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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一、某建设工程分为四个施工标段。某监理单位承担了该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一、二标段工程先行开工,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如下图1-1所示。一、二标段工程开工半年后,三、四标段工程相继准备开工,为适应整个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总监理工程师决定修改监理规划,调整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按四个标段分别设置监理组,增设投资控制部、进度控制部、质量控制部和合同管理部四个职能部门,以加强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使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实行最优的结合。总监理工程师调整了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后,安排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新的组织形式调配相应的监理人员、主持修改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又安排质量控制部签发一标段工程的质量评估报告;并安排专人主持整理项目的监理文件档案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强调该工程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十分重要,要求归档时应直接移交本监理单位和城建的档案管理机构保存。问题:1.图1-1所示项目监理机构属何种组织形式?说明其主要优点。2.调整后的项目监理机构属何种组织形式?说明其主要缺点。3.指出总监理工程师调整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后安排工作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4.指出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归档要求的不妥之处,写出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归档程序。【参考答案】1.(1)该项目监理机构属直线制组织形式。(2)其优点:机构简单,权利集中(或命令统一),职责分明,决策迅速,隶属关系明确。2.(1)调整后的项目监理机构属矩阵制组织形式。(2)其缺点:纵横协调工作量大;矛盾指令处理不当会产生扯皮现象。3.(1)安排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调配相应监理人员不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调配。(2)安排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修改项目监理规划不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修改。(3)安排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不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一标段监理组二标段监理组专项监理组专项监理组专项监理组专项监理组(4)安排质量控制部签发一标段质量评估报告不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发。(5)指定专人主持整理监理文件档案资料不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4.该工程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直接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妥。正确规定程序为:项目监理机构向监理单位移交归档,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归档,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归档。二、某经济适用房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永利施工单位,并签订了分包合同。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几个事件:1.分包单位完成的部分工程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质量隐患,总监理工程师向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同时发出监理通知各一份。2.监理工程师在平时巡视检查时发现,总包单位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如果继续施工将被隐蔽。3.在悬挑梁钢筋模板验收时,监理工程师发现钢筋焊接接头不合格,当场截取试件进行了复试,结果试验合格,因此使分包单位的混凝土浇筑推迟了2d。施工分包单位提出索赔,建设单位代表也说,这是监理单位失误造成的,应由监理单位负责。【问题】对以上事件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参考答案】1.监理只对总包单位,因为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才有合同关系,而总包单位才与分包单位有合同关系。分包单位施工质量出现问题,总包单位有不可退却的责任。监理只对总包发出监理通知。2.监理工程师平时巡视发现施工单位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如果继续施工将被隐蔽,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布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钢筋焊接接头质量表示怀疑,为防止出现质量事故,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取样送检而使混凝土的浇筑推迟了2d,监理工程师的行为是在合同授权范围之内开展的正常工作,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代表的说法是错误的,这种承担赔偿责任的说法是国家现行规定所不允许的。三、某钢铁厂准备架设5500m高压线路以满足钢铁厂电力设备的需要,建设单位与电业局签订了施工合同。电业局将施工任务交给该局第三施工队;施工过程中,施工队队长见任务量较大,本队人员严重不足,不得不将其中的3500m高压线路的架设任务分包给村施工队进行施工,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村施工队进场施工不久,该市建设委员会在检查工作中发现该村施工队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而被责令停工整改,该村施工队认为施工人员力量充足并有营业执照和双方签订的合同,便以第三施工队违约为由诉至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要求第三施工队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问题】1.一个有效的经济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2.以上合同的法律效力应由哪个部门确认?3.该村施工队手续是否齐全?有哪些过错?4.该市建设委员会是否有权责令停工?法院应如何判决?【参考答案】1.一个有效合同必须主体资格合法、合同内容合法、合同形式合法、订立合同程序合法。2.合同的法律效力应由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3.该村施工队还应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第三施工队不具备法人资格或合法授权。根据建筑法规定:总承包单位可将承包工程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但是,除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行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而第三施工队将工程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工程分包给了村施工队是不对的。4.该市建设委员会有权责令停工;法院应判双方均有过错,应按各占的过错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应判分包合同无效,终止合同。四、某工程,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与甲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依据合同,甲施工单位通过招标将钢结构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排技术员兼施工现场安全员,并安排其负责编制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经理对该施工方案进行安全验算后,即组织现场施工,并将施工方案及验算结果报送项目监理机构。事件2乙施工单位采购的特殊规格钢板,因供应商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乙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了检验,检验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为不影响工程进度,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甲施工单位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取样复检,复验结果合格后,同意该批钢板进场使用。事件3为满足钢结构吊装施工的需要,甲施工单位向设备租赁公司租用了一台大型起重塔吊,委托一家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塔吊安装。安装完成后,由甲、乙施工单位对该塔吊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事件4钢结构工程施工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发现乙施工单位使用的高强螺栓未经报验,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即向乙施工单位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并报告了总监理工程师。甲施工单位得知后也要求乙施工单位立刻停工整改。乙施工单位为赶工期,边施工边报验,项目监理机构及时报告了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发出的当天,发生了因高强螺栓不符合质量标准导致的钢梁高空坠落事故,造成一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6万元。【问题】1、指出事件1中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做法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2、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3、指出事件3中塔吊验收中的不妥之处。4、指出事件4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5、事件4中的质量事故,甲施工单位和乙施工单位各承担什么责任?请说明理由。监理单位是否有责任?请说明理由。该事故属于哪一类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此类事故的依据是什么?【参考答案】1、(1)安排技术员兼施工现场安全员不妥,因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对该施工方案进行安全验算后即组织现场施工不妥。该施工方案安全验算合格后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能安排现场施工。2、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处理不妥,因没有出厂合格证明的原材料不得进场使用。3、只有甲、乙施工单位对该塔吊共同进行验收,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未参加不妥。4、向乙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不妥,因《工程暂停令》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向甲施工单位签发。5、(1)甲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因甲施工单位是总承包单位。乙施工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因质量事故是由于乙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是由于乙施工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管理造成的)。(2)监理单位没有责任,因项目监理机构已履行了监理职责(已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3)事故属于严重质量事故。处理依据: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有关合同文件;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相关的建设法规。五、监理单位承担了某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任务,该工程由甲施工单位总承包。甲施工单位选择了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经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合格的乙施工单位为分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熟悉图纸时发现,基础工程部分设计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总监理工程师随即致函设计单位要求改正并提出更改建议方案。设计单位研究后,口头同意了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改方案,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将更改的内容写成监理指令通知甲施工单位执行。事件2.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施工单位施工的分包工程部分存在质量隐患,为此,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向甲、乙两施工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甲施工单位回函称:乙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师经建设单位同意进行分包的,所以本单位不承担该部分工程的质量责任。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时发现,甲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未经报验的建筑材料,若继续施工,该部位将被隐蔽。因此,立即向甲施工单位下达了暂停施工的指令(因甲施工单位的工作对乙施工单位有影响,乙施工单位也被迫停工。)同时,指示甲施工单位将该材料进行检验,并报告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对该工序停工予以确认,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报告了建设单位。检验报告出来后,证实材料合格,可以使用,总监理工程师随即指令施工单位恢复了正常施工。事件4.乙施工单位就上述停工自身遭受的损失向甲施工单位提出补偿要求,而甲施工单位称:此次停工是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问题】针对上述各个事件,分别提出的问题如下:1.请指出总监理工程师上述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正确处理?2.甲施工单位的答复是否妥当?为什么?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整改通知是否妥当?为什么?3.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有权签发本次暂停令?为什么?下达工程暂停令的程序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4.甲施工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乙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谁承担?【参考答案】针对上述4项事件的4个问题,逐个解答如下:1.总监理工程师不应直接致函设计单位。因为监理人员无权进行设计变更。正确处理:发现问题应向建设单位报告,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要求。2.甲施工单位回函所称,不妥。因为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整改通知,不妥。因为整改通知应签发给甲施工单位,因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专业监理工程师无权签发《工程暂停令》。因为这是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下达工程暂停令的程序不妥之处。理由是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4.甲施工单位的说法不正确。因为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乙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甲施工单位承担。六、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总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选择了设备安装分包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工程开工前,总承包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认为修改部分施工图设计可以使施工更方便、质量和安全更易保证,遂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设计变更的要求。事件2: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主体结构施工时,发现总承包单位在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危险性较大的预制构件起重吊装专项方案的情况下已自行施工,且现场没有管理人员。于是,总监理工程师下达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巡视时,发现设备安装分包单位违章作业,有可能导致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口头要求总承包单位暂停分包单位施工,但总承包单位未予执行。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向总承包单位下达了《工程暂停令》,总承包单位在向设备安装分包单位转发《工程暂停令》前,发生了设备安装质量事故
本文标题: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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