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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路及其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申请呈批表申请单位:(公章)申请日期:年月日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申请设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属性广告/标牌设置地点场地使用人有否协议广告设施结构支撑型式牌面面积形状广告内容设置位置平面简图:审批意见(高速公路路政机构)县级公路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年月日(盖章)审批意见市级公路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年月日(盖章)审批意见省公路管理局负责人签名:年月日(盖章)广告(标牌)管理编号()路政[]广管字()号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2、广告申请批准后必须在三个月内设置,过期无效。3、广告标牌应按公路管理机构的要求设置,不得影响交通安全和干扰公路交通标志的使用,广告设施的外缘滴水线必须离公路边沟外缘5米以外,广告设施从公路路平面起算的净高度不得大于其外缘滴水线与公路行车道外边缘的距离;立柱式广告标牌应在立柱面向公路离路面高3至5米处挂管理编号牌,桁架式广告标牌应在牌的确正面右下角挂管理编号牌;广告式样应与交通标志明显区别。4、广告架必须牢固,保持日常维修和版面整洁,如发生事故,由申办单位负责;广告内容必须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设置地点必须征得土地使用人同意。5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坏,妨碍交通或音响安全,公路管理机构有权予以先行处理,其费用由设置者承担。6、因公路建设或其他建设需要,申办单位必须立即无条件自行拆除;公路管理机构不作任何补偿。7、需延长设置期限的,应在申请期满前30天携带本表到公路管理机构办理,逾期不办,广告牌(架)由公路管理机构处理,并不作任何补偿。
本文标题:广东省公路及其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申请呈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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