综合训练,引导学生对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认识,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能力;注意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独立解决问题能力和协作精神,尤其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鼓励新思想、新改进、新发现。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和考核应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42.3师资队伍2.3.1师资结构具有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的教师数量和符合学校现状和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教师整体结构;有适当比例具有工程经历的专职教师,有一定数量的企业或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教学人员必须明确他们在专业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2.3.2教师发展学校要为教师发展提供机会和条件,促进教师素质持续提升。注重培养青年教师,有专业教师队伍的进修、科研和发展规划;注重对教师的教学方法培训,以提高教学设计和教学过程的质量。专职教师必须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中,并承担学生指导工作。教师在很好的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应该从事一定的工程实际问题研究。2.4支持条件2.4.1教学经费教学经费有保证,总量能满足教学需要。2.4.2教学设施教室、实验室、实习和实训基地和相关设施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管理规范。与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和实训基地,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2.4.3信息资源具备满足教学和科研所必须的计算机、网络条件以及图书资料等。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和科研所需,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2.4.4校企结合具有稳定的校企合作伙伴,吸引企业积极参与专业的教学活动,提供工程实践条件,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较好的作用。52.5学生发展2.5.1招生能够保证较多数量与较高质量的生源。2.5.2就业毕业生在就业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社会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较高;毕业生去向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基本吻合。2.5.3学生指导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能够为学生搭建良好的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平台,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2.6管理制度2.6.1教学制度必须具有保障教学运转的组织机构及人员,专业教学管理文件和规章制度完备,并能严格贯彻执行。各类档案文件管理规范,人才培养方案(培养计划)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等科学、合理、完整,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及教学质量评价及时更新。2.6.2过程控制与反馈建立严格的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体系。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通过课程教学和评价方法促进毕业生能力的实现;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质量的评价;及时反馈评价的结果;有不断改进和提高的内部机制。2.7质量评价2.7.1内部评价专业必须证明建立适宜的机制,定期对专业培养目标及其达成度进行校内评价,其中应包括学生对课程和学习的反馈。学校、教师、学生对专业培养目标和质量有较高的认可度。62.7.2社会评价毕业生、用人单位对专业培养目标和质量有较高的认可度。专业的社会评价较好,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主要包括社会对该专业人才的需求,社会舆论对该专业的反映,就业单位、学生继续深造的研究生培养机构对该专业毕业生情况的评价。2.7.3持续改进专业具有比较完备的毕业生跟踪反馈体系。必须证明专业培养目标定期评价的结果用于本专业系统和持续的质量改进。73.专业补充标准环境工程专业1.适用范围本认证标准适用于环境工程专业。2.培养目标与要求2.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理念,具备水、气、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和给水排水工程、环境规划和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工程知识,具有进行污染控制工程的设计及运营管理能力,制定环境规划和进行环境管理能力,以及环境工程方面的新理论、新工艺和新设备的研究和开发能力,能在政府部门、规划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环保部门、设计单位、工矿企业、科研单位、学校等从事规划、设计、管理、教育和研究开发方面工作的环境工程学科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2.2培养要求(1)知识要求具备环境污染及防治、环境生态及资源保护、环境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2)能力要求掌握基本环境污染控制工艺与设备的设计方法,具有对环境科学技术与工程领域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进行研究、开发、设计和管理等方面的初步能力。(3)工程要求受到环境工程实验技能、污染控制工程设计与运营等基本训练,了解环境保护及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与开发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4)素质要求具备对人类健康、生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和关怀理念。3.课程体系3.1课程设置课程设置由学校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自主设置,本专业补充标准只对数学与自然科学、工程基础、专业基础、专业课程四类课程的内容提出基本要求。各校8可在该基本要求之上增设课程。3.1.1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至少34学分)(1)数学包括微积分和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线性代数、概率和数理统计等基本知识。(2)物理包括力学、振动、波动、光学、分子物理学和热力学、电磁学等。(3)化学包括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和物理化学。无机化学主要包括:化学反应原理、物质结构、元素化学等。分析化学主要包括:化学分析和仪器分析。有机化学主要包括:分类和命名、同分异构现象、烃与卤代烃、有机含氮、含氧化合物、杂环化合物、天然有机化合物等。物理化学主要包括:气体的PVT性质,热力学第一、二定律,多组分系统热力学,化学平衡,相平衡,电化学,统计热力学初步,表面现象和胶体化学,化学动力学。化学实验主要包括:无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实验。3.1.2工程基础类课程(至少16学分)工程基础类课程包括工程力学、计算机辅助工程制图与信息技术基础类、机械基础类、电工电子及自控基础类课程。使学生学习工程设计、施工的共性知识和共性技术,了解生产安全与环保事故的预测、预防和系统评价技术等。3.1.3专业基础类课程(至少11学分)(1)环境科学概论主要包括环境的基本概念、主要环境要素(大气、水、土壤等)的污染问题、污染控制及管理、环境质量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基本知识,我国的环境问题和全球性环境问题,资源、能源、人口与环境,可持续发展与环境,及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等。(2)环境工程原理或化工原理主要包括物料与能量衡算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流体流动以及热量和质量传递的基本理论;各种典型单元操作的基本原理、计算及设备,如:沉淀、过滤、吸附、吸收、离子交换、萃取和膜分离等;典型化学和微生物反应的计量学、动力学及其研究方法、环境工程中各类化学和生物反应器的操作原理、基本结构及设计计算方法等。9(3)环境监测主要包括水污染监测、大气污染监测、土壤污染监测、噪声污染监测的监测方法和监测指标,及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排放标准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环境质量评价及环境监测新技术等。(4)环境工程微生物学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中微生物的主要类群及它们的生理、生态特性、微生物与环境污染的关系,污染物的微生物降解与转化规律,污染控制微生物学实验、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以及在微生物在水处理、大气污染控制、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程上的应用等。(5)特色专业基础课各校自定。3.1.4专业类课程(至少38学分)(1)水污染控制工程主要包括水环境的污染与防治基础知识,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基本原理、设备设施及相关计算方法等。课程内容应包括:水循环、水体污染及其危害、污水收集输送系统、污水水质及排放标准、污水的物化处理、污水的生物处理、污水的再利用与排放、污泥的处理与处置、污水处理厂设计及水环境区域综合防治等。(2)大气污染控制工程主要包括大气环境污染与防治基础知识,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技术基本原理、设备设施及相关计算方法等。课程内容应包括:大气污染基本概念、燃烧与大气污染、大气污染气象学基础、污染物扩散模型、颗粒污染物控制技术基础、除尘装置、气态污染物控制技术基础、硫氧化物控制技术、氮氧化物控制技术、VOCs控制技术、机动车污染与控制等。(3)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主要包括固体废物污染与防治基础知识,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工程技术基本原理、设备设施及相关计算方法等。课程内容应包括:固体废物的特征与分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及运输、固体废物的预处理、固体废物的生物法处理、固体废物的焚烧法处理、固体废物的热解处理、固体废物的填埋处置、工业废渣的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固化与安全处置等。(4)物理性污染控制主要包括物理性污染的基本知识,噪声、振动、放射性、电磁、光、热等物理因素污染的物理性污染规律、评价方法和标准、测试和监测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控制基本方法和技术等。(5)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包括环境评价基础知识,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与环境标准体系,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工程分析,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10境风险评价及案例分析等。(6)环境规划与管理主要包括环境规划与管理基础知识,环境规划学中关于环境承载力、可持续发展与人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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