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社会保险法培训(讲课内容)(PPT61页)
《社会保险法》: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里程碑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内容提纲一、《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原则二、《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三、《社会保险法》存在的不足一、《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政治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其作为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践基础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建设取得了丰富的成功经验,为社会保险立法提供了实践基础立法规范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和制度改革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规范完善体制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深化,社保体系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二、《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过程与原则1、艰难曲折的立法过程《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原则•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适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立制度框架,循序渐进充分认识制定《社会保险法》的重大意义•《社会保险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统筹城乡、覆盖全体居民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社会保险法》的制定颁布,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社会保险法》的制定颁布,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各项工作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213《社会保险法》的制定颁布,为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进一步的的法制保障。二、正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社会保险法》共12章98条1万余字,涵盖面广,内容丰富。(一)主要内容中体现的四大特点四大特点覆盖全民规范管理城乡统筹突出维权(二)主要内容(12章,98条概括为9个方面)1、建立五项社会保险制度,覆盖全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全体居民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6%:18%;8%)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8%;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0.5%)、生育保险(1%)、失业保险(3%:2%;1%)2.明确基本社会保险筹资渠道,强化政府责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居民社会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等)由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构成•基金支付不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补贴。3.完善强制征缴措施,落实用人单位责任•针对欠缴社会保险费问题,制定刚性措施:(第63条)1、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2、要求用人单位提拱担保;3、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与欠缴数额相等的财产。4.明确社会保障待遇,提高保障水平规定了各项社会保险的待遇项目及享受条件,保证公民能依法获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养老退休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满15年死亡待遇丧葬补助金、遗属抚恤金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病退待遇病残津贴1到4级伤残、缴费满15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国家规定的条件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待遇:个人账户、门诊统筹基金。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用完后进入门诊自负段,在职600元,退休300元。自负段过后的2400元、2700元门诊统筹基金在职按80%、退休按90%报销。门诊特定项目1、慢性病门诊项目(乙类特殊病种):高血压二期、糖尿病、慢性肾病等16个门类。2、参照住院管理门诊特定项目(一类特殊病种)四类: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重症精神病;血透、腹透。•住院待遇:费用段:起付线以上,2万元以下,在职90%,退休95%。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在职报95%,退休98%。5-15万,在职、退休均报90%。15万以上,在职、退休报95%。社保法亮点内容•养老保险:制定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对于缴费不足15年的人员可按规定缴费至15年,按月享受养老退休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解读: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规定缴费至15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明确,社保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举例:某某2005年参保,2011年10月到达退休年龄,退休前累计缴费6年10个月。处理:2011年10月到龄后,继续后延缴费5年至2016年9月,再一次性补缴3年2个月。•工伤保险:将原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转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150元/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三项待遇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保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5.畅通转移接续通道,社保关系可异地“漫游”•——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人、年限累计、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人、年限累计•——失业保险:关系随人、年限累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移基金(国办发[2009]66号)——个人账户(1998年之前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和1998年后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统筹基金(1998年1月以后实际缴费工资的12%)接续原则:——赋予户籍地优先养老的责任——未返回户籍地就业的,也应接续,但40/50人员新参保地建立临时账户——组织调动除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确认地原则:户籍优先、从长从后、户籍保底——参保地与户籍一致的;——参保地与户籍不一致,但在参保地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且在参保地缴费未满10年的,退到上一个满10的参保地;——无一参保地满10年的,转回户籍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案例:A地缴5年;B地缴10年;C地缴3年。退休时社保关系在C地,且C地为户籍所在地的,退休待遇地确认为C地;C地非户籍地,往上倒推,推至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退休待遇地确认为B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转出地转入地1、办理中断缴费手续清算医保个人账户2、开具《参保缴费凭证》3、办理参保登记手续4、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5、出示《参保缴费凭证》6、生成《联系函》审核通过,填写《申请表》说明不能办理原因不通过7、生成《信息表》,划转基金9、接收并核对《信息表》,确认转移基金8、发送《信息表》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备份信息10、接续个人账户信息,记载基金移转11、业务办结,通知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备注:为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办理;为社保经机机构办理。6.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高统筹层次。(1)规范基金管理:•——基金建账分账核算•——预算实现收支平衡•——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保证安全前提下投资运营•(2)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的方向•——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7.规范经办机构管理服务,注重以人为本建立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制度和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苏州大市范围开展异地就医结算(退休居外人员)社保基金先行支付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第四十一条摘要)四种情形下职工可申请先行支付:1、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登记、备案的;2、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3、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4、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社保基金先行支付的相关规定•先行支付后追偿程序(《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责令用人单位10日内偿还逾期不偿还,按社保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追偿1、向银行、金融机构查询单位存款账户,申请县以上社保行政部门作出划拨应偿还款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金融机构划拨。社保基金先行支付的相关规定2、账户余额少于应偿还数额,提供担保。3、未按时足额偿还且未提供担保,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应偿还数额的财产。用人单位承担双重责任:偿还社保基金所支付的工伤待遇;追缴所欠工伤保险费。社保基金先行支付的相关规定•设立医疗、工伤保险待遇垫付制,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向第三人追偿;(第三人侵权)•社保基金垫付医疗费。依法追偿,逾期不偿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完善社会保险监督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各级人大监督•——社会保险监察•——社会保险基金的行政监督•明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社保行政部门、社保监督委员会在社保制度建设中的监督职责。9、明确各主体法律责任,加大违规处罚•——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情形: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处罚:限期补缴、加收滞纳金、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责任•——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责任•——骗保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八十七至八十九条)•情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处罚: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续前表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或者计划生育生育津贴生育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生育保险女职工顺产生育的可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前一年的缴费工资设定为1369元)•生育医疗费2000元+生育津贴4107元(1369×3个月)+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900元=7307元•难产生育的,为8807元《社会保险法》存在的不足:•一是授权条款太多多处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还需出台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性质未予以正式确定•造成误区:地方政府认为是政府的钱•社保机构把它当作自己的钱•危害:存在地方政府挪用社保基金的现象•社保基金大量、过多结余关于规范使用暑期工的提示•临近暑期,各院校学生将开始实习活动。近年来多次发生用人单位因使用暑期工引发的暑期工滞留及报酬结算纠纷,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为规范使用行为,维护用人单位和暑期工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请用人单位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关于规范使用暑期工的提示关于规范使用暑期工的通知•一、学生来源清。各用人单位如需要招用暑期工的,应联系教育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学校,避免个人非法组织、介绍。应当与学校签订专项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能使用由学生自发结伴、组织的暑期工;不要对个人或情况不明的职介、劳务派遣等单位发送用工需求信息,同时绝对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学生,使用50名以上暑期工的必须要有带班老师驻厂。关于规范使用暑期工的提示•二、学生要求清。各用人单位要在使用前了解暑期工的实习期限、报酬需求以及应急联系方式。在使用时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期限、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支付方法及标准、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以及纠纷的解决途径。•三、权益保障明。用人单位要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能将暑期工的劳动报酬委托他人支付,对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单位的暑期工不能克扣劳动报酬。同时在使用期间要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安排未成年学生加班和夜班,如确需临时加班的,须经学生本人同意。内容解读【基本养老金构成】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五条1.明确了基本养老金构成2.养老金水平的确定依据。解读政策要点社会统筹养老金来自于由用人单位缴费和财政补贴等构成的社会统筹基金,根据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和个人退休年龄等因素确定。基本养老金内容解读第十六条【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
本文标题:社会保险法培训(讲课内容)(PPT61页)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4559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