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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安全文明施工 > 山东建筑工程施工必备资料监理常用表格及说明
工程开工准备阶段必备的资料施工单位应提供的资料1、质量监督报监书(人防工程质监委托)2、安全报监书3、施工中标通知书4、施工合同5、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6、安全生产许可证7、劳务资质证书8、管理人员(含安全监管员)及特殊工种上岗证9、施工进度计划10、开工报告11、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记录表12、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13、专项施工方案(建质[2009]87号文件)13.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3.1.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13.1.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13.1.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13.1.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13.1.5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13.1.6拆除、爆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13.1.7其它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3.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经专家论证)13.2.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13.2.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13.2.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13.2.4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13.2.5拆除、爆破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13.2.6其它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3.3方案的编制与审批13.3.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企业负责编制。13.3.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周边环境、理论计算(包括简图、详图)、施工工序、安全措施、劳动力组织、以及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等内容。13.3.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人员中至少2人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其中按照规定须专家论证的,审核人员中至少应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实行总承包的还应报总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13.3.4工程监理单位应组织本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批。13.3.5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人等应由本人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上签名。13.4方案的专家论证13.4.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需专家论证审查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方案论证审查,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勘察、设计、科研、大专院校和工程咨询等第三方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13.4.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组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方案编制单位和论证组织单位的人员不得超过半数。专家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3.4.2.1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13.4.2.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十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13.4.2.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13.4.2.4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13.4.3专家论证审查宜采用会审的方式,与会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下列人员应列席论证会:13.4.3.1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实行专业分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应人员;13.4.3.2方案编制人员;13.4.3.3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3.4.4专家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数学模型、验算依据、计算数据是否准确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形成一致意见后,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专家组成员本人应在论证审查报告上签字、注明技术职称,并对审查结论负责。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13.4.5施工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签字后,方可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还应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专家组认为专项施工方案需做重大修改的,方案编制单位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13.5方案的实施13.5.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得擅自修改经过审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如因设计、结构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订的,应重新履行审核、审批程序。13.5.2方案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13.5.3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要予以制止。13.5.4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制度。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需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13.5.5工程监理单位应将需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的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需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针对工程特点和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详细具体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并实施旁站监理。13.5.6工程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理;对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当地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13.5.7施工现场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名称、部位、措施、施工期限、安全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13.5.8各级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为安全监督重点,发现不按规定程序编制、审核、论证、审批和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应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工程施工阶段必备的资料施工单位应提供的资料1.检验批划分报审2.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报验3.工程检测及施工试验报告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施工记录6.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记录7.安全文明施工资料8.商砼资料:《预拌砼合同》、《预拌砼质量备案表》、《预拌砼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预拌砼使用技术交底》、每检验批砼供货完毕再提供《预拌砼出厂质量证明》工程竣工阶段必备的资料1、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2、十八项功能验收表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4、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施工单位)5、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监理单位)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7、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8、参加验收单位会签表9、工程竣工备案资料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用表总说明一、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用表分为基本表式、推荐表(格)式及引用表式三大类。基本表式为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及参建各方在工作中应采用的表式,分为A(承包单位用)、B(监理单位用)、C(各方通用)、三类;是工作中应采用的表式:1.A类表,由承包单位填报(一式三份),送监理单位审查、签认。2.B类表,由监理单位填报(一式三份),送建设、承包等单位。3.C类表中,C1表由提出单位填报(有关单位各一份),C2表由提出单位填报(一式四份)。二、填写原则:1、基本表式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4.2条规定,采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或黑色碳素印墨打印,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2、填写基本表式应使用规范的语言,法定计量单位,公历年、月、日。签署人签名应采用惯用笔迹亲笔手签,各方单位责任签署人应具有相应签字资质,其签名由他人代签的,应有书面授权证明。表中注明加盖公章的尚应加盖公章方为完整。由承包单位提供表后附件的,在附件上应加盖公章以示认可。3、各基本表式的申报或报审程序、发出或回复时限应当依照合同、监理规范、本工作标准所规定要求的进行;当文件实际送达时间与填报时间不符时,应予退回或在文件审批栏和签收表中注明实际收到时间。4、不论是总包单位选择的或是以建设单位为主选择的分包单位,分包项目范围内的有关申报或报审表须统一由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加盖总包单位公章。5、基本表式考虑了有关法律法规、监理和施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并部分地参照了国际工程建设惯例中的成熟做法,各方所签署的意见具有法律效力,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项目监理机构采用的表式应在第一次监理工作交底时告知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使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明确各类表的使用要求。6、基本表式中“□”表示可选项,被选中的栏目以“√”表示。7、各方处理时限应在表式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表式没有规定的、或者表式规定时间已与已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的,应在已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视为认同或放弃。8、各表式中相关人员的签字栏均必须由具有相应职责的人员本人签字,否则必须有书面委托书,且仅当其临时不在现场时方可。设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在监理书面授
本文标题:山东建筑工程施工必备资料监理常用表格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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