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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前农村征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市政协委员、开县政协主席全修治近几年来,因诸多原因,农村“征兵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一方面,时下大中专院校在扩招,家庭不断重视子女教育,多数青年正在学校就读,使回乡的农村适龄青年减少。另一方面,农村有种说法,打工不合格才呆在家,没有出息才当兵,不少人认为参军入伍“吃亏”,所以,大量有文化、有技术的适龄青年一走出校园就想外出打工找钱,不想呆在家里,当兵已不再是青年考虑前途和事业的首选。再次,农村退伍军人待遇低,农民群众支持子女参军积极性不高。对此,我们提出如下对策建议:1、积极探索异地征兵的新举措。就开县而言,常年有45万人在外务工,占应征适龄青年86.7%以上(除在校学生外),针对这一实际,建议在广东、上海等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地区,探索就地征兵入伍的办法,由务工地乡镇(街道)组织,用工企业配合,采取就地体检、就地登记、异地调档、与户口所在地联合政审等办法,提高异地务工青年的应征入伍率。2、适当调整全国征兵时间。现在各类学生一般在7月份毕业,而征兵却安排在11月份,中间有4个月的时间差,加之现在就业压力大,导致未升学、就业的毕业生大多数外出打工经商,既增加了征兵工作难度,又造成合格兵源流失。建议将征兵时间调整为8月左右,让更多的应届毕业生能及时接受祖国挑选。3、放宽优秀青年的征集标准。一是放宽不影响青年内在体魄的体检标准,如视力、血压等,有利于提高新兵文化素质。二是适当放宽征集年龄。目前,初中毕业生普遍在16岁左右,大中专毕业生普遍在22岁以上,从目前况看,许多待业大学生年龄已超征集年龄,初中毕业生又不够征集年龄,为提高兵员质量,适当放宽年龄很有必要;同时,建议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有参军入伍意愿的青年在年龄上适当放宽限制。三是适当增加非农业人口的征集数,放宽农转非适龄青年的学历限制。4、强化义务兵役意识。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的国防宣传教育,通过在全日制学校开设国防教育课,将学生军训向义务教育阶段延伸,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持久地开展国防宣传等措施,不断强化公民义务兵役意识,树立“我为人人服役两年,人人为我服务一生”的观念,充分调动适龄青年的参军积极性。5、落实好优抚安置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国家优抚安置政策,增强对退伍战士的安置工作力度,适当提高农村义务兵优抚标准,重点考虑缩小城乡优抚安置标准差距;加大对在役优秀士兵等获奖人员的奖励;搞好拥军优属工作,切实解决农村义务兵优抚金发放不及时,标准不统一,拖欠和顶帐等问题。部分地区“征兵难”问题及对策初探(上)一段时期以来,部分地区“征兵难”作为一个现实问题引起方方面面的重视。从一个侧面表现出人们对国防的关注,也体现出人武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良好的职业素养与精神状态。兵员征集作为国防建设基础和军队“三化”的初始工程,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部分地区“征兵难”的出现已是不争的事实;尽管通过各界努力尤其人武系统卓有成效的工作,暂时没有“难”倒征兵任务的完成。但是,为了适应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应对未来战争需要的大局,我们必须未雨绸缪,正视和研究这一现象,拿出应对这一挑战的对策。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国防教育以及相关机制方面存在不足,导致部分地区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征兵难”现象。兵役登记和报名数量逐年递减、应征者报名入伍热情降低、优质兵员选择余地进一步缩小等现象较为普遍地存在,且有不断发展的势头。导致“征兵难”的主客观因素很多,除了日趋明显的“安置难”等表象外,概括基层反映,主要原因大致有以下方面——其一,基层国防教育薄弱,优抚政策落实不到位。由于长期的和平环境加之市场经济的冲击,一些地区的基层特别是农村,国防教育相当薄弱,一些地方连春节给军属送年画、挂“光荣之家”牌匾的常规做法也不坚持了,“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氛围渐渐失掉,导致人们的国防观念日趋淡化。这是产生“征兵难”的重要因素。如果说,前者是市场经济给征兵带来的负面影响,那么湖南袁柏军、刘俊,河南艾俊喜、赵宁、贾新太,山东刘庆祥、牛庆怀等人的观点则点到了“征兵难”的另一症结。他们认为,现行征兵的整体思路,没有跳出计划经济时代的福利性、就业性征集的思维定势,弱化了应征主体的兵役法规意识。比如将军人职业视为优等职业,片面强调参军人伍的就业功能和福利功能等等。而在市场经济现实面前,这种理念与现实的落差会日趋加大,降温问题自然会从发达地区向经济落后地区蔓延。而城市农村非对称性征集的优抚政策,更使部分农村青年缺失入伍激情。2其二,适龄青年升学、就业渠道增多,兵员基数继续分流。由于高校扩招和自学考试、电大、函大、刊大和民办大学增多,入学标准放宽,吸引了相当部分高考落榜生。据统计,近年来每年全国应届高中毕业生升入各类高校学习的在70~75%之间,而如今各种专业技术学校,求职培训增多,为青年人学技术寻找就业门路提供了新的选择和途径,使高中毕业可应征的适龄青年群体所剩无几。另外,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建筑市场、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各地劳动用工机会增多。福建省仅19万人的周宁县,就有近三分之一青壮年外出务工。浙江省温岭市人武部的徐晓军,福建省人武系统的林敏、李建辉、杨凌晨的调查说:稍有技术的人到上海、无锡、苏杭地区打工都可以月挣2000多元,比参军显然更有吸引力。一些青年外出务工经商获得实惠后乐不思蜀,给当地兵员征集带来极大冲击。而如今部队转士官、考军校尤其直接提干机会很少,当兵对家长和适龄青年又缺少了一分吸引力。从客观现实看,在许多地方,当兵已不再是青年考虑前途和事业的首选。其三,缓解安置压力,城镇户口青年征集受限。记者对华东、华南几省进行的调查显示,许多地方政府为缓解就业压力,都严格控制城镇户口青年入伍,有的每年下发文件强调不得超比例征集非农业户口青年入伍或城乡名额互换。有的省市城镇户口入伍兵配发“安置卡”,对城乡青年入伍比例严加控制。目前,许多地方非农业户口征集率仅20%左右。广东东莞大量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后,因无足够“安置卡”,形成城镇兵员过剩、农村征召不足的矛盾。虽然控制城镇户口青年征集的举措可以理解,但此举使大批城镇青年错失入伍机会,加剧了“征兵难”现状。兵员大市——河南省周口市的调查也显示,尽管2003年该市顶住就业安置压力,将非农业户口征集比例提高到30%,征集数量达900名,全市仍有近700名“双合格”非农业户口青年未能人伍。专家认为:这一征集“规则”浪费人武系统大量发动工作不说,还损失宝贵的兵员资源!其四,兵役法规约束力偏弱,惩处规定尚缺可操作性。很多调查都反映,市场经济使部分人国防观念淡化,而现行兵役法规对履行兵役义务又缺乏应有的约束力。据统计:目前各地35%以上的适龄青年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加工、种殖、养殖、运输等生产,收益不错,也屡屡出现这些青年逃避服兵役的典型事例。对此,有关部门十分无奈。河南司马相振、康少坡、邓广顺,山东谢清连、李建玺、尤元飞,广东易思保、潘伟、刘海金等来稿均提到:兵役法规对逃避服兵役问题缺乏硬性处罚措施,《兵役法》第61条规定,对拒不履行兵役义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在具体操作中,如何责令其限期改正?期限怎么确定?何部门实施?怎么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罚款交谁?操作和落实起来问题不少。往往不同单位按照不同理解、以不同标准搞不同做法,影响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其五,缺少严格督察,宽严不一的体检,淘汰优秀青年较多。重庆刘林、何泽瑞,贵州赵命能、刘洋、王雄,广东魏智、钱军、许建文,甘肃安克军、王栋、李小军等来稿认为,新的征兵体检标准使征兵体检工作更加规范,但从更科学合理地实施体检看,还有值得完善改进处。如辅助检查项目繁琐,缺乏标准性督察。有的青年仅血压一时偏高或感冒等轻微病症,即可引起化验结果不合格被淘汰。而其病症一段时间后就完好如常。体检最终合格与否的认定和宽严不一致,给个别人征兵中暗箱操作提供了机会,也为一些欲自我淘汰者提供了方便。如有的故意纹身、升高血压或装聋作瞎夸大毛病。有的标准过于死板,比如身高、体重问题,常常是高点低点、重点轻点就可能淘汰。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年,视力等身体条件方面相对较差,同一标准下体检淘汰率相对较高。从当今初中生以上视力越来越差的实际出发,体检标准可否增加弹性,朝有利于提高新兵文化素质方向放宽。其六,独生子女成为适龄青年主体,家庭影响因素不可排除。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成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目前,适龄青年群体中,独生子女占据了相当高的比例,尤以城镇最为明显。这也无形中为兵员征集带来一些不利影响。长期从事军务动员工作的四川省雅安军分区浦建国、田野,济南军区张世锋、张路的调查表明,从各地近3年的兵役登记情况看,在报名参军的应征青年中,独生子女占了约一半。有的地区比例更高。相对而言,独生子女家庭条件较好,从小吃苦受累少,自理能力较差,家长也不很放心。这些因素也影响了适龄青年报名参军。另外,如税费改革,乡(镇)收费收入减少,不愿承担更多优抚金;个别单位征兵中的不正之风等等,也影响了适龄青年的应征积极性。解决“征兵难”和参军热降温的基本对策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人武系统努力下,各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种种困难,仍然完成了各自的征兵任务。一些地方兵员质量长期保持稳定甚至逐步提升,有的地区涌现出许多改革创新做法和3典型经验。但是,基层反映的以上“征兵难”现象及成因分析,是带普遍性的客观事实,亟需各级党委、政府和兵役机关引起重视并拿出对策。需要强调的是,基层同志关于“征兵难”的反映十分中肯。正视并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征兵难”现象,是人武系统全体同志的神圣职责。不能出现了一时的“征兵难”,就将整个征兵形势看得一团糟,更不能因“征兵难”而谈“征”色变,谈“征”称难,人为降低标准和工作质量。记者综合专家和基层意见,认为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努力,参军热降温或“征兵难”问题可得到逐步解决。一、国防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一要加强二要改进。强调加强教育,虽然是老生常谈,但必不可少。尤其不断加大针对性强的国防教育特别是兵役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至关重要。目前,兵役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常用的“一阵风”、“运动式”很难做到持久深入,家喻户晓。福建省宁德军分区王建国、谢尔国,河南省洛阳市征兵办张国美、任伟耀,湖北省荆州军分区刘念涛、王卫民来稿建议并强调:人武系统要转变观念,认清国防教育和国防法规宣传不是人武部一家而是全社会的责任,人武部的工作重点是组织协调整合各种宣传资源;抓教育也不能光靠征兵期间,应贯穿常年。《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兵役法》的基本内容要纳入全民国防教育体系,纳入学校思想品德课程,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国防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要下功夫研究,避免千篇一律和老生常谈,避免一份提纲年年用,处处用,板着面孔用。他们认为,加强宣传要改进和研究宣传,将省情、县情、乡土情,军情、民情、国防情有机融合;引导人们正确认识经济与国防、局部与全局、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激发青年的参军热情。要协调新闻出版、文化宣传部门,整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资源,利用各种形式和教育契机,展开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教育。二、调整完善优抚政策并切实抓好落实。基层同志认为,目前国家优抚安置政策基本符合国情,总体不错,但某些在具体落实上存在偏差走样和力度不够,部分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山东孔庆堂、李庆锋、孙庆云;黑龙江的井占芳、朱连春、尚春红、王梦等提出,在不改变或者现有优抚政策作部分微调基础上,重点解决好落实尤其不走样的落实问题,对进一步搞好优抚工作至关重要,把这些问题解决好,“征兵难”的矛盾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比如有的地方优抚安置与地方人事制度改革、企业改制发生矛盾后,不是积极设法解决,而是单纯以牺牲优抚对象利益、违反优抚安置政策为代价处理矛盾,导致有的地方不认真落实政府安置指令。河南、福建还出现过某些乡政府以“财政困难”为由,诱导想当兵的青年签订“免享优抚金协议”。山东单县孟路反映,该县农村2003以来年均义务兵优抚标准被压到650元,仅为当地农村人均收入的四分之
本文标题:当前农村征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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