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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保险业务经营•学习目标•掌握保险展业的内容和展业渠道•掌握保险核保与承保•掌握保险理赔的程序•理解保险赔偿方式•了解保险投资的原则、投资的方式•学习内容•保险展业•核保与承保•保险理赔•保险投资第一节保险展业•保险展业的含义•广义:保险公司所有业务的总称。•狭义: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宣传保险,争取保险业务的过程。•保险展业的必要性•保险展业是保险服务特殊性的要求;•保险展业是由经营保险的数理基础所决定的;•保险展业是保险企业稳定经营的要求;•保险展业是与同业竞争的需要•展业的具体内容•了解市场信息•广泛了解社会公众,接触各种人士,确定展业对象•接近专业对象•收集反馈信息•树立产品、公司及保险的形象•展业的渠道•保险人直接展业•通过保险代理展业•保险经纪间接展业•展业中应注意的问题•取得有关方面的配合和支持•充分发挥保险赔案的示范效果•讲究公关和社交活动的艺术第二节核保与承保一、核保的含义保险核保是指保险人对投保申请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接受承保这一风险,并在接受承保风险的情况下,确定保险费率的过程。在核保过程中,核保人员会按标的物的不同风险类别给予不同的费率,保证业务质量,保证保险经营的稳定性。核保原则实现长期的承保利润;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争取市场的领先地位;谨慎运用公司的承保能力;实施规范的管理;有效利用再保险支持。•核保的主要内容•投保人资格的审核,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保险标的审核;•保险金额审核;•保险费率的审核和确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信誉审核•二、保险承保的含义•保险承保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的保险标的给以保险保障的合同行为。当投保人提出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时,保险公司会对投保人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符合投保条件等,如果符合保险公司相关条件,则保险公司就会进行“承诺”,也就是承保。•保险承保的要求•扩大承保面,保证业务数量,以符合大数法则的客观要求;•保证承保质量,接受的保险业务要符合保险公司的承保条件和承保能力以保证经营的稳定的盈利。•合理厘定费率,保证履行保险公司的权利与义务。•承保控制的程序•接受投保单。•审核验险。审核是保险人收到投保单后,对其进行审定和核实。包括保险标的及其存放地址、运输工具行驶区域、保险期限等。验险时对保险标的风险进行查验,从而对风险进行分类。验险分财产保险验险核人身保险验险两种。•接受业务。如果投保金额或标的风险超出保险人承保权限,则无权决定是否承保,只能要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做出建议。•承保控制的程序•缮制单证。即接受业务后填制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过程。•复核签章,手续齐备。每种单证上都应该要求复核签章,如投保单上必须有投保人的签章;验险报告上必须有具体承办业务员的签章;保险单上必须有承保人、保险公司及负责任的签章;保险费收据上必须有财务部门及负责任的签章;批单上必须有制单人与复核人的签章等等第三节保险理赔•一、保险理赔的含义保险理赔,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保险理赔的机构。(1)保险公司直接处理赔案。保险公司设立专职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做好定损、核赔工作。(2)保险理赔代理(中介)人处理赔案。•保险理赔的原则重合同、守信用。•这是保险人在理赔工作中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处理赔案时,要严格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来理赔,既不能“惜赔”,也不能“滥赔”。实事求是。•根据保险条款精神,实事求是地按照具体情况,恰当运用条款处理具体问题,做到合情合理。不能机械地死扣条款,贸然地笼统拒赔。例如通融赔付的运用。主动、迅速、准确、合理。•保险理赔的程序•出险通知•单证审核•现场查勘•核定损失和计算赔款•赔偿、给付保险金•余损处理•结案财产保险赔偿方式比例赔偿方式•也称责任赔偿方式,指当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或重置价值)来计算赔款。也就是要判断是否构成不足额保险、抑或是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如果是不足额保险,则按照保障程度来计算。•假如财产价值100万元,投保的保险金额为80万元,构成不足额保险,此时发生损失50万元,保险公司会按保障程度来计算,即赔付金额=实际损失X保障程度,保险公司会赔付40万元。如果此时有施救费用需赔付的话,也按照同一比例计算。•第一危险(损失)赔偿方式•在财产保险中,保险金额之内的损失称之为第一损失,超过保险金额的损失为第二损失。如果采用第一损失赔偿方式,则保险公司就会对第一损失全部赔付而不论是否构成不足额保险。当然,第二损失部分是由投保人自行解决。例如家庭财产损失保险常常使用这一赔偿方式。•假设财产价值100万元,投保的保险金额为80万元,一般情况下就构成不足额保险,如果发生部分损失就会按保障程度来计算,但在第一损失赔偿方式下,却会得到完全赔付,例如实际损失为50万元,则保险公司会赔付50万元,如果不是采用第一损失赔偿方式,按保障程度来计算的话,极有可能只赔付40万元。•限额赔偿方式限额赔偿方式分为两种,即超过一定限额赔偿和超过一定限额不赔偿。前者指的是一般所说的“免赔率(额)”概念,适用于一般财产保险;后者一般适用于农作物收获保险。例如机动车辆保险中,有些保险公司会与投保人约定如果损失在一个较小的范围之内(例如500元),保险公司就不作处理,而由投保人自行负担。或者对于某些易损的运输商品,也往往采用这一方法。只有当损失超过这一限额时,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付。这种免赔又可以分为相对免赔和绝对免赔。•定值保险赔偿方式•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约定保险价值作为保险金额,不管财产的实际价值如何波动,在计算赔款时,保险公司都按这一金额作为计算的基础。例如海洋运输货物保险、船舶保险和艺术品、珠宝等的保险等等第四节保险投资•一、保险投资的资金来源•资本金。资本金是保险公司在开业时必须具备的注册资本。我国设立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保险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保险公司的资本金除按法律规定缴存保证金(我国目前为实缴货币资本的20%)外,均可用于投资,以获得较高的收益率。•各种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从收取的保费中提留的资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总准备金和人身保险的各种准备金。•其他投资资金。在保险经营过程中,还存在着其他可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结算中形成的短期负债、应付税款、未分配利润、公益金、企业债券等。这些资金可根据其期限的不同作相应的投资•二、保险的投资原则•安全性原则•流动性原则•收益性原则•分散性原则三、保险投资的主要方式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投资贷款不动产投资项目投资
本文标题:第九章 保险业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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