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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在全面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落实农村干部政治经济待遇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村级组织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农村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围绕落实党建责任、形成规范机制两个重点;大力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力求实现建强村级组织、促进农村发展两个目标,就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提出如下具体要求:一、健全领导体制,明晰村党组织工作职责1、健全领导体制。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负责领导和支持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等开展工作。村党组织对村委会要敢于领导、善于领导,支持、监督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村委会及其他村级组织要自觉维护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主动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相关政策法规和村级民主决策程序管理本村事务。村“两委”成员要自觉维护村党组织的集体领导和班子团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创新党组织设置模式。结合目前新民居建设的实际,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以联村建党组织等方式,探索新农村建设的村级组织设置模式;借鉴城市社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做法,在楼院建立党支部、在门栋建立党小组,形成科学合理、覆盖全面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在村转社区,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推广“双轨制”党建模式,及时成立社区党组织和股份公司党组织,对社区重大事项决策、重要经费开支、重大活动安排,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公司党组织书记共同商议决定;积极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等新组织中建立党组织。(依据中共石家庄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石发[2009]27号;桥东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双轨制”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3、明确干部职数。本着精干、高效原则,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原则上每个村3至7人,具体人数根据村规模大小由各县(市、区)确定。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引导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依据《河北省两办关于做好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冀办发[2008]29号)4、明确村级党组织主要工作职责:(1)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村各项工作目标。(2)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党员权利。(3)引领富民强村,按照新农村建设目标,主持制定本村发展规划,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以“千村帮扶活动”为契机,主动与帮扶单位完成对接,及时向村民通报帮扶工作开展成效,营造全民参与和支持的浓厚氛围。(4)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树立崇尚科学、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村风民风。(5)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严格党员标准,严格入党程序,高质量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根据河北省《关于推进“双育工程”的实施方案》(冀组通字[2010]15号),实施以党性教育和能力培育为重点的“双育工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河北省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管理若干规定》冀字[2010]9号)5、做好群众工作:(1)加强群众工作室建设。依托村级活动场所设立群众工作室,做到有职责、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档案。(2)群众工作目标。大力推行“村民事务代理制”,对群众需求事项提供代理代办、民生救助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定期走访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发现苗头隐患;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基层组织自身建设等。(3)群众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工作日志,据实记录每天工作情况;建立限时办结制度,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并予以答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建立群众评价制度,实行服务对象对所办事项满意度登记、汇总,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依据《河北省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群众工作站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冀办发[2011]23号)二、完善村级干部选拔、培养和管理制度,规范农村干部管理6、完善选拔任用制度。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时,干部的选拔任用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民主、择优的原则,依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进行。届中必要时,可由乡镇党委直接调整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对村党组织书记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村,可以从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它村干部中选派,也可以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的界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拔。大力支持表现优秀、综合素质高的“大学生村官”、“农村好青年”依法依程序通过选举担任村级组织干部。(依据《河北省两办关于做好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冀办发[2008]29号)7、落实教育培训制度。按照分层培训、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市)区委主要负责培训农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培训农村“两委”其他干部、村级后备干部、“大学生村官”和“农村好青年”,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村干部外出参观,学习先进经验;利用远程教育网络、党员教育基地等,加强对村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引导和鼓励村“两委”主要干部参加大专以上正规化学历教育。(依据《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农村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石组通字[2008]9号)8、实行村级干部坐班考勤制度。(1)实行正常上下班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大学生村官”,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正常办公,并按时上下班。村干部在工作时间因公确需外出的,要报村党组织书记批准,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每天有“两委”班子成员坐班;节假日每天至少安排一名村“两委”班子成员值班。(2)定期检查履责日志。村干部坐班值班期间,一律亲自签名上岗,不得代签或补签。各县(市)区要统一制作履责日志表,指导广大村干部认真记录坐班日期、值班人姓名、完成或待处理工作等情况,并定期检查通报执行情况。(3)建立坐班工作考核评议制度。乡镇党委每月对村干部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备案,对无故不执行坐班制度的村干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减免本人年度绩效补贴;对在考勤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出勤情况良好、作风明显改进的村级班子进行表彰奖励。(依据《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加强村级党组织和“两委”干部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石组明字[2011]15号)9、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农村好青年”评选活动、加强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石字[2011]33号),结合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在全市全面开展“农村好青年”评选活动,广泛选拔素质高、品行好、眷恋故土、乡亲喜爱的“农村好青年”,不断创新教育、管理和使用机制,努力将他们培养成为“农业发展领路人、农村进步带头人、农民群众贴心人和村级组织接班人”。同时,不断探索多渠道、多方式选拔培养农村后备干部和人才队伍的新思路、新方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四有一保”机制,培养造就一支农村基层骨干力量,优化储备一批后备干部和优秀人才。(借鉴正定县“农村好青年”评选做法、依据《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推行大学生村官“四有一保”机制的指导意见》石组[2010]17号)10、落实待遇保障制度。严格落实“一定三有”制度,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公务员工作力度,为村“两委”正职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对已正常离任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和离任补贴的农村干部,可根据任职年限发放一次性离任补贴,实现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进一步激发农村干部干事、为民、创业的热情。(依据《中共石家庄市委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石发[2009]27号)11、完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村“两委”干部档案,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历及在职教育情况、工作经历、考核、奖惩情况等,村党组织书记的档案一般由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管理,其他村干部的档案由乡镇党委管理。(借鉴元氏县委组织部做法)12、实施辞职承诺制度。结合村“两委”换届,推行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将村干部完成工作目标、团结协作、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决策部署、维护农村稳定、坚持群众路线、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纳入辞职承诺内容,形成《辞职承诺书》。在选举前进行任职承诺的同时,要作出辞职承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自荐人)逐一签订《辞职承诺书》,在村务公开栏里公示。凡是出现辞职承诺所列情形的,由所在乡镇党委进行调查核实,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经乡镇党委研究,启动辞职程序,签订的《辞职承诺书》即为《辞职申请书》。(参考浙江金华市、义乌市《关于全面推行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的意见》)三、积极探索创新,规范民主决策13、村级重大事务主要内容。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新民居建设、旧村改造规划和实施;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处置;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重大财务收支;公益事业及“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资金筹集、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宅基地发放、计划生育管理及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要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适时调整需要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依据《关于在全市农村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机制的意见》石组[2010]13号)14、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序。村级事务决策要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经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沟通后,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程序决策实施。(1)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收集整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大事项,召开党组织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确定提议意见。对于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村党组织要认真研究,制定初步方案后再进行提议。(2)村“两委”商议。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召开“两委”班子全体成员会议,对村党支部提出的初步意见和方案进行民主讨论和集体决定。(3)党员大会审议。召开党员大会三天前,村党组织应当把商议意见送达全体党员。党员大会审议后,要认真吸纳多数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审议方案。(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代会主席,负责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党员大会审议事项进行讨论表决。(5)村监会全程监督。各村成立村监会,负责对决议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进行监督,并及时将决议实施结果向全体村民公示,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个工作日。(依据《关于在全市农村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机制的意见》石组[2010]13号)四、落实工作制度,规范民主管理15、加强农村财务监管。积极推行村财乡代管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村集体账户由乡镇农经站负责开设,实行一村一账。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本村集体财务活动,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有关经济活动事项,否决不合理开支。(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石组[2007]30号)16、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实行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指导村级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由村“两委”依法施行,并接受群众监督。所有村集体资产要登记造册,乡镇和村级组织各存一份,定期盘点核对,做到账目与资产相符。建立集体资产换届审计和旧新干部交接制度,每次换届前对村集体所有资产进行审计,新干部上任后对村集体资产管理进行接收,并对接收情况公示公开。(借鉴正定县农村财富积累机制有关做法)17、严格农村合同签订。农村重要合同签订要按照村“两委”正职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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