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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川建一队管理制度2012.8.29
1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目录一、班前、班后会制度……………………………………………………………………2二、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3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4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五、班组和岗位安全评估制度…………………………………………………………....6六、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七、事故分析处理制度………………………………………..…………………………...9八、安全检查与奖罚制度………………………………………………………………...14九、班组学习培训制度…………………………………………………………...………15十、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制度……………………………...……………………………..18十一、交接班制度………………………………………………………………………..20十二、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22十三、安全举报制度………………………………………………………………..……24十四、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26十五、安全绩效考核制度……………………………………………………...…………27十六、工程质量管理制度………………………...………………………………………322一、班前、班后会制度1.班前会由当日跟班副队长组织召开(周三由当日值班长负责召开,周三班前会时间不得少于45分钟),班前会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负责班前会记录及签到。2.班前会要及时向当班职工传达学习集团公司、总公司、科室文件指示精神;学习每日一题。跟班副队长总结上班的重点情况,任务完成情况,遗留问题,隐患排查情况,并安排好当班的各项工作,注意事项及隐患排查。3.各职工要按时参加班前会,对迟到者在考勤表中注明罚款金额,对不参加班前会的职工不准下井,并与不参加班后活动的职工同等对待,每缺少一次发款100元。4.班前10分钟为安全教育,要对不放心的职工进行思想隐患排查,坚持“十不下井”原则:①班前喝酒者;②不戴好口罩、安全帽(扎好帽带)和规定的其它物品;③穿化纤衣服者;④无证或证件在有效期外者;⑤考试不及格者;⑥严重近视者;⑦精神失常者;⑧高血压或带病者;⑨未经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和实习者;⑩有思想隐患或残疾者。5.班前会要对职工进行文明规范培训,通过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使得职工对矿考核任务能够顺利完成。6.班前会内容要以职工思想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当班工作注意事项、工作任务及矿有关指示为主。7.各班跟班副队长必须认真做好班前会记录。8.各班班前会要讲评班评估和明细化考核情况。9、班后由当日值班长审查会议记录内容及签到情况;值班长负责组织当班职工和休班职工参加周三活动,并负责班后的当日事务工作。10.班前会周三提前20分钟到会,学习规程内容及其它活动等。3二、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1.班组长提前10分钟入井,在指定的地点同上班班长进行交接班,并把上班工作情况以及遗留隐患问题详细询问清楚,做好交接记录。2.首先参加工作面隐患排查与处理工作。3.巡查各个环节是否存在隐患以及工种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及时督促职工进行处理存在的隐患问题。4.当班尽量不留有遗留问题。5.组织好本班职工各项工作,及时进行向跟班副队反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6.下班前进行文明处理工作,把当班工作重点及工作情况向下班班长交待清楚。7.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并向职工贯彻。8.向跟班副队长汇报当班工作量及职工花名。9.对违反规定每项制度每次罚款100元。4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制定达标计划、健全机构,川建一队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生产队长任组长,川建一队跟班副队长、技术员、组长为成员。2.抓好职工的安全质量教育与培训工作,对员工加强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学习颁布标准,抓基础管理工作是关键。3.严格井下工程质量,形成“过程管理”的质量管理理念,了解设计意图和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共同搞好设计质量。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做好施工前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检查,把可能产生不合格工程质量的隐患消失在施工前。4.实现全面管理,提高掘进工程质量。5.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工程质量奖惩制度。(2)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考核与评分制度。(3)建立工程资料累计与分析制度。通过工程质量资料的累计分析,可以摸清井下各种自然条件的呈现规律。找出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和规律,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从而改善井下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5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㈠、组织:当班班长负责当班工作面安全工作,跟班副队长负责当班全面安全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由川建一队队长带队,组织生产、机电、工程、有关队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工人参加。㈡、检查内容:检查的重点是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季节的特点来确定。安全大检查要以查思想、查领导、查措施、查隐患、查制度、查纪律为主。要检查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人岗位责任制以及防止重大事故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同时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并注意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经验,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也要通过安全大检查予以解决。㈢、检查结果的处理:⒈对安全大检查中查处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采取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方法进行处理。逾期不解决,要停止生产进行处理,并要追究领导责任。因物质技术条件所限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限期予以解决。在未解决之前,要采取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⒉各队组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定期进行群众性的安全大检查,川建一队,每旬一次;⒊对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问题,予以落实后,队分管负责人要定期进行检查检督完成;⒋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反规程的作业地点,应先行停工处理,符合安全要求后复工。6五、班组和岗位安全评估制度1.班组现场的安全评估由班长负责,跟班干部检督实施。2.各岗位的安全评估由岗位司机负责。3.岗位司机在接班时要对设备及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每班开工前,班长要带领职工进行零事故活动,口述要有针对性。5.岗位司机在操作过程中要进行零事故口述确认。6.跟班干部要对本班的施工情况进行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或坏境要及时派人处理。7.每班下班后和跟班干部都要到矿调度室填写隐患台账。8.每旬开安全例会时班长要汇报旬班组安全评估情况。7六、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班制度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火灾等事故。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除积极采取有效抢救措施外,还要依照有关程序报告有关领导。3.报告注意事项:①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发现事故的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将事故情况报告矿调度室。②调度室在接到人身伤亡、火灾等事故报告后,再依照程序报告公司领导。公司领导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程序。③报告安全事故时,应讲明发生事故的地点和事故的类别。④夜间发生安全事故,应首先通知矿调度室值班管理人员或队值班室管理人员。⑤发生安全事故后,各职工应积极配合,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4.报告办法:①火灾事故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任何人发现火情均有报警与参与抢救的义务。当发现火情时,应积极进行扑灭,并按规定向矿调度室或队值班室报告,逐级上报。②工伤事故的报告: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在场人员应立即进行抢救(如包扎伤口、人工呼吸等),同时尽快通知矿医务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抢救,必要时可拨打“120”急救中心请求救援。③突发事故的报告:发生水灾、房屋倒塌、打架斗殴、抢劫等其它突发性事故时,参照火警性质报告有关部门或矿领导。8④安全事故不分巨细,均应及时如实按程序进行报告,任何部门、任何人都不得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制造假象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5.调查处理①凡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工伤事故,要进行调查、登记、报告和处理,歇工一天和一天以上者,须向矿人事科汇报,并做好统计报表。②一旦发生轻伤事故、重伤、死亡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同时逐级上报,上报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者姓名、年龄、工种和伤害程度,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现场情况。③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队主要领导亲自组织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找事故原因,拟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④各级管理人员、员工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触犯刑罚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9七、事故分析处理制度为了认真吸取教训,总结事故经验,落实事故责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特制定事故分析处理制度。事故分析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依据事故的不同性质,分级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事故分析处理必须严肃认真。(一)、“三违”行为的分析处理1、职工在施工(作业)管理中发生的“三违”行为,由班组自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报队领导。2、队组领导干部的“三违”行为和涉及两个单位以上的“三违”行为,由矿安检科组织分析处理。3、在安全检查和巡查中查出的“三违”行为,有矿部检查人员参加的由矿安检科组织违规队分析处理,无矿部检查人员参加的由队组织违规班组分析处理。(二)、伤亡事故分为以下三种:⒈轻伤事故:指职工受伤后,歇工一天以上的事故。⒉重伤事故:根据1960年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列入重伤事故:⑴经医师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⑵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⑶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⑷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⑸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⑹手部受伤:10①大拇指轧断一节;②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轧断一节的;③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废可能的。⑺脚部伤害:①脚趾斩断三只以上的;②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⑻内部受伤: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⑼凡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师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队行政会同基层工会作个别研究,提出初步研究,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⒊死亡事故:包括发生事故当时死亡和受伤后在一个月内死亡的事故;(1)、事故类别①.顶板冒顶片帮;②.瓦斯;③.机电;④.运输;⑤.放炮;⑥.水灾;⑦.火灾;⑧.其他。根据原煤炭部执行的分类方法。(2)、事故原因分析:○⒈.设备、工具、附件有缺陷;②.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③.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④.光线不足过工作地点及通道情况不良;⑤.没有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或不健全;⑥.劳动组织不合理;⑦.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有错误;⑧.设计有缺陷;11⑨.不懂操作技术和知识;⑩.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⒒.其他。(三)、工伤、工亡事故的分析处理1、轻伤发生轻伤事故,由事队领导组织当班现场作业人员、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共同对事故进行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所要采取的措施。并将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报送安检科,由安检科检督执行。2、重伤发生重伤事故,由安检矿组织,安全副矿长、有关业务部门、事故单位行政领导、主管技术员、事故现场的作业人员、跟班队长、当班班组长共同分析。分析原因、找出责任人,并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应吸取的教训,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报送。3、死亡发生死亡事故,由矿长组织,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事故单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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