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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雅县女教职工组织建设及发挥作用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女职工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女职工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及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推动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近期,我们围绕教育系统落实《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教育工会工作条例》中有关女职工工作规定情况,采取问卷调查与走访群众相结合的办法,对我县不同类型、不同工作状况的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一、我县女职工工作基本情况我县现有女职工41061人,占全县职工队伍的20%,女会员8129人,占会员总数的22%。各级工会组织,按照“组织起来,切身维权”的工作方针,最大限度地把女职工组织到工会和女职工组织中来,始终坚持在有女职工的单位建立工会的同时,同步建立女职工组织,同步报批、同步建章立制、同步换届。截止2006年12月底,全县共建立女职工组织63个,专职女工干部5人,兼职114人。二、关于落实两法工作情况近年来,特别是2006年总颁布实施《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以来,我县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认真贯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中有关女职工工作规定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维护女了中工合法权益。一是注重宣传教育,积极营造维权环境,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此,我们积极开展《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开办两个《条例》宣传专栏,在电视台举行两个《条例》宣传讲座,深入基层,企业召开女职工两个《条例》座谈会等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对职工特殊权益的关注,提高了广大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女职工组织的作用。县总工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统一思想认识,调整工作思路,把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组织县总有关部室、责成专人负责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在女职工10人以上的乡镇、企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人的设立专职女职工委员。截止目前,全县共建立女职工委员会63个,设立专职女委员31名,为落实两个《条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多办实事、好事,积极开展帮扶救助活动,为女职工排忧解难。2006年,我们协调妇联、卫生部门为乡镇、企业单位女职工开展“关爱女职工查体”活动,为3400余名女职工进行了生理卫生健康检查,受到女职工的一致好评;帮扶救助困难女职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工作。去年我们帮扶救助女职工106名,发放救助款4800元。四是以签定集体合同为突破口,确实做出女职工维权工作。2004年5月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集体合同工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可以将“女职特殊保护”作为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协商并签定的规定,为新时期在基层建立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新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把签定专项集体合同作为女职工工作的重点。在全县商业、餐饮等女职工较多的行业,协调签定专项集体合同1份。依法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落实两个《条例》,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中,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当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方面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当引起各方面重视。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外公有制企业女职工权益特别是特殊权益保护问题突出,劳动用工制度不规范。〖HTF〗一些私营企业招工中只招收18—25周岁未婚未育的女工,存在性别歧视;有些企业虽招已婚女工,但对女职工“四期”保护的相应待遇不落实,女职工在产期、哺乳期领不到工资,生育医疗费不报销。(二)加班加点超工现象严重,加班加点工资不按规定发放。〖HTF〗特别是商业企业、建筑行业女职工每周工作6—7个工作日,每日工作10—12个小时,长期超负荷工作,严重危害女职工身心健康。(三)劳动环境条件差。一些企业设备陈旧、卫生条件差、劳动保护设备落后,劳何福利待遇不落实,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这些问题在建筑、化工等行业较为集中。(四)社会保险缺少,女职工在生育、工伤疾病保险率低。〖HTF〗据我们调查,大部分企业都没有为女职工参加生育、工伤疾病保险。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现行的有关的保障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在执行机制、监察手段以及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方面都显现出许多不足。二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一些必要的保险没有纳入社会保险强制征收范围。三是基层工会及其女职工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及女职工组织尚未建立。四是女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差。对国家有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不少女职工为了保护眼前的饭碗,委曲求全,这种退避妥协更加助长了一些企业的违法胆量和行为。同时也为落实女职工权益加大了难度。四、根据目前的现状,提出以下建议1、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维护女职工权益的良好氛围。2、加快非公制企业女职工组织和工会组织同步建设,充分挥女职工组织作用。3、加大女职工组织干部的培训,提高女职工组织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意识能力。4、尽快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我国唯一一部关于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专项法规,自1988年颁布至今已有18年了,规定中的一些条款已经不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将修订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上一条:转变观念务求实效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下一条: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集体合同履约监督制度的通知没有相关信息发表,查看评论打印本页相关网友评论发表/查看所有评论暂时无评论友情链接:国家部委网站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国家民委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工会女教职工组织建设和推动维权机制建设的对策与建议——修山镇中心学校女教职工情况的调查世上没有女人,就如太阳失去了光芒。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妇女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我国十分关心妇女工作,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建立健全了与之相适应的保障妇女权益的组织机构,采取了有力措施推动了妇女事业的发展。妇女受教育的状况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就业人数不断地增加;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以及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为此,建立健全女工组织,增强女工组织活力,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工会工作必须研究的一项重大课题。近年来,修山镇教育工会高度重视女教职工工作,将女教职工工作纳入工会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女教职工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维权实效,不断激发工会女教职工组织活力,有力地促进了女教职工队伍稳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基本情况修山镇中心学校共有教职员工249人,其中女职工97人。为了做好女工工作,中心学校联合工会把基层女工组织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符合条件的修山镇中学、三官桥中学、修山镇中心小学、三官桥完小、花桥港完小建立了五个工会小组,中心学校工会建立了女职工委员会,并开展了正常的工作。全镇有女教职工97人,女教职工干部1人。这次进行专项调研的有3所学校,其中应建女工组织的有3所,实建女工组织的仅1所,组建率为33.3%。几年来,镇中心学校女工组织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组织女教职工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组织教女职工参加了县教育工会“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的评比,并为女教职工买了“生育保险”、“防癌保险”,得到广大女教职工的欢迎和信赖。二、专项调查为及时了解本镇女教职工的思想状况,把握女教职工的思想脉搏,更好地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女教职工在工作中的作用,笔者于近期开展了女教职工工作与维权状况的专项调查。调查以问卷调查、访问、座谈等方式进行,被调查者年龄分布:26岁-35岁占26.9%,36岁-45岁占50.9%,46岁-55岁占16.1%,25岁以下占6.1%。调查的主体是26岁-55岁的女教职工。被调查者婚烟状况:“有偶”占89.8%,“未婚”占8.2%,“离婚”占2%。我选择专业对口、工作流动以及对素质的自我评价等项指标测评本镇女教职工工作与素质状况。专业对口:“完全对口”占33.1%,“基本对口”占44.7%,“不太对口”占13.1%,“完全不对口”占8%,“其他”占1.1%。后三项可视为“不对口”,共计21.1%。专业不对口,这既是人才资源的浪费,又是对女教职工发展的抑制。工作流动:调动一个工作单位的占24.1%,调动两个工作单位的占20.3%,调动三个工作单位的占12.3%,调动四个以上工作单位的占4.6%,其他占0.1%。其中有过流动经历的占61.4%,没有流动经历的占38.6%。流动原因:前四位依次是:组织调动,照顾家庭,个人才能发挥,入学深造。以下依次是:其他,专业不对口,待遇太低,人际关系不好处。因个人才能发挥,入学深造,专业不对口,待遇太低,人际关系不好处等项的流动是谋求个人发展的流动,是知识女性主体性和积极性体现的流动,是一种发展性流动,此三项共计19.4%,就是说流动者中有近20%的人是一种积极主动的个人发展流动。而组织调动、照顾家庭,跟丈夫调动是一种被动式流动。这种流动往往以牺牲女教职工的发展为代价,而这又是女教职工流动中位居前列的原因。素质评价:对素质的自我评价,我选择了几个参照物,这就是自己的同事、同科的同事、女同事等。与自己的同事比,认为自己在下列12个方面都比自己的同事强,最强的排在前4位的依次是:吃苦精神、意志力、智力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以下依次是:自信程度、思想活跃程度、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水平、记忆力、成就动机、创新能力、社交能力。就是对自己评价较低的社交能力和创新能力也认为自己比同事强。这说明我们的女教职工自我评价较高,自信心较强。与同科男性同事比,女教职工在“能力”方面,“比同事强”高出“比同事差”20个百分点;在“素质”方面“比同事强”高出“比同事差”25个百分点。即无论在能力方面还是在素质方面都自认为比与自己同工种的同事强。与女性同事相比,“自信者”占62.8%,“很自信”者占18.8%,“缺乏自信”者占7.3%,“根本谈不上自信”者占1.1%,“不好说”者占10.3%。知识女性与女同事比,自信心十足。自认为才能“基本发挥”的占65.2%,“没有发挥”的占27.3%,“充分发挥”的占3.1%,“根本没发挥”的占2.8%,“其他”占1.5%。有三分之一的女教职工才能没有充分发挥或没有发挥。女教职工中专业不对口者占21.1%。是什么原因影响女教职工才能的发挥呢?据统计,影响最大的四项依次是:机会与运气、领导安排、工作条件、专业不对口。此外,生不逢时、家庭负担、工资待遇、人际关系;个人能力等也影响其才能发挥。其中我们可以看出,影响女教职工才能发挥的主要是一些客观性因素,个人能力起的作用较小。三、存在问题修山镇中心学校配合工会在女教职工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方面存在如下问题:1、工会女教职工工作还存在着发展滞后,未全面展开的问题(如:我调查的三所学校应建女工组织3所,而仅建1所)。主要是对工会女教职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女教职工工作提不到议事日程。2、工会女教职工组织建设得不到加强,不能适应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需要。镇中心学校联合工会女教职工干部是兼职,且1人多岗,在时间和精力上都得不到保障,工作处于一种应付状态,直接影响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作用的发挥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开展。3、工会女教职工组织对女教职工的法律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据调查,50%以上的女教职工不太了解和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女教职工的权利,对女教职工特殊利益方面的保护内容不太了解和不了解。一方面说明,确实有部分女教职工不注意学习有关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也说明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力度不够。4、对女教职工
本文标题: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及发挥作用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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