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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学第七章人身保险2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一、人身保险及其类别人身保险指以人的寿命(或称为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生存至规定时点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业务。(一)人身风险的客观性人身风险不仅客观存在,而且符合理想的可保风险的条件:1.风险是可以预测的虽然对于某个人来讲,很难确定他的死亡时间,但是根据精算原理,利用以往大量的死亡记录,可测算出人在每个年龄的死亡率,并根据死亡率计算人寿保险的保险费。同样,伤残率、疾病率也可以用统计的方法测算出来。2.损失幅度不能过于巨大,也不能过于微小人身保险的死亡责任、残疾责任等是在订立合同时提前将保险金额确定好,而在健康保险中,一般都规定最高限额,因而可以人为地控制损失幅度。3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一、人身保险及其类别(一)人身风险的客观性3.有众多的同类暴露单位每个人都面临生、老、病、死、残的风险。4.损失发生是不可预料的偶然和不可预料主要是指三个方面:①发生与否的不可预料。不可预料是指事物的随机性或不确定性。与其对立的确定性事件是指事故肯定发生或肯定不发生。②知道风险会发生,但发生的时间不可预料。③事件发生的原因与结果的不可预料。对于意外和健康类的风险,损失发生与否是不可预料。生命风险中,死亡是必然发生的,但何时发生是不可知的,都属于未来事件,所以生命风险是不确定的事件。4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一、人身保险及其类别(二)损失均摊、均衡保费这种按照各年龄死亡率计算而得的逐年更新的保费称为自然保费。自然保费刚好用于当年的死亡给付,没有积累使寿险经营每年达到平衡。由于死亡率是逐年递增的,因此自然保费也是逐年增加的,且增加速度越来越快,给寿险经营带来困难,表现为:①削弱了人寿保险的社会效益。②容易出现逆选择。如果假设死亡支付发生在期末,则其计算公式为:1保额此年龄死亡率某年龄自然保费利率均衡保费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年度内的每一年所缴保费相等。均衡保费与自然保费在数值上有很大差别。5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一、人身保险及其类别(二)损失均摊、均衡保费年龄死亡率(‰)自然保费均衡保费351.0571.0312214.1852401.651.6097614.1852452.6582.5931714.1852504.3224.2165914.1852557.0056.8341514.18526011.37811.100514.18527018.27517.829314.18528029.29628.581514.18529046.58245.445914.18529573.09271.309314.1852100112.976110.22114.1852105171.599167.41414.1852表8-1自然保费与均衡保费的比较6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一、人身保险及其类别(三)风险同质性也可称为风险均等原理。风险同质性原理就是指每个风险单位发生损失的机会是相等的。影响风险同质性的因素很多,主要有:①年龄;②性别;③职业;④健康状况;⑤体格;⑥居住环境;⑦家族病史;⑧生活习惯;⑨以往病史;⑩个人爱好等。二、人身保险的分类(一)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即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人寿保险所承保的风险可以是生存,也可以是死亡,也可同时承保生存和死亡。7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二、人身保险的分类(二)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等。①疾病保险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②医疗保险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③收入保障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三)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8第二节人寿保险一、人寿保险的特征(一)生命风险的特殊性(二)保险标的的特殊性(三)保险利益的特殊性(四)保险金额的确定与给付的特殊性(五)保险期限的特殊性人寿保险合同往往是长期合同,保险期限短则数年,长则数十年或一个人的一生。这种长期性的特点使寿险具有特殊性,受到诸多外界因素的影响。9第二节人寿保险一、人寿保险的特征(五)保险期限的特殊性1.利率因素人寿保险的长期合同中一般都有预定利率假设,利率因素则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时间越长,利率的影响越大。利率年51015202530354045502%1.11.21.41.491.61.822.212.442.694%1.21.51.82.192.73.244.85.847.116%1.31.82.43.214.35.77.710.313.818.48%1.52.23.24.666.9101521.731.946.9利率年51015202530354045502%33.33.644.44.95.45.946.567.244%8.7111315.619232834.141.550.56%25334459.1791061421892543398%69101149219321472693101914972200表8-2不同利率、不同期限的积累值比较10第二节人寿保险一、人寿保险的特征(五)保险期限的特殊性2.通货膨胀因素传统寿险的最主要特征是固定利率和固定给付,因此持续的通货膨胀会导致人寿保险实际保障水平的下降。表8-3通货膨胀与货币价值表年份1979198019811982198319841985198619871988通胀率(%)262.41.91.52.88.867.318.5实际价值(元)1000980925903886873849781737686年份1990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19981999通胀率(%)2.12.95.413.221.714.86.10.81-2.1-3实际价值(元)49248246844439232228126526326811第二节人寿保险一、人寿保险的特征(五)保险期限的特殊性3.预测因素的偏差人寿保险合同的长期性使保险公司对于未来因素的预测变得十分困难,如死亡率因素、利率因素、费用因素、失效率因素等。二、人寿保险的主要类型(一)普通型人寿保险1.定期寿险定期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定期寿险最大的优点是可以用极为低廉的保险费获得一定期限内较大的保险保障。其不足之处在于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届满仍然生存,则不能得到保险金的给付,而且已交纳的保险费不再退还。12第二节人寿保险二、人寿保险的主要类型(一)普通型人寿保险2.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即保险合同中并不规定期限,自合同有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死亡止。终身保险最大的优点是可以得到永久性保障,而且有退费的权利,若投保人中途退保,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现金价值(或称为退保金)。终身保险按照缴费方式可分为:(1)普通终身保险,保险费终身分期交付。(2)限期缴费终身保险,其保险费在规定期限内分期缴付,期满后不再缴付保险费,但仍享有保险保障。缴纳期限可以是年限,也可以规定缴费到某一特定年龄。(3)趸缴终身保险,在投保时一次全部缴清保险费,也可以认为是限期缴费保险的一种特殊形态。13第二节人寿保险二、人寿保险的主要类型(一)普通型人寿保险3.两全保险两全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以死亡或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也称为生死合险,是将定期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结合的保险形式。两全保险是储蓄性极强的一种保险。两全保险的纯保费由危险保险费和储蓄保险费组成,危险保险费用于当年死亡给付,储蓄保险费则逐年积累形成责任准备金,既可用于中途退保时支付退保金,也可用于生存给付。由于两全保险既保障死亡又保障生存,因此,两全保险不仅使受益人得到保障,同时也使被保险人本身享受其利益。14第二节人寿保险二、人寿保险的主要类型(一)普通型人寿保险4.年金保险年金保险是指以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间隔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人寿保险。按缴费方式划分,年金保险可以分为趸缴年金和期缴年金。按被保险人数划分,年金保险可以分为个人年金、联合年金、最后生存者年金和联合及生存者年金。按给付额是否变动划分,年金保险可以分为定额年金和变额年金。按给付开始日期划分,年金保险可以分为即期年金和延期年金。按给付方式(或给付期间)划分,年金保险可以分为终身年金、最低保证年金和定期生存年金。其中,最低保证年金又分为确定给付年金和退还年金两种。15第二节人寿保险二、人寿保险的主要类型(二)新型人寿保险1.投资连结保险(1)投资连结保险的含义中国监管规定中定义的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该投资账户必须是资产单独管理的资金账户。投资账户应划分为等额单位,单位价值由单位数量及投资账户中资产或资产组合的市场价值决定。投保人可以选择其投资账户,投资风险完全由投保人承担。除有特殊规定外,保险公司的投资账户与其管理的其他资产或其投资账户之间不得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不承担连带责任。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保单现金价值与单独投资账户(或称“基金”)资产相匹配,现金价值直接与独立账户资产投资业绩相连,一般没有最低保证。不同的投资账户,可以投资在不同的投资工具上。16第二节人寿保险二、人寿保险的主要类型(二)新型人寿保险1.投资连结保险(1)投资连结保险的含义中国保监会认可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应具备的特点包括:①该产品必须包含一项或多项保险责任;②该产品至少连结到一个投资账户上;③保险保障风险和费用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④投资账户的资产单独管理;⑤保单价值应当根据该保单在每一投资账户中占有的单位数及其单位价值确定;⑥投资账户中对应某张保单的资产产生的所有投资净收益(损失),都应当划归该保单。⑦每年至少应当确定一次保单的保险保障;⑧每月至少应当确定一次保单价值。17第二节人寿保险二、人寿保险的主要类型(二)新型人寿保险1.投资连结保险(2)投资连结产品的主要特征①投资账户设置保险公司收到保险费后,按照事先的约定将保费的部分或全部分配入投资账户,并转换为投资单位。投资单位有一定的价格,保险公司根据保单项下的投资单位数和相应的投资单位价格计算其账户价值。②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投资连结保险的保险责任与传统产品类似,一些产品还加入豁免保险费、失能保险金、重大疾病等保险责任。在死亡保险金额的设计上,存在两种方法:一种是给付保险金额和投资账户价值两者较大者(方法A),另一种是给付保险金额和投资账户价值之和(方法B)。18第二节人寿保险二、人寿保险的主要类型(二)新型人寿保险1.投资连结保险(2)投资连结产品的主要特征③保险费一种交费方式是在固定交费基础上增加保险费假期(PremiumHoliday),另外还允许投保人在交纳约定的保险费外,随时再支付额外的保险费。另一种方式是取消了交费期间、交费频率、交费数额的概念。④费用收取根据保监会的规定,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仅可收取以下费用: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和退保费用。19第二节人寿保险二、人寿保险的主要类型(二)新型人寿保险2.万能保险(1)万能保险的含义万能保险是一种缴费灵活、保额可调整,非约束性的寿险。万能保险的经营透明度高。保单持有人可以了解到该保单的内部经营。保单持有人可以得到有关保单的相关因素,如保费、死亡给付、利息率、死亡率、费用率、现金价值之间相互作用的各种预期的结果的说明。万能保险具有透明度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其保单的现金价值与纯保险保额是分别计算的,即具有非约束性。纯风险保额与现金价值之和就是全部的死亡给付额。20第二节人寿保险二、人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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