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现代货币金融学说05任务
答:(1)我国银行业在金融创新方面的做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对支持经济增长、服务企业和个人的金融需求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与此同时,我国金融业发展整体水平还不高,竞争力还不强,特别是金融结构还不理想,直接融资比重过低,银行业“一业独大”,证券、保险业发展相对不足。金融市场的宽度和深度在很多方面还不能满足多层次经济主体的创业与投资需求。这一状况如果继续下去,不仅不利于提高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效率,而且不利于金融稳定。这一状况必须从多方面大力鼓励金融创新,特别是金融市场创新,才能切实加以改变。一是金融创新要依托科技进步。科技进步是一个民族进步的不竭动力,也是金融创新的源泉。人类在18世纪工业革命之前近八百年的时间内,科技进步基本停滞,经济也基本上没有增长。但从19世纪工业革命以来,由于几次大规模的科技进步,生产力获得了极大的提高,按实际值计算的全球人均收入在19世纪增长了20%,在20世纪增长了90%。特别是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对以信息处理为主的金融业而言,更是极大的促进。这一趋势已经并且还将深刻影响金融业的发展进程,对于金融产品创新、金融风险管理甚至金融行为的改变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国金融业也要紧紧跟上科技创新的步伐,依托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切实转变增长方式。二是要改革监管制度,优化金融创新的外部环境。金融创新固然源于金融和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有其自身规律,但外部环境对金融创新的影响也十分重要。特别是我国经济体制正处于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阶段,政府在推动金融创新方面的作用更为关键。回顾我国金融创新的历程,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我国经济处于开放初期,由于人才、技术、管理的不足,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曾走过一些弯路,发生过一些局部金融风险,客观上束缚了我们创新的思想和步伐。由于缺乏实践基础,又没有现成经验可以照搬,一个新规则的出台往往要花费很长时间,甚至始终不得出台。今后对那些在国际范围内较为成熟的产品,对那些具有较强风险控制能力的机构投资者,不一定采取先建规则再实践的“正面清单”做法,可采取先实践后完善规则的“负面清单”的做法,也就是说未经法律明确禁止的业务品种,均可以开发。三是在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要注意合理定位。一是注意区分产品的使用对象是机构投资者还是居民个人。机构投资者一般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风险控制能力,因此定位于机构投资者的产品创新可先行一步。面向个人的金融产品在准入方面应更为谨慎,在信息披露和监管方面的要求应更为严格。很多产品在开发顺序上都可以先机构、后个人,个人也可通过机构间接投资。即使是个人客户,其资产和风险控制能力现在也有很大差异,有些产品可针对个人,但要设置较高的起点,主要针对所谓的“高端客户”,但对于投资门槛较低、面向普通个人的产品,在推出时就应比较慎重。二是注意区分产品的风险特点。对于包括衍生产品在内的对定价和风险控制能力要求较高的结构复杂的产品,推出时应比较谨慎,但对于一般性国际上已运行多年的成熟产品,比如企业债券等,就应更为大胆地积极推进。三是要注意区分金融产品背后的法律性质。长期以来,由于银行主导我国金融服务,久而久之容易形成一种错觉,好像只要是在银行柜台买到的金融产品,都是与存款一样要保证兑付的,客户可以不承担风险。事实上,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大量的金融产品在形式上可能通过银行柜台出售,但实质上其背后的法律性质很多已不是债务类的存款产品,而是应由客户自担风险的委托、信托类的产品,或是物权类的股票等产品。搞清金融产品的法律性质,不仅有助于分清买卖双方(金融机构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而且有助于依照其法律性质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实施更为有效的功能监管。四是要找准金融创新的重点。面对日新月异、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我们不可能齐头并进,全盘吸收,而是要在尊重市场发展内在规律的基础上,从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把握金融创新的顺序和重点。就总体而言,今后一段时期我国金融创新的重点应围绕发展金融市场,特别是服务于企业直接融资需求的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展开。其中的一个重点是企业(公司)债券市场。要通过培养大批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发展多层次的债券市场,增加企业债券的投资主体和交易的流动性。要在规范的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基础上,逐步创造条件以核准制取代目前的行政审批制。另一个重点是多层次的股票市场。我国现阶段的股份公司数量太少,能发股票的股份公司数量更少,发了股票能够流通的更是少之又少。这一状况既与我国的股票市场发展阶段有关,而且可能也与公司制度有关。我作过一个比较,我国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门槛是1000万人民币,欧洲国家一般是10-50万美元,我国台湾除汽车制造等少数资本密集行业外,一般是300万台币,相当于70万人民币。股份公司设立的门槛过高,自然能发股票融资的公司就少,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就不能通过发股票直接融资。并且现在的股票市场只有交易所这样的场内市场,缺乏多层次的场外市场,即使发了股票也没有流动性。类似股票市场、公司债券市场的问题还有不少,这些都是最基础的金融市场,应该成为我国金融创新的重点。五是金融创新要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作用。在全部金融机构总资产中,商业银行占了85%以上。在我国商业银行主导融资媒介的状况下,如果不想办法发挥商业银行的积极性、主动性,金融结构的优化就会比较慢,并使风险逐步累积。为此要在政策上鼓励商业银行提供更多的直接融资产品,要使储蓄者感觉到直接融资产品在不少方面比储蓄产品更有吸引力。在监管政策上也有运作的余地。比如当我们严格按照巴塞尔协议对资本充足率进行要求时,银行吸收存款再放贷必然增加其风险资产的数量,这就意味着银行要有更多的资本金。当银行没有补充充裕的资本金时,就会考虑少用存贷款产品,多运用客户自担风险的金融产品。再比如在组织结构的安排上,借助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也可将一些涉及直接金融的产品和服务以子公司的形式独立出来,比如银行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形式提供直接融资产品就是一个例子。这样做既可发挥银行的力量去发展直接融资,也可避免风险的传递。今后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金融控股公司将逐渐成为推动金融创新的一个重要形式。六是要注意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国际经验表明,征信、评级、会计、法律等中介服务,是推动金融创新不可或缺的必要环节。随着我国行政审批和监管制度的改革,中介服务的作用将更为突出。为此要修改和国际会计、法律准则不相适应的标准,规范信息披露,大力发展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中介服务。发展和规范中介服务,要两条腿走路。既要下大力培育国内的中介服务机构,也要以多种形式引进国外的中介服务和机构,以此尽快推动我国中介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2006年11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过渡期就要结束,外资金融机构的全面进入,既会给我们带来先进的金融产品管理技术和经验,也会给中资机构的金融创新带来更强的紧迫性。面对这一形势,我们惟有在遵循市场发展内在规律的基础上,抓住机遇,才能不断优化我国的金融结构,全面提升我国金融业的综合竞争力。在这方面,我国金融业任重而道远。我国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在金融创新方面主要存在差距:一、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竞争的劣势(一)国有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及管理方面的劣势1.国有商业银行体制灵活性较差。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还未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虽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有三家进行了改革,变成股份制商业银行,但仍然是由国有公司控股,所以,在经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来自许多方面的干扰,还必须兼顾银行的商业利益和国家的政策,在业务上常常被要求更多的为国家政策服务。其灵活程度与外资银行相比有很大差距。外资银行都是股份制商业银行,运作基本上不受政府的干预,完全以利润为中心,十分适应灵活多变的市场经济。在我国注册的外资银行大都是一些国际性的大型跨国银行,管理相当规范,完全按照国际商业惯例运作,非常有效率。2.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模式及经营方式存在局限性。国有商业银行采取分业经营方式,一直局限在存、贷、汇传统业务上。在全球银行业已形成统一的综合化、全能化趋势的背景下,面临国际全能银行的挑战,国有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条件下所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种类、水平与外资银行相距太远,根本无法与外资银行竞争。外资银行的管理模式通常采用金融集团的形式,经营方式则多数采取混业之中的分业经营,经营范围不仅涵盖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而且还从事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共同基金业务和保险业务,既可以从事货币市场业务,也可以从事商业票据贴现和资本市场业务。经营业务非常广泛。3.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员工数庞大(每家银行最少15万人,最多60万人)。成本支出庞大,效率低,人均创造价值少,常常人浮于事。外资银行有很完善的激励措施及管理措施。所以,相比而言外资银行人均贡献值很高。与中国银行资产规模相当的汇丰银行只有3万多人,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人均创造利润为5万多美元。4.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服务手段相对落后,科技化程度较低,各种软硬件设施配备不够,自动化水平较低,柜面压力依然较大,银行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的功能比较单一,创收能力不足,深层次的服务项目远远没有得到有效开发。外资银行的服务手段电子化水平较高,软硬件设备、支付应用系统及管理信息系统先进,网络技术在金融系统得到广泛运用,大大地降低了经营成本。5.从资本充足率来看,截至2005年12月31日,建设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13.57%,较上年提高2.28个百分点,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也都超过8%。资本充足率的高低代表着商业银行应付金融风险能力的高低。资本金的多少,决定了银行的实力和支付、清偿能力,它不仅可以保证银行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而且可以应付偶发性的资金短缺,从而维护存款人的正当利益和公众对银行的信任。由于《巴塞尔协议》明确规定了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所以,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补充,使国有商行的资本充足率不断提高,逐渐接近外资银行的水平。外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较国有商业银行偏高,花旗、汇丰控股等都超过11.5%。在国际上资本充足率对一家银行的国际活动、国际地位有很大影响,国际评级机构也把资本充足率作为银行评级的重要尺度,所以,单从这方面来说外资银行的国际竞争力要高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二)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能力及投资收益方面的劣势1.在不良资产方面,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率远远高于外资银行。虽然近几年国家一直在帮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不良资产,但至今还有1.17万亿的不良资产,不良资产率仍为7.6%,还是高于国际不良资产率。巨额的不良资产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步履艰难,阻碍了银行的正常发展,阻碍了参与国际竞争。如果不及时处理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国有商业银行便会面临严重困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客户风险意识的加强,客户将会越来越关注银行的资产状况。因此,不良资产状况对商业银行竞争力有很大的影响。外资银行由于是完全以利润为中心,受政府干涉少,长期以来形成了非常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有着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不良资产率很低。很低的不良资产率使其可以在越来越激烈的中外银行竞争中轻装上阵,大大提高了竞争力。2.从银行的规模实力和经营业务来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差距明显。单纯的规模并不能构成优势,只有建立在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和灵活经营机制基础上的规模才构成优势。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仍以存贷款等传统业务为主,存贷款差是其主要来源,中间业务大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品种相对较少,即使在有限的范围内,对产品的管理也不够精细,不注重效益功能,主要是从事一些操作简单、技术含量低的业务,如以代发工资为主的代收代付业务不仅占据了大量的柜面资源、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且效益很低,而一些技术含量高、投资回报高的投资业务、资金交易业务、资产证券化、投资银行业务及理财业务等则没有得到相应发展。外资银行不但资产规模大,而且规模经济效应、安全性、流动性也相应较高。外资银行依靠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管理水平,使其具有很强的国际筹资能力,筹资成本较低。近年来,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中间业务已成为外资银行利润
本文标题:现代货币金融学说05任务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4515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