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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金融发展中的非正规金融内容提要•主要探讨非正规金融的内生机制问题,即从经济学和社会—文化人类学等各个角度,来探讨非正规金融部门如何产生和演进,非正规金融部门与正规金融部门的互动关系,非正规金融扩张的不同阶段所呈现的不同特征;同时本章详尽讨论了非正规金融部门在金融市场竞争中得以存活和壮大的内在原因及其背后的扩张机理。本章最后通过对关系共同体的探讨为非正规金融研究提供了方法论依据,并讨论了非正规金融的发展趋势和政府规制框架。•第一节农村非正规金融相关概念•第二节农村非正规金融相关理论•第三节农村非正规金融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协同演进•第一节•农村非正规金融相关概念一、农村非正规金融相关概念•国内对非正规金融的名称叫法各有所不同,很多学者采用民间金融(姜旭朝,冯兴元,何广文,温铁军等),有的称之为地下金融(江曙霞,李建军)和非正规金融(张杰,刘民权,任森春,谈儒勇,郭沛等),有的学者将民间金融,非正规金融和草根金融视为同义(王曙光2006),还有的称之为灰黑色金融(朱德林,胡海鸥1997)、体制外金融等。非正规金融概念•对于非正规金融目前没有一个普遍统一接受的概念,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非正规金融进行了界定。郭沛认为非正规金融是指非法定的金融机构(即非正规金融部门)所提供的间接融资以及个人之间或个人与企业主之间的直接融资。谈儒勇(2001)则认为处于官方的控制之外的未被登记的、未被管制的和未被记录的部分为非正规金融,它包括非正式金融中介体(如货币贷款人、货币经纪人和私人储蓄)•国外学者EmestAiyeetey(1998)将非正规金融定义为发生在国家银行和其他金融部门管制之外的各种金融交易。MarkSchreine:(2000)将非正规金融定义为没有法律体系来保障实施的未来现金回报合同或契约。还有的学者认为非正规信贷市场由各种未管制的交易活动构成,包括个人和中介的各种借贷交易(职业或非职业放贷人、私人金融公司、当铺、地主和农户等)。•亚洲开发银行(1990)将非正规金融定义为不受政府对于资本金、储备和流动性、存贷款利率限制,强制性信贷目标以及审计报告要求约束的金融部门。世界银行认为非正规金融可以被定义为那些未被中央银行监管当局所控制的金融活动。•由于农村非正规金融存在于民间,游离于法律法规之外,根据其合法程度可以将其分为非法形式(如高利贷、非法集资),合理但不合法形式(如友情借贷),既合理又合法形式(如农村合作基金)。农村非正规金融从法律角度来说存在盲区,从现实角度来说对农村农户收入的提高和乡镇企业的发展都起到了资金支持的作用,因而如何规范和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健康发展,寻找与中国农村经济和金融背景相适应的演进路径至关重要。农村非正规金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地域范围特征•农村非正规金融基于一定的地缘、血缘、业缘关系而成立交易活动。其业务活动建立在个人信用基础上,通过交易者的自律和相互约束实现交易。农村个人信任具有显著的地域范围特征,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如村),借贷双方拥有充分信息,彼此信任。超过一定地域范围,个人信用发生危机,交易活动产生障碍。•第二,借贷关系私人化。农村非正规金融参与主体包括农户个体和个人投资建立的农村私人企业。其资金来源于农户手中持有的闲散资金,资金需求者是那些无法从农村信用社取得融资安排的个人和农村乡镇私人企业。交易建立在私人信用基础上,只限于圈层内部参与者。•第三,分散性和隐蔽性。农村非正规金融分散在各个村庄,由于农村地域广阔,村庄的散落性导致了非正规金融活动的分散性。同时由于内嵌于民间,没有正规的契约和法律保护而处于隐蔽状态。•第四,非监管性。农村非正规金融主体由于无法得到农村信用社正规融资,从而不得已只能寻求非正规融资来源。正是由于这一点,农村非正规金融游离于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范围之外,不进入官方的统计报表,也未纳入到金融监管当局的日常管理系统,呈现出非规范化的特征。二、几个相似的名称•1、地下经济•地下经济又有非观测经济、洞穴经济、影子经济、非正式经济、隐蔽经济、平行经济、黑市经济、秘密经济、第二经济、家庭经济等之称。法伊格在《地下经济学》中指出,所有未被政府掌握的经济活动(逃税、漏税、各种黑市活动)统称为地下经济,观察到的(或有申报的)经济活动就是官方统计机构正常掌握其情况的那些经济活动。地下经济是由那些防止和逃避政府的管制、税收和监察的经济活动和由此获得的收入构成。Pete:J.Montie等人认为地下经济是指所有处于政府管制和控制之外的非正规活动。2、农村合作金融•农村合作金融作为合作经济的一部分,也是国家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自愿原则,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二是民主原则,即一人一票制度。合作金融组织的重大事项由社员参与决定;三是互助原则,合作金融组织主要为社员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四是按股分红的原则,以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经营利润用于不可分割的公积金、股息分红等事项。五是非盈利性。它是一种集体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特殊的资金融通形式,组织形式包括信用合作社、合作银行、合作企业设立的各种融资组织。从农村合作金融起源来看,源于自下而上内生性的农村非正规资金融资安排,是由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演化为合理正规的农村合作金融。•农村合作基金会是农村实行家庭承包制后出现的一种具有互助合作性质的资金融通组织,为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促进了农村金融的改革进程,但由于对基金会性质、业务范围等定位缺乏制度规定,许多基金会出现管理监督无序化的问题,既影响了农村正常金融秩序,也侵占了农民的正当权益,导致政府对其清理整顿。3、微型金融•微型金融建立在小额信贷(Microcredit)基础上。目前较为普遍的小额信贷定义是:为贫困人口、低收入者以及微型企业提供的信贷服务。小额信贷及其基础上衍生的小额储蓄、小额保险、小额汇兑等一系列微型金融服务业务构成了微型金融(mirofinanee)。•各国微型金融贷款规模小,对单笔贷款设定了最高限额,目标客户以微小企业和低收入家庭为主,贷款期限短,一般不超过一年。且具有贷款条件灵活,不需抵押的特点。•第二节•农村非正规金融相关理论•一、信贷配给理论•是指在固定利率条件下,面对超额的资金需求,银行因无法或不愿提高利率,而采取一些非利率的贷款条件,使部分资金需求者退出银行借款市场,以消除超额需求而达到平衡。二、制度变迁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则将制度作为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研究制度安排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制度变迁理论的早期代表人物奥地利经济学门格尔和哈耶克都认为社会制度是人类行为的无意识结果,是自发形成的。•新制度经济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罗纳德·科斯的制度变迁核心思想认为只有当制度变迁后所得收益超过所需成本时,制度变迁才会发生。制度的均衡状态在任何时候都是可能的,成本与收益的变动会使制度产生不均衡,并诱致了整个制度安排的再变迁,制度安排变迁的诱致因素是期望获取最大的潜在利润;•戴维斯和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诺思采用“成本—收益”分析法对制度的安排和制度的演变做了探讨。诺思认为制度是由正式制约,例如法律,非正规制约,例如习俗和宗教等以及制度的实施构成的。诺斯认为制度变迁是指制度框架的创新、变更和被打破。制度同其他自然资源一样,是一种稀缺资源,也有供给和需求。•而拉坦认为制度创新是由政界企业家边际成本决定,如果政界企业家由制度创新所得到的边际收益相当于旧制度运行所需付出的边际成本时制度变迁就会暂时停止,制度结构就达到了某种“均衡”,只有当环境改变时,才会又发生对新制度的“需求”与“供给”。•新制度经济学青木昌彦认为制度不是人为设计的产物,而是参与人博弈均衡的结果,相应地制度变迁就可以理解为一种均衡向另一种均衡的移动过程。•制度变迁的形式而言,主要包括市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市场诱致性制度变迁指一群(个)人在相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指政府为追求租金最大化和产出最大化目标而对现有制度安排进行变革的过程。三、农村金融理论•农村金融理论是专门研究农村金融领域方面的理论,其代表性的理论有:农村信贷补贴理论、农村金融市场理论、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农村金融理论为农村非正规金融演进提供了理论基础。•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拉美和东南亚发生的金融危机。危机告诫人们市场机制也不是万能的,看不见的手也有不能发挥作用、存在市场失灵的时候,合理的政府干预对稳定金融市场仍然相当重要。斯蒂格利茨将不完全竞争理论应用于金融市场,分析了金融市场上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从而解释了金融市场上存在信贷配给问题。•从这一理论出发,可以得出结论:一是利率上限和利率自由化是资金价格的两个极端,都不能有效解决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只有将利率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能既发挥动员储蓄的作用,又能在市场失灵的领域由政府“看得见的手”提供外部资金供给。•二是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上,农村实施小组借款、联保借款、互助会等非正规借贷形式是有效的。•三是解决非正规金融效率低下问题,可以通过适当的政府干预进行改善。•第三节•农村非正规金融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协同演进一、农村乡镇企业发展推动了非正规金融演进•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改革开始的,所有制改革也是以农村为突破口的。农村经济改革一个伟大的奇观是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乡镇企业个数从1978年的152万个增加到2007年的2366万个,2002一2007年,乡镇企业一直保持了两位数快速增长,乡镇企业利润和税收的增长率每年都高于增加值增速,产销率达到95%以上。•乡镇企业在正规融资渠道上,无论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都存在融资困境•正规金融负有扶持传统国有经济体制成分之责,它们自然不可能太多顾及新兴体制成分,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中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生存和发展总是需要资金的投入不得不以高利率的方式去取得非正规金融的资金支持。二、农村集体所有制—家庭联产承包制改革成为非正规金融演进催化剂•新中国成立以后到改革开放之前,农村经历了土地改革、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人民公社几个阶段•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是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多劳多得取代了平均分配,农民在生产经营方面有了更多的自主权,激发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劳动生产率有了很大的提高•1978年12月,安徽省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的农民第一个吃“螃蟹”,实行“分田到户”。农村掀起了实行包产或包干到户的浪潮。•1982一1986年,中央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改革。在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随着最初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农村工业化的兴起。•结果,农户用于扩大再生产和改善生活的资金需求大为增多,这样,就产生了对农村资金进行供求调剂的强烈需求。三、中国农村信贷市场正规金融缺位为非正规金融演进提供了发展空间•中国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主要为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提供资金,但事实上农行的业务基本与农业农户并无直接关系,其贷款的绝大部分都投入了国有农业经营机构。•农发行的业务也不直接涉及农业农户,它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在农村信贷市场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邮政储蓄多年来只存不贷,再把储蓄资金转存入中央银行,成了农村金融资金的抽水机。而邮政储蓄银行业务才刚刚开始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还未显现•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我国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遍及几乎所有的乡镇甚至农村,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一个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向农村和农业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核心力量。但是农村信用社贷款增长速度和存款增长速度呈下降趋势•农村信贷市场正规金融的制度安排并没有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没有把农村剩余资金转化为“三农”的投入,反而造成了金融资源
本文标题:第7章金融发展中的非正规金融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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