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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对提高民警积极性提出前瞻性、建设性的对策措施的建议基层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治安,确保一方平安的前沿阵地,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其工作成效直接影响着公安工作的全局。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结合基层工作实际,谈几点粗浅看法: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政治建警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思想教育工作。通过思想教育,提高人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从而指导人的正确行为,防止在行为上发生偏差。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又是一项凝聚人心的工作。通过教育,可以使广大民警保持思想统一,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总之,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灵魂,是统帅,是一切公安工作的动力和力量源泉。基层公安民警常年处于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一线”,接触的社会阴暗面多,对民警的理想信念、立场观点、是非标准和价值观念造成很大的冲击和影响。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打好“预防针”,用足“防腐剂”,提高“免疫力”,让广大民警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使公安队伍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任何困难面前都保持昂扬的斗志和必胜的信心,最大限度地保证其工作积极性的发挥。二、正确实施奖惩,坚持工作绩效公正评价如果评价公正,则起激励作用,如果不公正,则会使人产生苦恼不安和紧张心理,影响工作积极性的发挥。要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就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坚持以工作绩效公正评价民警,并根据考核结果,正确地实施奖惩激励,从而使民警得到到公平的评价和回报,激发起积极性。一是评价与奖惩要客观。奖励是对人们的某种行为给与的肯定,如果奖励得当,可以进一步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如果奖励不当,名不符实,不仅会使没有受到奖励的人感到不公,挫伤其自尊心,还有可能使被奖励者感到受之有愧,产生内疚心理。而惩罚是对人们某种行为给与的否定,惩罚得当,既能消除行为人的不良行为,还可以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惩罚不当,或偏轻或偏重,不仅达不到惩罚的目的,还会导致侥幸心理或激发矛盾。二是评价与奖惩要及时。对民警中好的和不良行为,都要及时给与相应的评价,及时奖励或惩罚,使被奖励者或被惩罚者都感到组织上时刻都在关注着自己,使好的行为从组织的反馈中得到发扬光大的动力,使不良的行为从组织的反馈中感到压力,在本单位本部门的民警记忆犹新之时即受到启发和激励。如果时过境迁,无论是奖励还是惩罚,民警都容易产生“无所谓”的心理,影响奖惩的效果。三是评价与奖惩要公正合理。评价要掌握好“度”。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留有余地,不要无限拔高,把话说死。如有十分成绩,就说七、八分以利继续奋发努力,防止骄傲自满;对民警的缺点错误,更要注意分寸,要根据其心理承受能力,做到既指出不足和错误,又寄予期望,增强其改正错误的信心,逐步引导、启发其工作积极性的发挥。三、关心、爱护民警,坚持从优待警人的需要是产生行为的原动力。因此,满足需要是调动人的积极性的重要途径。而在各种需要中,人们对物质生活基本条件的需要,对被尊重、被关心、被爱护等人身基本权利的需要又显得尤为迫切。如果连上述几项基本的需要都得不到满足,人的积极性是难以调动起来的。基层公安民警常年战斗在同形形色色的敌对分子、犯罪分子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的第一线,工作充满了危险性和艰苦性,随时随地面临着生与死、苦与乐、情与法、荣与辱的严峻考验。特别是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严峻复杂,公安保卫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而公安工作经费又难以得到有效地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关心、爱护民警,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以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一是要在政治上从优待警。要以公安改革为契机,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用人渠道,进一步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努力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政治环境。二是要在工作环境上从优待警。要加强民警执法权益的保护,把民警的权益保护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对严重侵害民警及其家属权益的案件要依法严惩。对因执行公务而负伤、遭受围攻的民警及时予以慰问和抚恤。要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努力改善基层公安机关的办公条件和设施,为民警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三是要在生活上从优待警。要关心民警的身体健康,定期组织民警进行身体检查,并建立民警健康档案,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民警要想方设法予以全力救助。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安排民警的休假时间,对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加班的民警,尽量安排其补休。要通过科学理财,多方争取资金,确保民警的各项正当福利、补助发放到位。尽最大可能帮助民警解决家属、子女下岗、待业、入学入托等实际问题。要丰富民警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振奋民警的精神,保持其高昂的斗志。四、领导率先垂范,坚持典型引路“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者的带头示范是对民警最实际、最有力的动员和教育,对民警的思想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在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的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的作用。只有通过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的发挥,才能进一步增强民警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才能够感召民警,赢得警心,以进一步促进和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爱岗敬业,遵纪守规。要在民警中响亮地提出“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凡是要求民警做到的首先带头做到,凡是要求民警遵守的首先带头遵守,并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来鼓舞、鞭策民警。二是领导干部要知人善用,科学、合理的使用干部。要坚持任人唯贤,坚持以实绩取人,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同时还要能容人之长短,知人善用,用人之长,避其之短,使民警从事与其相适应的工作,创造一种催人奋进的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三是领导干部要作风民主,善于授权。要做到在工作中相信和依靠民警,充分相信民警的能力,使民警感到有用武之地,能使民警产生自信心、荣誉感和责任感,从而焕发出极大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四是领导干部要胸襟坦荡,勇于自责。基层公安工作千头万绪而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多,工作上出现失误在所难免。如果领导者总是把责任推给民警而不主动承担或是害怕承担任,就会使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受到极大地挫伤。反之,如果领导者有坦荡的胸襟,能不计个人荣辱得失,勇于承担责任,则会使民警保持或增强取得工作成功的信心,激发民警更加奋发努力地工作。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民警身边的先进典型是一面旗帜,与单纯的理论说教相比,具有强大的说服力、吸引力和号召力。民警通过学习先进典型排除困难以公安事业为重的风范,克服困难以奉献牺牲为荣的精神,可以把潜在的自尊心、进取心激发出来,把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工作氛围。因此,利用先进典型带动,是提高民警工作积极性的有效途径。一是要坚持真实可靠的原则。在选树、宣传典型上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维护典型的本来面目,不添枝加叶,刻意渲染,将典型变形走样,让广大民警感到既可亲可信又可学可鉴;二是要坚持群众性原则。民警满意不满意、服气不服气、认可不认可,应当作为典型是否有典型意义的标准。因此,在选树典型时,一定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调查研究,挖掘出广大民警公认的典型。三是坚持对典型的关心爱护原则。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先进典型,为它们的进一步成长创造条件,同时在学习、提职、晋级方面给予优惠条件,使他们无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本文标题:如何民警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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