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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庆阳市2014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并为实现全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目标提供依据。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目标1.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2.建立较为完备的综合预防和控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3.完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网络。本年度项目结束,以县(区)为单位网络覆盖率达70%。4.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和降低其危险行为发生率。逐步实现“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本年度项目结束,2全市检出率在原登记率(1.1‰)的基础上再增加1.1‰,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管理率达70%,治疗率达60%。5.提高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本年度项目结束,知晓率达到50%。6.落实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项目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医疗保障措施。二、项目实施范围项目覆盖全市8县(区)。三、项目执行时间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四、组织管理(一)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1.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于2015年3月20日前,建立或完善本辖区多部门参与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国家、省、市、县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定期召集会议,研究拟订精神卫生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向地方政府提出建议;协调解决推进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成立本级项目技术专家组,制定本级应急医疗处置方案;每年组织评估已获药物治疗补助患者的病情(包括危险行为)和家庭经济情况,必要时调整补助对象;对疑难病例组织进行会诊和处理指导;定3期编制信息简报;指导、督促、检查、人员培训、宣传等精神卫生工作。相关部门职责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年)》、《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以下简称“工作规范”)执行。同时,各县级项目办在市项目办的指导下,要按照“工作规范”、“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县区病例筛查、确诊及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建立本级技术支持单位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双向转诊制度,实行专科医师对社区、乡镇的承包指导责任制,实现专科医师与社区医生(包括乡镇卫生院医生、乡村医生,下同)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技术支持;定期访问省内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发现本辖区的患者及时通知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管理等。2.由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在综治组织的协调推动下,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关爱帮扶小组。成员包括基层医务人员、派出所民警、民政干事、综治干部、助残员、志愿者及居/村委会干部等。协助开展患者管理,定期交流、沟通患者康复情况;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切实落实好居家患者服务与管理任务;参与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指导、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创建有益于居民身心健康的社区环境;协助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及应急医疗处置工作。本年度项目结束时,辖区内490%以上的乡镇(社区)要建立社区关爱帮扶小组。(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1.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辖区内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制定本辖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可行性方案(方案制定可参考《全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年)》)。于2015年3月10前以发文的形式各县(区)上报至市卫计委防幼科,20日前市卫计委将全市方案以发文形式上报省卫计委疾控处,同时报送同级政府部门。2.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完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网络指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为中心,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共同参与,以一定机制有效运行的服务网络。2015年底,以县(区)为单位网络覆盖率达70%以上。3.为进一步建立完善精神病医疗服务体系,合理设置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增强精神疾病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精神卫生服务需求。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3]36号)和《甘肃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卫疾控发[2014]170号)的要求,市人民医院要尽快开设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县级综合医院统筹开设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保证本5级至少有2名精神科执业医师,不足的可通过培训、转岗、引进等途径补充。于2015年3月10前将本县区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设置情况及精神科医师情况汇总报送市卫计委防幼科,3月20日前市卫计委将全市情况汇总上报至省卫计委疾控处。4.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严重精神障碍信息化建设。2014年12月31日前,在省疾控中心完成“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称“信息系统”)省级平台建设及相关培训的基础上,完成本辖区“信息系统”的部署与培训。截止2014年底,“信息系统”要全部覆盖辖区内的疾控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包括卫生计生、民政、公安、残联及民营等机构)。5.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乡镇/社区进行划片,建立“分片包干”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责任制,统筹安排疾控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医院精神科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团队,开展对口指导与帮扶,承担相应片区的疑似患者诊断、随访技术指导、应急医疗处置、人员培训、技术督导与质控等公共卫生任务。同时借助平凉市精神病院对口帮扶庆阳的机会,邀请开展培训或派人进修学习,联系人:张春虎,联系电话:13830303429,QQ号:908107838。五、项目工作内容1.病例筛查与确诊6建立严格的排查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通过入户走访、查阅资料、医院反馈等方式,掌握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建议其自愿或由近亲属、所在单位送诊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的医疗机构确诊;对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且患者本人及监护人拒绝就诊或送诊的,由公安部门协助送诊。对排查中发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诊断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逐个建立档案,及时将患者信息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截止本年度项目结束,各县(区)检出患者数分别达到西峰407例、庆城县319例、宁县605例、正宁264例、合水187例、镇原572例、华池143例、环县385例。2.居家患者药物维持治疗组织协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助残项目以及本项目资金,为在管贫困患者中既往有危险行为或倾向的患者提供居家药物治疗补贴。2014年本项目支持全市143例(其中:西峰区20例、庆城县16例、宁县30例、正宁县13例、合水县9例、镇原县29例、华池县7例、环县19例)贫困患者的药物治疗补贴。本年度项目结束,在管患者治疗率达60%。3.随访管理及指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以下称“服务规范”)要求,对同意参加基层管7理的患者要确定专人定期进行随访管理。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物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危机干预,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应将其转至综合医院治疗。随访管理人员要与患者家庭紧密联系,密切关注患者健康状况,防止患者脱管漏管。本年度项目结束,在管患者管理率达到70%。4.应急医疗处置对发现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危险的疑似或确诊精神障碍患者,或有病情复发、有抗精神病药物相关的急性或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和躯体疾病的精神障碍患者,应立即进行应急医疗处置,必要时可以通报当地公安部门协助开展处置。应急医疗处置结果逐级报告县、市、省级项目办。院外应急医疗处置常用措施:①心理危机干预、②保护性约束、③快速药物镇静、④持续性药物治疗、⑤其他治疗,如就近综合性医院会诊或协助诊疗等。5.社会宣传、动员和患者家属护理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通过开展咨询、举办讲座、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和项目工作内容,引导社会公众既要关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加强自身8防范,又要让群众了解精神疾病,转变认识,消除偏见,减少社会对精神病人的歧视,营造有利于精神病人治疗康复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取得精神疾病患者和家属对项目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加患者的依从性。患者家属护理教育包括精神疾病基本知识、求医问药指南、精神卫生政策、医疗保障、管理员联系方式、联系时机等。6.人员培训按照原卫生部《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的有关精神,建立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紧紧抓住省卫计委加强精神执业医师上岗培训工作的机遇,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管理培训班,通过培训和考核将符合条件的非精神科医师转岗为精神科执业医师。同时,坚持分级分类培训原则,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和民警及社区工作站等项目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严重精神障碍的早期识别和转诊处理能力。六、职责与分工1、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业务管理员和数据质控员,负责辖区内“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控制等工作,保证各项数据准确可靠;承担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的业务管理、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对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9信息进行审核、管理、数据分析、质量控制,跨区域就诊确诊病例的信息转送,以及本县区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及运转;对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要录入信息系统,并通知患者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纳入管理。2、综合医院及精神专科医院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的疑似患者的诊断、纳入基层管理患者的随访技术指导、有危险行为患者的应急医疗处置等;承担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补助贫困患者的治疗;根据知情同意原则(符合《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指定专人及时将患者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向本级项目办提供本院出院及门诊就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定期派精神科医师和护士到社区、乡镇指导患者管理,处理疑难患者,调整药物治疗方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和相关培训。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本级应急医疗处置方案,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应急医疗处置小组;制定家属护理教育方案;承担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线索调查、确诊患者登记和网络报告工作;制定随访工作制度,指定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开展患者随访管理,指导患者服药,监测病情变化,观察并及时处理药物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向患者家属提供护理和康复指导,协助进行危险行为患者应急医疗处置工作,完成患者评估表和随访表的填写,并按照项目要求及时10将患者基本信息和随访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对于病情波动的患者及时联系上级精神科医师进行转诊,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协助县区级项目办公室开展相关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妥善保管患者管理与治疗相关资料,及时完成资料整理、分析、统计和上报。4、村(居)委会协助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线索调查、随访管理、应急医疗处置、家属护理教育等工作;调查了解申请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补助患者的家庭经济情况,为符合项目补助条件者提供证明材料;参加县级精防机构组织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相
本文标题:庆阳市2014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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