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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辜光伟四川泽仁律师事务所银行诉债务人返还贷款,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纠纷案借款合同保证条款:当新技术公司无力偿还时,由信托投资公司代替偿还。担保书保证归还新技术公司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息。法律问题:此案例涉及的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问题。法律分析:1.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2.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如何认定?案例警示:1.设置必要的有效担保方式。2.注意审查保证人是否具备清偿能力。《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第一、保证人应当具有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财产。第二、保证人的财产应属于本人所有或有权处分。第三、保证人的财产能代为履行债务,能变现偿还债务。案例警示:3.注意审查保证人的资格。第一、国家机关。第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第三、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案例二:银行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纠纷案案情介绍:法律问题:此案例涉及的是保证期间及诉讼时效的问题。银行服务公司服务中心(保证人)1997年1月16日(还款计划书)1995.10.20-1996.4.201996年7月(催款通知书)1996年7月(催款通知书)法律分析:1.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问题?2.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问题?3.关于保证期间的法律问题?4.关于财产保全的法律问题?案例警示:1.注意中断诉讼时效的时间。2.注意中断诉讼时效应采取的方式。3.大力加强系统内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案例一:银行诉抵押物毁损保险赔偿金优先受偿纠纷案案情介绍:法律问题:作为抵押物的轿车意外灭失后,抵押权是否存在?抵押权人是否有权主张就抵押物的价值补偿保险金优先受偿的问题。保险法律分析:1.抵押权的含义?2.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案例警示:1.设置抵押担保方式是债权得以实现的必要措施之一。2.为有利于抵押权的实现,应将抵押物灭失后的赔偿金向约定的第三人提存。3.在办理抵押时注意可供抵押的财产是否具备条件。第一、抵押人有权处分。第二、法律允许转让。第三、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其抵押物的价值。第四、用作抵押物的财产原则上便于管理和实施。案例二:银行诉刘某出卖抵押物纠纷案案情介绍:法律问题:本案例涉及是以汽车作为抵押物后,没有办理登记手续,这种抵押关系是否生效的问题。XXX银行法律分析:1.抵押登记制度?2.《担保法》对抵押登记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的抵押物有:第一、土地使用权。第二、城市房地产。第三、乡(镇)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第四、林木。第五、航空器、船舶、车辆等运输工具。第六、企业的设备和其他视为不动产的动产等。法律分析: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是:第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该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第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第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第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第五、以企业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有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案例警示:明确设置抵押物登记制度的意义。案例一:银行诉出质人“一物二质”纠纷案。案情介绍:法律问题:质押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签定书面质押合同,但未交付质物,该质押合同是否是有效的问题。甲行乙行法律分析:1.质押及质押的种类:动产质押:权利质押:根据《担保法》第75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1)汇票、支票、本票、存款单、仓单、提单等票据。2)债券和可转让的股份、股票等有价证券。3)可转让的商标权和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知识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法律分析:2.动产质押的合同的效力。3.关于能否“一物二质”的问题。案件警示:1.银行接受质押时应注意质物的实际交付。2.银行应注意妥善保管质物。
本文标题:担保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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