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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编号:预案版本号: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单位:颁布日期:实施日期:泰安双丰化肥有限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由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小组对公司原有预案重新进行审议、修订和完善,现已修订和审核完成,予以公布实施。审核人:批准人:批准日期:2008年月日目录11.总则1.1目的制订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职工处理事故的应急能力,在装置或设备、设施出现突发事故时,操作人员能够针对不同的事故状态,采取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方案,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于事故的发生、事态的不可预知性,事故预案不可能将所有的事故都包括在内。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首先要根据事故的不同特点,进行合理的处置,即可能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遵照事故处理的原则,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手段。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各种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安全规定,避免扩大事故危害和次生事故的发生。1.2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各类风险分析报告及同类行业事故案例分析。1.3适用范围1.3.1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内液氨、甲醇、浓硝酸泄漏事故、可燃气体泄漏事故、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理。本预案向上可以作为新泰市应急救援体系的一部分,并与《新泰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案》相匹配。1.3.2事故的类型本公司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有:火灾、化学爆炸、物理爆炸(锅炉、容器、其他爆炸)、中毒窒息、触电、灼烫等。1.3.3事故分级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企业可发生的事故原则可分为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1.3.3.1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事态较复杂,对本公司范围内的财产、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2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但只需要企业调度本公司有关部门和应急救援力量就能够处理的事故。1.3.3.2特大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事态复杂,对本公司范围以外的财产、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需要上级主管部门调度本区域内有关部门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应急资源和力量才能够处理的事故。1.4应急预案体系本公司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包括公司级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和车间现场处理预案(方案)构成。突发性一般事故时,由所在车间人员迅速上报调度室和车间,启动车间有关现场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当事故扩大或影响较大情况,由车间负责人决定是否上报公司立即启动公司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当公司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重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并由现场总指挥视情况是否上报市应急办公室或安监局请求有关单位或部门协助处理。1.5应急工作原则针对不同的突发事故和级别,迅速启动相应类型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到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应对措施正确有效,应急响应及时迅速,应急资源准备充分,坚持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泰安双丰化肥有限公司地处于新泰市楼德镇,隶属于新泰市经贸局,是由原楼德化肥厂于1999年元月份改制组建的,租赁原楼德化肥厂的设备及聘用原厂职工。楼德化肥厂始建于1966年,1968年投产(原为济南军区“五七”化肥厂),初建时生产能力为8000吨/年合成氨,后经两期扩建,填平补齐和引进新项目,目前已发展成为年产合成氨6万吨,尿素10万吨、浓硝酸1万吨、复合肥1万吨、甲醇1.5万吨、三聚氰胺3000吨、碳酸氢铵2万吨的中型综合化工企业。公司占地总面积10.13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4.9万平米,地处鲁中南地区,在新泰、泰安、宁阳、泗水四县市交界处,位于楼德镇南部,北靠磁(窑)~莱(芜)铁路距离1公里。公司内有铁路专用线,东靠0909公路,东、西、南三面为农田。气象状况:最高气温39℃,最高年平均气温18.9℃,最低年平均气温7.6℃,历年来平均气压1003.9毫巴,平均最大风速阵风8m/s,常年主导风向北风和东南风。历年来平均降雨量659.5㎜/年,最高降雨量1082.7㎜,年最低降雨量454㎜,暴雨持续时间最长5天(累计411.2㎜),历年积雪最大厚度150㎜,基本地耐力12吨/㎡,地震裂度6度。3厂区地形平坦,全公司共有三个分厂,4个生产车间,6个辅助车间及管理科室。现有员工960余人,其中生产人员700余人,“四八”制三班倒班运转,每班140余人。公司内设有专职安全、消防和医疗救援科室——安全科、武装保卫科和卫生所,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0名、专职消防员3名、兼职消防员24人,驻厂卫生所医护人员5人,实行24小时值班,卫生所内备有部分安全救援器材和急救药品,驻地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和禹村矿医院为公司合同医院,公司职工基本熟知应急防护常识。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2.2.1.主要危险源(1)、本公司主要产品液氨、尿素、甲醇和浓硝酸生产和使用液氨,属于有毒可燃压缩性气体,一旦发生泄漏或操作不当、设备设施存有缺陷,不仅造成作业人员中毒、容器爆炸、火灾等事故,若处理不及时或控制失控,更会导致液氨大面积泄漏扩散造成全厂性事故,更甚至会影响周围村镇居民人身安全或重大环境污染灾害性事故,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其次,液氨生产装置、尿素生产装置均属于高温、高压设备多、压力容器多,工艺流程长、操作工序多,各工序之间联系密切,操作精度要求高,由于受自动化控制程度限制和操作人员操作技术水平影响,操作工一旦操作不慎或操作错误(失误),易造成系统超压等事故,出现气体泄漏、爆炸或火灾事故,若控制不当或失控,易产生灾害性人身伤害、设备设施破坏性事故,社会影响范围较大、性质较恶劣。第三,液氨贮存设施本公司内共有4个液氨贮槽,最大贮存量共计150吨,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标准要求,当贮存量达到100吨以上时,就构成重大危险源;受贮存场所、贮存量、贮存条件、贮槽本身缺陷或操作工操作不当,易造成贮槽爆炸形成火灾或泄漏等灾害性事故,产生较大社会影响。(2)、甲醇生产采用联醇生产工艺,属于高压装置【13.5MPa】。甲醇属于中闪点易燃液体,易挥发,贮存设施存有缺陷或输送设备机械密封不严,易造成甲醇泄漏事故;若处理不及时,遇到明火等易发生火灾事故。甲醇贮槽最大贮存量120吨,遇到不可抗拒因素,会造成大量泄漏,安全设施不齐全,控制不当易造成重大火灾、环境污染等事故。甲醇外售时装车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操作不精心或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定,易发生甲醇泄漏事故,若控制不当,易引发火灾、环境污染等次生事故。(3)、浓硝酸生产工艺,采用氨~空气接触氧化法,首先制得稀硝酸(40%左右),然后将稀硝酸进行精馏(硝酸镁法)制得98%浓硝酸产品。主要危险源在氧化工序开车点火过程,若在点火时,系统中氨含量控制不当,易发生爆炸恶性事故,造成人员伤害,设备设施毁灭性破坏。浓硝酸又属于强腐蚀性危险化学品,贮存设备如存有缺陷,出现4跑冒滴漏时易造成操作人员化学性灼伤。浓硝酸贮存量较大,共有8个贮槽,最大贮存量为480吨,浓硝酸在贮存和装车过程中,若操作人员操作不精心、遇到不可抗拒因素时,易发生浓硝酸大量泄漏事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4)、锅炉装置本公司内尿素生产、甲醇精馏、浓硝酸生产等需要热源均由锅炉供给,共有4台燃煤低压锅炉(压力P≦1.30MPa)。虽然锅炉压力等级较低,若操作工操作不精心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等有关规定,锅炉设施安全附件不齐全或不灵敏,易发锅炉超压爆炸重大灾害性事故。(5)变配电室本公司内35KV变电站1座,6000V变电室10座。大部分变压器在室外露天布置,配电室内配电设施参差不齐,电器设备多、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也因操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不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违章作业等因素,容易发生触电、火灾、电弧灼伤等事故。2.2.2.重大危险源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作业、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该标准中规定了四大类142种危险物质生产区和储存场所的临界量。标准中规定液氨生产场所和储存区临界量是40吨、100吨;甲醇生产区和储存区的临界量是2吨、20吨,显然公司内液氨储存区、甲醇储存区均构成重大危险源。综合以上来看,本公司内主要存在重大危险有:(1)合成氨、尿素、甲醇生产过程中存在作业人员中毒、火灾、爆炸、有害气体泄漏事故;(2)浓硝酸生产过程中爆炸、化学性灼伤、浓硝酸泄漏事故;(3)容器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等危险因素;(4)配电室内外触电、火灾等危险因素;(5)浓(稀)硝酸库贮存装置发生浓(稀)硝酸泄漏或化学性灼伤等因素。存在重大危险源有:(1)液氨贮槽:位于公司尿素车间东北侧,V=100m3×2台;位于公司南部合成车间,V=50m3×2台(2)精甲醇贮槽:位于公司西南侧浓硝车间处,V=170m3×1台(3)粗甲醇贮槽:位于公司中部造气车间处,V=120m3×1台3.应急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公司成立两个层次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小组。3.1.1公司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5本公司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由董事长、生产副总经理、供销副总经理、后勤副总经理、调度室、安全科、设备科、供应科、销售科、武装保卫科、生产车间及当班调度员、值班长和操作人员等组成,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各救援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在总指挥领导下,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应急组织组成情况如下图所示:3.1.2公司应急指挥小组组成指挥:值班公司领导副指挥:当班调度员组成人员:值班职能科室领导、车间值班人员、值班长、值班维修工和重点岗位操作人员、保卫科值班人员。职责:1、负责生产系统中一般突发性事故救援处理;2、负责向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3.1.3车间应急指挥小组组成指挥:车间主任副指挥:车间副主任组成人员:安全员、工作长、班组长、重点岗位操作人员、维修工职责:1、负责本车间一般突发性事故救援处理;2、负责向指挥部报告事故。3.2指挥机构及职责总指挥:董事长副总指挥:生产副总经理调度室安全科设备科武装保卫科生产车间供应科销售科物管科办公室卫生所63.2.1、指挥机构公司成立化学事故应急“指挥部”,由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生产调度室、安全科、环保科、设备科、保卫科、卫生所等部门领导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安全科),日常工作由安全科管理。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成立救援指挥部,启动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董事长任总指挥,总经理、副总经理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生产调度室。注: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在公司时,由调度室主任和安全科科长为临时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3.2.2、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组成人员:(见附录)3.2.3、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组建和调动。(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5)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6)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7)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8)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9)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10)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3.2.4指挥部:(1)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3)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4)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
本文标题: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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