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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实验步骤:1.建立数据文件。定义2个变量:PWK和DCGJSL,分别表示排污口和大肠杆菌数量。2.选择菜单“分析→比较均值→单因素”,弹出“单因素方差分析”对话框。在对话框左侧的变量列表中,选择变量“DCGJSL”进入“因变量”列表框,选择变量“PWK”进入“因子”列表框。3.单击“确定”按钮,得到输出结果。结果解读:由以上结果可以看到,观测变量大肠杆菌数量的总离差平方和为460.438;如果仅考虑“排污口”单个因素的影响,则大肠杆菌数量总变差中,排污口可解释的变差为308.188,抽样误差引起的变差为152.250,它们的方差(平均变差)分别为102.729和12.688,相除所得的F统计量的观测值为8.097,对应的概率P值为0.003。在显著性水平α为0.05的情况下。由于概率P值小于显著性水平α,则应拒绝零假设,认为不同的排污口对大肠杆菌数量产生了显著影响,它对大肠杆菌数量的影响效应不全为0。因此,可判断各个排污口的大肠杆菌数量是有差别的。5.2、实验步骤:1.建立数据文件。定义2个变量:Branch和Turnover,分别表示分店和日营业额。将Branch的值定义为1=第一分店,2=第二分店,3=第三分店,4=第四分店,5=第五分店。2.选择菜单“分析→比较均值→单因素”,弹出“单因素方差分析”对话框。在对话框左侧的变量列表中,选择变量“Turnover”进入“因变量”列表框,选择变量“Branch”进入“因子”列表框。3.单击“确定”按钮,得到输出结果。结果解读:由以上结果可以看到,观测变量日营业额的总离差平方和为1187668.733;如果仅考虑“分店”单个因素的影响,则日营业额总变差中,分店可解释的变差为366120.900,抽样误差引起的变差为821547.833,它们的方差(平均变差)分别为91530.225和14937.233,相除所得的F统计量的观测值为6.128,对应的概率P值近似为0。在显著性水平α为0.05的情况下,由于概率P值小于显著性水平α,则应拒绝零假设,认为不同的分店对日营业额产生了显著影响,它对日营业额的影响效应不全为0。因此,在α=0.05的显著性水平下,“这五个分店的日营业额相同”这一假设不成立。5.3、实验步骤:1.建立数据文件。定义3个变量:weight和method,分别表示幼苗干重(mg)和处理方式。将method的值定义为1=HCI,2=丙酸,3=丁酸,4=对照。2.选择菜单“分析→比较均值→单因素”,弹出“单因素方差分析”对话框。在对话框左侧的变量列表中,选择变量“,method”进入“因变量”列表框,选择变量“weight”进入“因子”列表框。在“两两比较”选项中选择LSD、Bonferroni和Scheffe方法。3.单击“确定”按钮,得到输出结果。多重比较因变量:幼苗干重(mg)(I)处理方式(J)处理方式均值差(I-J)标准误显著性95%置信区间下限上限ScheffeHCl丙酸-3.72800*.05534.000-3.9005-3.5555丁酸-3.64000*.05534.000-3.8125-3.4675对照-4.19000*.05534.000-4.3625-4.0175丙酸HCl3.72800*.05534.0003.55553.9005丁酸.08800.05534.490-.0845.2605对照-.46200*.05534.000-.6345-.2895丁酸HCl3.64000*.05534.0003.46753.8125丙酸-.08800.05534.490-.2605.0845对照-.55000*.05534.000-.7225-.3775对照HCl4.19000*.05534.0004.01754.3625丙酸.46200*.05534.000.2895.6345丁酸.55000*.05534.000.3775.7225LSDHCl丙酸-3.72800*.05534.000-3.8453-3.6107丁酸-3.64000*.05534.000-3.7573-3.5227对照-4.19000*.05534.000-4.3073-4.0727丙酸HCl3.72800*.05534.0003.61073.8453丁酸.08800.05534.131-.0293.2053对照-.46200*.05534.000-.5793-.3447丁酸HCl3.64000*.05534.0003.52273.7573丙酸-.08800.05534.131-.2053.0293对照-.55000*.05534.000-.6673-.4327对照HCl4.19000*.05534.0004.07274.3073丙酸.46200*.05534.000.3447.5793丁酸.55000*.05534.000.4327.6673BonferroniHCl丙酸-3.72800*.05534.000-3.8945-3.5615丁酸-3.64000*.05534.000-3.8065-3.4735对照-4.19000*.05534.000-4.3565-4.0235丙酸HCl3.72800*.05534.0003.56153.8945丁酸.08800.05534.788-.0785.2545对照-.46200*.05534.000-.6285-.2955丁酸HCl3.64000*.05534.0003.47353.8065丙酸-.08800.05534.788-.2545.0785对照-.55000*.05534.000-.7165-.3835对照HCl4.19000*.05534.0004.02354.3565丙酸.46200*.05534.000.2955.6285丁酸.55000*.05534.000.3835.7165*.均值差的显著性水平为0.05。结果解读:(1)由以上结果可以看到,观测变量幼苗干重的总离差平方和为56.657;如果仅考虑“酸类”单个因素的影响,则幼苗干重总变差中,酸类可解释的变差为56.534,抽样误差引起的变差为0.122,它们的方差(平均变差)分别为18.845和0.008,相除所得的F统计量的观测值为2461.755,对应的概率P值近似为0。在显著性水平α为0.05的情况下,由于概率P值小于显著性水平α,则应拒绝零假设,认为酸液处理对幼苗干重产生了显著影响,它对幼苗干重的影响效应不全为0。并且由于是经酸液处理过的牧草幼苗的干重低于对照组的值,因此,认为酸液处理阻碍了牧草幼苗的生长。(2)在显著性水平α为0.05的情况下,在Scheffe、LSD和Bonferroni方法中,丙酸和丁酸的作用没有显著差异(概率P值分别为0.490、0.131和0.788)。因此,认为两种有机酸的作用没有显著差异。(3)在显著性水平α为0.05的情况下,在Scheffe、LSD和Bonferroni方法中,有机酸和无机酸的作用有显著差异(概率P值分别为0.000)。因此,认为有机酸的作用不同于无机酸(HCl)。
本文标题:实验报告单因素方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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