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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四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管理体系内审工作评审要点4.1、评审要点(1)实验室是否具有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年检。(2)查阅实验室注册、登记文件和工作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确认实验室是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确认实验室是否具备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的、临时的或可移动的检测/校准设备和设施。(3)通过审阅管理体系文件,确认其管理体系是否覆盖了所有的工作场所或地点。(4)查阅实验室在册人员证明,确认实验室是否拥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5)查阅实验室是否制定了公正性承诺及防止商业贿赂制度,并考查实验室是如何实施。(6)实验室是否制定了保护国家秘密和客户秘密的有关措施,以及实施情况。(7)分析实验室内部机构设置是否合理,部门职责是否明确,是否能够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8)查阅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等,是否有符合要求的任命文件或认命文件到期。(9)是否规定了重要岗位的职责,关键人员是否明确了代理人。(10)检查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和记录,评价其工作有效性。(11)是否任命了符合要求的技术管理者和质量主管。(12)是否有措施完成政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当年没有政府指令性检测任务不考虑)4.2、评审要点(1)建立管理体系是否存在系统性或区域性不符合。(2)审阅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评判管理体系文件与实验室自身状况的适应性和实际运行的有效性。(3)实验室的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交流沟通,了解其对本岗位的职责和管理体系、质量方针目标是否清楚明了。(4)是否建立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是否可测量和可操作。(5)本要素的评审一般要衡量全面评审情况,整体评价管理体系符合本准则的状况和实际效果。4.3、评审要点(1)实验室是否具有文件控制和管理程序。(2)实验室内部文件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现场使用的各种文件是否标识清晰。(3)实验室现场是否使用失效规范和废止的文件。(4)实验室受控文件是否定期审核,必要时进行修订。4.4、评查要点(1)实验室是否确定了分包实验室名单,是否符合本准则和相关技术能力。(2)实验室分包项目是否符合本准则限定的三种情况。(3)实验室每一次分包是否征得客户书面同意。4.5、评查要点(1)实验室是否制定了服务和供应品的管理程序文件。(2)实验室是否对服务方和供应方进行了评价,建立了服务方/供应方名单。(3)已发生的采购是否受控,是否正确选择具备资格的供应方。(4)实验室是否规定了对采购品的验收要求,是否经过验收。4.6、评查要点(1)实验室是否制定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相关程序文件、不同情况下的评审规定或要求是否明确。(2)实验室是否对重大检测项目进行评审,对不同类型的委托书(单)进行确认同时检查委托书单内容是否齐全。4.7、评查要点(1)实验室是否制定处理申诉和投诉程序文件。(2)实验室处理申诉和投诉过程是否符合程序文件。(3)确属实验室原因造成的投诉或申诉,是否对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4.8、评查要点(1)实验室是否编制了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2)实验室是否编制了纠正措施程序。(3)实验室对出现的或对潜在造成不符合的原因,是否采取了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4)实验室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际结果是否进行了验证。4.9、评查要点(1)实验室是否编制了记录管理程序。(2)记录的信息是否“足够”。(3)记录填写和更改是否正确、完整、清晰、明了。(4)是否规定了记录的保存期限,是否按照规定保存相关记录。(5)记录是否安全储存、妥善保管,方便存取、查阅。(6)是否做到为客户保密。4.10、评查要点(1)是否制定了内部审核控制程序。(2)是否按照程序规定开展了内部审核。(3)记录是否齐全、不符合报告是否事实清楚、纠正措施是否实施。(4)每个年度的内部审核是否包括管理体系的所有要素,所有部门和工作场所。(5)内审人员是否进行了资格确认。4.11、评查要点(1)实验室是否编制了管理评审控制程序文件。(2)管理评审工作是否按照规定和计划组织实施。(3)管理评审报告提出的有关措施是否纳入改进,其结果是否得到验证。5.1、评查要点(1)人员的数量和能力是否满足所从事工作的需要,合同制人员、其他的技术人员和关键支持人员是否胜任。(2)所有人员的持证上岗记录,有无资格确认。(3)是否制订人员培训程序和计划,实施的培训记录。(4)对培训中人员的监督要求。(5)查人员档案是否符合要求。(6)技术主管、授权签字人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7)依法设置和依法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期授权签字人是否满足要求。5.2、评查要点(1)实验室设施和环境条件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2)实验室是否有监控记录。(3)安全作业管理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4)环境保护程序是否符合要求。(5)是否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6)对影响工作质量和涉及安全的区域和设施是否有效控制并正确标识。5.3、评查要点(1)是否选择使用适合的方法,是否制定必要的作业指导书。(2)是否对选用的新方法进行确认。(3)标准、手册、指导书是否现行有效并便于相关工作人员使用。(4)采用的国际标准和自行制定的非标方法是否仅限特定委托方的检测,非标方法是否经过确认。(5)方法的偏离是否有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有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实验室负责人的标准、客户接受,是否将偏离方法形成文件。(6)是否建立并实施计算和数据转换及处理的规定,是否建立并实施数据保护的程序。5.4、评查要点(1)实验室是否配备了正确进行检测/校准所需的全部设备及软件、标准物质,是否正常维护。(2)是否立即停用并明显标识,修复的仪器设备是否经检定、校准,是否检查这种缺陷对过去的检测/校准的影响。(3)永久控制范围以外的仪器设备是否仅限于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或特定的检验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本准则的相关要求。(4)所有设备是否均由授权人员操作。(5)是否保存设备及其软件的档案。(6)是否均有明显的状态标识。(7)脱离直接控制的设备,恢复使用前,是否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检查。(8)是否建立设备期间核查程序并执行。(9)校准产生修正因子时,实验室是否正确应用。(10)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有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5.5、评查要点(1)是否制定并实施仪器设备校准、检定、验证、确认的总体要求,设备校准时,是否可确保在用的测量仪器设备的量值符合计量法制规定。(2)检测结果不能溯源至国家基标准,是否能提供设备比对、能力验证结果的满意证据。(3)是否制定设备检定/校准计划,是否在设备使用前进行检定/校准。(4)是否制定参考标准的检定/校准计划。(5)是否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没有证标准物质时,可否确保量值准确。(6)是否制定并实施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程序。(7)是否制定并实施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的安全处置、运输、存储、使用的管理程序。5.6、评查要点(1)是否建立样品的抽取和处置管理程序。(2)是否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抽取和处置。(3)是否保存抽样记录。(4)是否详细记录客户对抽样计划的偏离、添加或删节的要求,并告知相关人员。(5)是否记录接收样品的状态,包括与正常(或规定)条件的偏离。(6)是否建立样品的标识系统。(7)是否有适当的设备设施贮存、处理;是否保持样品的流转记录。5.7、评查要点(1)是否建立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控制计划;采取了哪些质控措施,并对其定期评审。(2)是否充分运用统计技术对测量结果进行分析,并能发现测量系统的变化趋势,是否针对不合格的质量控制结果采取有计划的纠正措施。5.8、评查要点(1)是否按照相关的要求,及时出具结果报告;结果报告是否正确、客观、真实;是否使用法定计量单位。(2)结果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3)检测报告中包含分包方的结果时,是否清晰标明。(4)使用电话、电传、传真或其他电子/电磁方式传送结果时,是否满足本准则的所有要求。(5)已经发出报告需要做实质性修改时,是否以追加文件或更换报告的形式实施,报告修改是否满足本准则的所有要求。
本文标题:实验室资质内审工作评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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