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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第十三章(下)国际货物保险
国际货物保险要点●掌握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范围、除外责任和责任起讫●掌握海上货物运输基本险和一般附加险别、特殊附加险别的含义有责任起讫。了解伦敦保险协会现行的《协会货物条款》的基本内容●了解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了解国际货物运输险别的选择、手续的办理和保险费的计算等问题(一)什么是保险?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投保人、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受益人第一节、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二)保险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哪些?(1)可保利益原则(ThePrincipleofInsuredInterest)是指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合法性、确定的利益、价值性。通常做法,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但在出险时并不要求该保险利益继续存在;财产保险合同并不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就具有保险利益,但要求出险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问题:FOB、CIF术语下买卖双方的可保利益划分(2)最大诚信原则(TheprincipleofUtmostGoodFaith),就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约定义务,恪守承诺,互不欺骗,互不隐瞒。(3)、近因原则(ThePrincipleofProximateCause):除保险单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对由其承保危险近因(最直接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所致的任何损失,均负赔偿责任,但对非由其承保危险近因所致的任何损失,均不负赔偿责任。最近指因果关系的最近。但我国无相关法律条例。雷电与火灾车祸诱发晚期肝炎死亡近因原则的里程碑案例是英国LeylandShippingCo.Ltd.v.NorwichUnionFireInsuranceSocietytd.一案。一战期间,Leyland公司一艘货船被德国潜艇的鱼雷击中后严重受损,被拖到法国勒哈佛尔港,港口当局担心该船沉没后会阻碍码头的使用,于是该船在港口当局的命令下停靠在港口防波堤外,在风浪的作用下该船最后沉没。Leyland公司索赔遭拒后诉至法院,审理此案的英国上议院大法官LordShaw认为,导致船舶沉没的原因包括鱼雷击中和海浪冲击,但船舶在鱼雷击中后始终没有脱离危险,因此,船舶沉没的近因是鱼雷击中而不是海浪冲击。我国实践有差别。暴风雨天气,7级大风(自然灾害)掀掉仓库屋顶,雨水进仓库,商品受损。近因是大风,还是雨水?第二节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范围一、风险风险是指人们在生产、生活或对某一事项做出决策的过程中,对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海上风险保险业把海上货物运输的风险分成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两类。风险的分类1海上风险(PerilsoftheSea)(1)自然灾害(NaturalCalamities)(2)意外事故(FortuitousAccidents)2外来风险(ExtraneousofRisks)(1)一般外来风险(GeneralExtraneousRisks)(2)特殊外来风险(SpecialExtraneousRisks)一、风险(一)海上风险海上风险又称海难,一般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或随附海上运输所发生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指恶劣气候、雷电、洪水、流冰、地震、海啸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非指一般自然力所造成的灾害。•意外事故指的主要是船舶搁浅、触礁、碰撞、爆炸、火灾、沉没、船舶失踪或其他类似事故一、风险(二)外来风险外来风险一般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1)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中由于偷窃、短量、雨淋、玷污、渗漏、破碎、受热受潮、串味等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2)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军事、政治、国际政策法令以及行政措施等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二、损失*海上损失Average又称海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遭遇海上风险施救所造成的各种损失。海损也包括与海运相连的陆运和内河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按照程度不同可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1全部损失(TotalLoss)(1)实际全损(ActualTotalLoss)(2)推定全损(ConstructiveTotalLoss)2部分损失(PartialLoss)(1)共同海损(GeneralAverage)(2)单独海损(ParticularAverage)海上损失的分类二、损失1.全部损失。简称全损,指运输途中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根据情况不同,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1)实际全损:事故后灭失;或完全失去其原形体效用;或不能再被保险人所有(如失踪2个月)。(2)推定全损:实际全损不可避免;或没有避免实际全损的价值。2.部分损失。是指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部分损失按损失的性质又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1)共同海损①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船货共同的实际危险;解危行动合理;费用和牺牲是特殊的、额外的不是海上风险直接造成的;费用和牺牲是有效的。②共同海损分摊(GeneralAverageContribution)凡属于共同海损范围内的牺牲和费用,均需通过共同海损理算,由有关获救收益方根据获救的价值按比例分摊。二、损失(2)单独海损。是指共同海损以外的意外损失,它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利益的损失,该损失由受损者单独负担。(3)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1、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直接造成的,共同海损是解除共同危险好的合理措施造成的。2、损失的承担责任不同:单独海损有受损方自行承担;共同海损由受益方案比例分摊。案例分析---2•某货轮在航行途中因设备故障起火,该船的第四舱内发生火灾,经灌水灭火后统计损失,被火烧毁货物价值5000美元,因灌水救火被水浸坏货物价值6000美元。船方宣布为共同海损,试根据上述案例分析回答下列问题:•该轮船长宣布损失为共同海损是否合理?三、费用*海上费用是指保险货物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所产生费用方面的损失。主要有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这种费用保险人也给予赔偿。1、施救费用(SueandLaborExpenses)是指在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他的代理人、雇佣人员和保险单受让人等为抢救被保险货物,防止其损失扩大而采取措施所指出的费用。2、救助费用(SalvageCharges)是指被保险货物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行为而向其支付的报酬费用。救助费用和施救费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案例分析---3(课堂讨论)•某货轮在航行途中货舱起火蔓延至机舱,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扑灭,但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往附近港口修理,然后再驶往目的港。事后经调查发现,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有(1)800箱货被火烧毁;(2)300箱货由于灌水被水浸湿;(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雇用拖船支出的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费及船长,船员工资,给养开支。•请问上述各项损失中哪些属于共同海损?哪些属于单独海损?并陈述理由。第三节海运货物运输保险一、我国海运货物运输保险(一)保险险别保险险别是指保险人对风险和损失的承保责任范围,又是承保人责任义务大小及被保险人缴付保费数额的依据。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可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BasicRisks)平安险(FPA,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不包括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水渍险(WA/WPA,withParticularAverage)包括平安险和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一切险(AllRisks)包括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附加险(AdditionalRisks)一般附加险(GeneralAdditionalRisks)承保由于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特殊附加险(SpecialAdditionalRisks)承保因政治,经济,军事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专门险(SpecialRisks)冷藏险(FrozenProductsRisks)散装桐油险(BulkWoodoilRisks)中国海运货物险别一览表1.基本险别BasicRisks(1)平安险FPA(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字面意思“单独海损不赔’,只对全损和共同海损负责”。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全损或推定全损。B.由于运输工具遭到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一)保险险别(1)平安险C.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D.货物在装卸或转运时一件或数件落海造成的全损或部分损失。E.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其费用以“不超过该批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F.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和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G.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H.运输合同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货方应该负担船方的损失。可见FPA实际上是由自然灾害引起的单独海损不赔。(2)水渍险WPA(withparticularaverage)保险公司除担负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对被保险货物如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负赔偿责任(3)一切险:又称“综合险”保险公司除担负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而遭受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负赔偿责任,即11种“一般附加险”所包含的责任。(一)保险险别案例分析---4•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总值的110%投保平安险,货物装妥顺利开航,但载货船舶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2100美元。数日后,该轮又突然触礁,致使该批货物又受到部分损失,价值为8000美元。•试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是否应予赔偿?为什么?2.附加险(1)一般附加险Generaladditionarisk11种: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渗漏险、短量险、钩损险、污染险、破碎险、碰损险、生锈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等(2)特殊附加险specialadditionalrisk7个:•战争险(WarRisks)•交货不到险(FailuretoDeliver):预计到目的港的时间延迟6月未到货,不论原因,按全损赔。•进口关税险(ImportDutyRisk)罢工险(Strikes)舱面险(OnDeckRisk)拒收险(RejectionRisk)•黄曲霉素险(Aflatoxin)(一)保险险别2.附加险•基本险与附加险之间的关系:(1)水渍险包含平安险,一切险包含水渍险和平安险。因此,一批货物只需投保3种基本险别中的任何一种即可。(2)所有的附加险别,包括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都不能单独投保。(3)一切险里已经包括了一般附加险的全部责任。(一)保险险别(二)责任起讫(Duration)*1、基本险的责任起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按照目前国际惯例对保险责任的起讫,采用“仓至仓”条款(W/W,WarehousetoWarehouseClause)规定的办法处理。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从被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时开始,直至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时为止。一、我国海运货物运输保险但最长不超过被保险货物卸离海轮后60天。或者如果货物需要转运至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保险责任从转运时终止,即“从装上转运的运输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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