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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2009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纪念。在30年的历史进程中,华坪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国人大关于代表工作的有关决议、要求,不断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努力提高代表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代表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一、30年代表工作简要回顾——代表工作伴随人大工作的发展不断推进按照《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1980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华坪县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首次选举产生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华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从此,华坪人大代表工作紧随人大工作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历史时期。30年来,华坪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宪法》、《代表法》、2005年中央9号文件和全国人大、省人大有关代表工作的决议、要求,认真搞好每一次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完善常委会有关代表工作制度,加强培训努力提高代表素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使代表工作从形式到内容都得到极大的完善,充分发挥了代表的作用,确保了宪法、法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人民代表大会所作出的各项决议在县域内顺利施行,为推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和小康、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1、认真抓好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代表结构逐届优化。30年来,华坪县人大常委会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共组织了第九到十五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代表工作中,华坪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正确把握换届选举的原则要求,做好换届选举的组织、指导工作,使选举产生的县级人大代表结构逐步得到改善,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和素质越来越高。以第八届和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为例,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171名,其中:民族代表78名占45.6%,农民代表116名占67.8%,工人代表7名占4.1%,知识分子、科技人员代表14名占8.2%,干部33名占19.3%,党员代表122名占71.4%,妇女代表32名占18.7%,大部分代表年龄偏大且只有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到2007年底换届选举的158名县十五届人民代表中,民族代表72名占45.6%,农民代表77名占48.8%,非公经济代表5名占3.2%,社会团体代表14名占8.9%,干部61名占38.6%,党员代表140名占88.6%,妇女代表30名占19%,55岁以下代表148名占93.7%,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代表115名占72.8%。可以看出,经过不断的发展,代表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年龄逐步年轻化、代表结构更趋于合理,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群众基础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为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不断改进办理方式方法,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越来越高。华坪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高度重视。召开会议期间,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细致整理、分类规范;建议交办后,督促承办单位落实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完毕。组织建议现场面商办理工作会,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现场办公,提出落实建议的具体措施并给予相关的资金支持。开展重点建议督办工作,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专题检查,使代表建议的办理实效得到提高。30年,共督促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000余件,这些议案建议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大部分都得到落实,为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谋助手作用。3、讲求实效,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日趋活跃。华坪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组织开展代表集中视察。30年来,共组织开展省、市、县各级人大代表视察60余次,分别对我县的教育和教育改革工作情况、交通建设情况、雾坪水库及配套工程建设情况、国有企业改革、城市规划建设等重大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和重要工作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了视察,视察结束后及时向县政府反馈代表的视察意见,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在组织视察、调查、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中都尽量多邀请人大代表特别是相关专业的代表参加,使代表在这些工作中的作用得到较为充分的发挥。在代表小组活动中健全代表小组、培训代表小组长、指导小组活动,落实代表小组活动经费,每位代表活动经费从最初的几十元增长到现在的1000元,使代表小组活动日趋活跃。同时,代表述职、走访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等活动逐步推行,在密切代表与选民联系的同时,将代表置于选民监督之下,增强了代表履职的内在动力。4、多措并举,代表的知情权逐步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向人大代表通报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等制度,通过印发情况通报、会刊等形式向人大代表进行通报。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均邀请不同阶层、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每年均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全县性的重点工作和重大工程建设,协助有关单位聘请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使代表了解有关方面的工作和相关信息,为代表依法履职打下基础。5、建章立制,代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县人大常委会在认真总结人大代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相继制定了关于联系县人大代表、代表评议、代表向选民或选举单位述职、议案和建议办理等方面的规定和制度,使人大代表工作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制可循,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二、代表工作还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总结多年来代表工作的各个方面,华坪县人大的代表工作虽然在前进中不断发展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制约和影响着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1、代表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近几届以来我县人大代表的总体构成逐步优化,但仍然存在不尽合理的地方,特别是来自基层的代表、非党代表、妇女代表、专业技术型代表的比例仍然偏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偏高,不利于体现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不利于直接反映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不利于人大开展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不利于人大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由于我国宪法、选举法对各级人大代表的当选条件没作具体规定,以及一些地方选举中民主化程度不够等原因,一些代表把当代表视为一种荣誉和待遇,履职的主动性不强。代表培训工作不平衡,基层的一些代表对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职权不知用、不会用、不愿用、不敢用。2、部分代表的素质不高,履行职务的能力不强。主要体现在:有的代表对法律法规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了解不够;对代表应该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不清楚;对代表的法律地位认识不足;对代表执行职务的一些基本常识不熟悉。有的代表履行职务的责任感不强;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的代表不积极参加调查研究,不主动参加代表活动,不主动联系选民;不了解政情政务和社情民意。3、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亟待加强。人大代表是选民、原选举单位依法选举产生的,必须对其负责,反映他们的呼声,同时也要接受他们的监督。同时,代表是联结各级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但目前,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选民之间的联系目前都没有形成网络,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现象。不少人大代表除开会外很少与人大常委会联系,各级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也渠道不畅,容易出现代表不了解群众情况,群众找不到代表的现象,这使得人大代表在不同程度上脱离了选民,反映原选举单位、选民的民情民意较少,使得人大工作的群众基础不够坚实。4、代表职权行使不充分,影响监督作用的发挥。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赋予人大代表享有审议权、提案权、选举权、表决权、询问权和质询权、建议批评权、罢免权、闭会期间活动权等。这些职责职权的履行目前主要存在审议权行使不充分、提案权和批评建议权行使不到位、质询、罢免等项职权基本上没有行使、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效果不明显等问题。5、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有待提高。一些承办单位在办理中缺乏深入扎实的工作,满足于“文来文往”,解决代表提出的实际问题不多;有的承办单位答复内容比较简单,流于形式,敷衍了事;还有的承办单位在办理中没有与代表进行沟通面商,对建议提出的问题难以解决的,未及时作必要的说明和解释,代表在反馈意见中表示对答复不满意等情况。6、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不够经常化。存在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松散,内容、形式单一,作用不明显,没有真正使代表作为人大工作的主体参与到闭会期间各项工作中来,没有很好地创造开展经常性代表活动的机制和条件,造成代表与人大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脱节,影响了人大工作的质量。另外,“一府两院”缺乏与代表联系的经常性渠道,相当一部分人大代表比一般群众并没有获得更多的知情权、参政权,很难充分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当家作主的权利。三、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我县民主政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体,决定了人大代表的崇高地位及其作用、权利和义务。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目标,就是要将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代表地位和作用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从而使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得到更好的发挥,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政权的本质要求。为此,在今后的代表工作中,华坪县人大常委会将以2005中央9号文件、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以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落实代表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代表履职活动实效为中心环节,以改革发展大局和人大中心工作的要求为导向,以创新和丰富代表履职活动形式为途径,以加强代表队伍建设、优化和提高代表素质为基础,以改进代表服务、落实履职条件为保障,将继承与创新结合起来,将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与发挥代表作用有机统一起来,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在新的起点上向更高的水平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新形势的要求。(一)组织好会议期间的代表活动,努力提高会议质量和议案建议质量。会前,在组织代表作好审议准备上下功夫,提前将会议有关报告印发代表,使代表提前准备、提前介入会议。特别是围绕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引导代表向选民征集议案和建议,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和审议意见。会中,在改进审议方式上下功夫,让代表充分发表审议意见。会议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给代表发言机会,让代表敢说话,会说话,说了管用。会后,在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意见上下功夫。注意收集代表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及时与承办单位沟通,改变答复率高而解决问题少的现象。对一些重要的议案、建议和意见重点督办,必要时组织代表进行专题视察。把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做扎实了,切实解决问题,既支持了政府工作,又保护和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二)活跃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总体水平。一是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各项工作要尽可能多地吸收代表参加。这既可增强工作力量,提高工作质量,又使代表得到锻炼提高和施展才干的机会。如在执法检查、执法调研、述职评议等活动中以及各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工作中邀请不同阶层的代表参加,围绕落实议案、建议组织专题调研和视察等活动,使代表成为监督落实议案建议的主体。二是以代表小组为基本形式精心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建立健全代表小组,健全代表集体活动的载体,选出那些热心人大工作、有条件有精力组织开展活动的代表担任组长,对其进行集中培训,通过组长带动其所在选区全体代表作用的发挥。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指导代表小组定期活动,选准活动重点和项目,形成有份量的视察或调研报告,力争通过小组活动切实加强与选民的联系,推动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推进人大工作的开展。积极推动建立“代表活动室”,为代表小组的活动搭建平台。(三)优化代表结构,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代表队伍整体素质一是把好“入口关”,提高人大代表的个体素质。在选举人大代表时,注意结构的合理性,注重吸收各方面人才,提高人大代表的总体知识含量,注重广泛吸收业务知识型代表,使人大成为聚集各方面人才的智慧机构,从而有效地提高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不管是组织推荐还是选民推荐,都要坚持代表的资格条件。选代表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要考虑代表中的结构比例,但不能因为考虑代表的广泛性
本文标题:影响人大代表作用发挥的因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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