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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对科学伦理学科前沿问题的哲学思考学院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专业年级15级岩土工程1班学号151304010005姓名任可意联系方式18251822159二○一六年三月中国·南京对科学伦理学科前沿问题的哲学思考岩土一班任可意1513040100051科学与伦理的关系科学有三层内涵,分别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作为研究活动的科学和作为社会建制的科学[1]。伦理指体现在历史沿革和文化传统中的支配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各种道德习俗和准则。科学与伦理的关系,实际上也是科学与道德的关系,甚至是科学与伦理学和道德学说的关系。作为研究活动的科学以及作为社会建制的科学渗透着价值判断、道德规范和伦理抉择[2]。因此可以说,伦理对科学的研究活动和社会建制有作用。相反地,科学也有助于伦理。哈特曼认为,科学景象能够在美学上使科学家着迷。于是,这种意识的唤醒最终能够导致人变成道德的[3]。科恩(M.R.Cohen)表明:“科学教会我们谦卑,我们根本不可能全知全能,无所不通[4]。”考尔丁具体地论述了科学在促进各种美德的养成、精神和意志的成长中所起的显著作用,他得出的结论是:科学能够成为理性生活的学校,它必然有助于追随它的人的个性发展[5]。霍尔丹(J.B.S.Haldane)在《科学与伦理》(1932)一文中认为,科学至少在五个方面影响我们的道德价值。第一,科学应用造成新的道德状况。第二,科学揭示我们以前未曾预料到的行为后果,从而创造了新的道德责任。第三,科学往往通过取代神话影响我们关于世界本性的观点。第四,我们自己的道德确信的科学研究可以导致我们得出结论,我们的道德准则恰恰是许多准则之一,没有优于其他准则而突出它。第五,我们的道德价值不仅受特殊的科学发现的影响,而且也受到采用科学观点本身的影响[6]。2科学伦理道德规范的提出科学伦理规范是观念和道德的规范,其核心问题是使之不损害人类的生存条件(环境)和生命健康,保障人类的切身利益,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于科学伦理道德规范,英国剑桥大学的数学教授巴伯奇(C.Babbage)早在1830年出版的《论英国科学的衰退》一书中指出,科学研究中修饰数据是不诚实的行为。但是,科学伦理道德规范真正引起重视并对其开展系统的学理研究,则始于20世纪70年代[7]。列宁指出,“人的目的是客观世界所产生的,是以它为前提的[8]。”科学活动也是如此。科学活动不外乎是主体对客观认识和改造的活动。人们在从事科学活动的时候,一方面必须使自己的行为与活动符合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按照客观世界的本来面貌来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在遵循客观世界发展的因果性的基础上实现人的目的性;另一方面,人们再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同时,又必须体现人类自身的目的与需求,使客观事物适应于人的目的与需求而发展、变化,从而满足人类的目的与需求。从这点来说,在科学活动中遵守伦理规范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一切不符合伦理道德的科技活动必将遭到人们的异议、反对,被送上道德法庭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科学和商业界的领袖表达出了对未来科技可能威胁到人类社会的担忧。但他们的方法不是禁止科技的发展,而是通过更为前沿性的科技研究,研究科学伦理,制定规则规范,设置防御性措施等约束高技术可能的负效应。通过科学发展来解决科学带来的问题看上去是唯科学主义,但在这个过程中不只有科技一个因素,而是包含了自然、人性、利益、社会、文化等的行动网络,它规定了科学工作者及其共同体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研究者指出,科学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科学伦理,这个过去非常陌生的词汇,近年来频频出现在科技类报刊和网站上。而事实,科学道德问题一直与近代科技进步形影相随。3有关科学伦理前沿问题的讨论不少人把科学技术比喻为双刃剑和“潘多拉魔盒”,这是很形象的。的确,科学这个“魔盒”里装了很多好东西,但有时候拿出来进行了不正确的使用,未必产生好效果,相反还有可能出现负面影响。在科学史上,这样的例子太多了,炸药、原子能、化工技术、造纸技术、纺织技术、生物技术……在给人类创造财富和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带来战争工具、环境污染和生存条件的恶化。这就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在科技发展和科技活动中,必须重视伦理规范,以弘扬科技的正面效益,扼制其负面影响,更好地为人类造福。3.1基因伦理问题3.1.1克隆技术学者们认为,克隆是无性生殖,是一种低级的生殖方式,人类有性生殖到现在,再用克隆这种原始的生殖方式进行生殖,实际上是一种倒退。而究竟克隆人道德与否很难得出唯一正确的答案。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是永无止境的,无论人们反对还是赞成,克隆人技术的研究都不会停止,正如著名遗传学家赵寿元教授所说的:“如果克隆人对人类有利,那么即使它被禁止于一时一地,但不可能被永远禁止[9]。”但是,在相关科学研究中,我们不能仅仅由于对科技的顶礼膜拜、对利益的盲目欲求而放弃对人伦道德的起码要求,而应该在科学伦理的指导下,尽力减少科技给人类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以富有人文的关爱加以积极正确的引导——禁止生殖性克隆,支持治疗性克隆。从生命伦理学的角度看,生殖性克隆违背了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因此是不可取的,必须坚决禁止[10]。这些基本伦理原则包括: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尊重原则和公正原则等。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那些能够被人类所最终认同的科技进步,都是能够给人类发展带来实际益处,能够给人类生活带来实际幸福。治疗性克隆技术的进一步研究也不例外。“治疗性克隆技术的兴起和发展,对于提高人类生命质量、保障人类身心健康、促进医学科技进步等都具有积极的作用[11]。”所以,我们应该理解和支持治疗性克隆研究。但不得不强调的是,由于治疗性克隆技术事关人类胚胎的生产、使用和破坏,我们必须对治疗性克隆的程序实施严格的道德监督,使之按照符合人类生命伦理的方向发展,真正做到造福人类。3.1.2基因武器科学技术在为人类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同时,也使战争的最基本要素——武器的研制和使用得到了飞速发展。自武器进入热核时代、生化时代以来,不管是用战争手段维护正义,还是用战争手段夺人城池,都产生一个非正义的结果,那就是对地球、对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理环境造成巨大的毁坏,因此必须要用正义的伦理道德来约束和制止。基因武器是“利用基因工程技术,对生物制剂(细菌、病毒、立克次体等)、食物等进行有目的的修饰或改造,制造出自然界没有的新生物和新食品,并武器化”[12]。基因武器还可以根据人类的基因特征选择某一种族群体作为杀伤对象。原理是人类不同种群的遗传基因有一些差别,将基因表现不同的产物当作攻击目标是完全可行的,因此科学家们也称这种“只对敌方具有残酷杀伤力,而对己方毫无影响”的新型生物武器为“种族武器”。基因武器一旦问世,不但对道德伦理造成严重的冲击,由于涉及到军事进而牵涉到政治,将成为人类的终极杀手。与造价昂贵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比,基因武器有着许多无可比拟的优势:一是成本低、产量高,杀伤能力强;二是使用方法非常简单,难以防治。基因武器从使用到发生作用都没有明显征候和特殊标记,因而很难迅速隔离和及时救治。这种武器一旦用于战争将成为人类新的灾难。如果基因大争夺的目的从获得巨大的商业利润上升到制造基因武器,这是何等恐怖。这将意味着人类失去了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回到了霍布斯所说的“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时代[13],这是侵略、屠杀和自毁。因此,人类必须建立起自身的道德底线,尊重生命,共享资源,注重公平与正义,避免基因武器的问世造成巨大负面后果。3.1.3转基因食品转基因食品是现代生物科技的产物。它是指利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将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他物种中去,改造他们的遗传物质,使其在性状、营养品质、消费品质等方面向人们所需要的目标转变,这种以转基因生物为食物或原料加工生产出来的食品就是转基因食品[14]。根据道家的“自然主义传统”,转基因食品是非自然的,是违背自然规律的。按照儒家的思想,转基因食品是非自然的,但它并非就是违背自然规律的[15]。我们可以从转基因食品是自然的还是非自然的伦理争论中得到有益的启示——发展转基因食品既要尊重自然规律,又要尊重人性。我们在探讨转基因食品中的伦理问题时应牢牢把握住生命伦理的基本原则,一方面要客观的肯定转基因食品商品化的经济利益,以及转基因食品对减轻土地资源的负担,缓解非洲等国家人民的饥饿问题。另一方面,尽管转基因技术给人们带来了可观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但由于转基因技术发展的时间不长,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不可否认转基因食品存在危险性与安全性问题。目前,以现有的科学技术和转基因技术的发展水平来看,我们对待转基因食品的态度仍需谨慎,不然会对人类的健康、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损失。3.2生态伦理问题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问题,自人类出现就已经存在。人既依赖自然而生存,又是改变自然的力量,人与自然是依存、适应、冲突与和谐的关系。随着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提高,人由自然的奴隶变成自然的主人,人与自然的关系也逐渐成了改造与被改造、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人类对自然界的作用增强,出现了过分强调人类能动作用的思潮,“人定胜天”、“人类中心论”就是具体体现。人类以自然的主人自居,片面地按照人类的主观意志或需求去改造自然,往往会违背客观规律,酿成环境恶化、资源枯竭的苦果。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的胜利。”实践证明,“人类中心论”漠视自然客体,过分强调人类的价值主体地位,有悖于可持续发展思想,已渐失去社会思维主体地位。因此,构建适合时代发展的生态环境伦理体系是非常必要的。生态环境伦理学是人与自然道德生活的理论基础,它根据生态学揭示的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对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进行深层次的哲学思考,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分析研究人与自然的整体关系,以尊重和保持生态环境为宗旨,以未来人类持续发展为着眼点,强调人的自觉和自律,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存共融。它突出强调在改造自然中要保持自然的生态平衡,要尊重和保护环境,不能急功近利,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取得经济的暂时发展。当前,建构生态环境伦理要特别强调人类平等观和人与自然的平等观,主张人与人及人与自然的生存平等、利益平等和发展平等,即一部分人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另一部分人的利益为代价,既要求代内平等,也要求代际平等。所谓代际平等的道德原则,就是当代人与后代人在享用自然、利用自然、开发自然的权利要均等。要利在当代,功在千秋,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要尊重和保护子孙后代享用自然的平等权利。现今代际不平等现象十分严重,人口膨胀、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已严重威胁后代人的生存发展权。解决代际不平等现象,必须建构生态环境伦理,用理性约束人类的行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观念。3.3信息伦理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数字技术、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着人类社会从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迅速转变,引发了信息传播在媒介形式、报道方式、受众地位、受众行为等多方面产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革,同时也带来了信息伦理问题。网络的开放性使得文化和价值观各异的人们参与到网络中来,在网络交往活动中,首先面临的是对个人隐私的挑战,如何保护合法的个人隐私、如何防止把个人隐私作为谋取经济利益的手段,成为网络时代的主要伦理问题。虚拟与现实之间,一系列其他新的社会问题诸如网络犯罪、网络病毒、网络黑客、垃圾邮件、网络安全、信息垄断、网上知识产权,以及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恐怖活动和发动信息战争,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威胁国家安全等随之产生,这些都引发了计算机网络技术与信息伦理的激烈冲突。信息伦理的特征包括行为约束的自律性,评判标准的模糊性,道德主体的自由性,承受对象的全球性,其具体表现有信息犯罪、隐私权受扰、知识产权受损、信息垄断、信息安全、信息污染等。信息伦理只是一种软性的社会控制手段,它的实施依赖于人们的自主性和自觉性,因此在针对各类性质严重的信息犯罪时,信息伦理规范将显得软弱无力。只有进行信息立法,将那些成熟的、共性的伦理规范适时地转化为法律法规,才能构筑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线。4道德约束和科学家的社会责任作为人类文明重要方面之一
本文标题:对科学伦理学科前沿问题的哲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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