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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泛化问题的研究会计992管严杰指导教师:李讯第1页/共20页市场泛化问题的研究1引言市场经济引入我国之后,社会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水平在世界范围内业已跃居前列,但现实要求我们客观、科学地分析。市场泛化问题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作为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无度地引入市场经济体制,结果是适得其反。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上述领域的盲目行为就需要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与强化,而这对于正在进行市场化改革的中国,是一个严峻科学的问题,政府必须充分地掌握市场运行的规律,结合并运用自身的各项职能,从宏观上把握经济运行的特点,指导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协调各行业领域的行为尺度,保证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2市场经济的性质准确理解市场经济的性质,是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弄清政府干预经济的范围、方式与程度的必要前提。时下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认为研究关于市场经济运行的经济理论,唯一的思想来源是新古典主义经济理论。因为新古典经济学派于19世纪末就提出“市场经济”的概念并在剖析商品经济运行的基础上,论证了通过市场机制的运行,可以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的理论观点。对此更多的学者并不这样看。他们把马克思关于私有制条件下商品经济的一般理论和关于商品经济的体现形式的理论看成是市场经济理论的另一来源。不仅如此,他们认为就对市场经济性质的分析而言,马克思的分析远比其他理论深刻。因此,有必要结合马克思商品经济理论来深入分析市场经济的性质。2.1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一种自由经济。1776年,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他的《国富论》中,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自由放任的思想。在他看来,没有自由就没有效率,就没有市场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有的学者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观点出发提出决策自由度的高低是判别市场经济成熟程度的主要标志。虽然在市场经济中,资源是靠市场机制来配置的,然而这样界定市场经济显然没有深入到市场经济制度“生物原理”的最深层的东西。市场经济制度最重要的、最基本的特征应该是自由。没有自由,便不可能有均衡价格,便不可能有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市场经济的一切优越性便不可市场泛化问题的研究会计992管严杰指导教师:李讯第2页/共20页能充分发挥出来。2.2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一些学者认为市场经济的竞争性质使它与产品经济和自然经济区分开来。市场竞争内生于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的特有范畴,直接影响到市场机制的调节效果,决定市场的类型和性能,并且还是市场经济的活力来源。根据这一性质,有人将市场经济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自由竞争市场经济阶段、垄断竞争市场经济阶段和现代市场经济阶段。2.3市场经济是利己经济研究者一致认为各市场主体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他们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市场经济是主体多元化以及由此形成的利益多元化的经济形式,不同的利益主体为了各自的经济利益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有学者进一步指出利己不是一种主张或主义,而是市场经济中人们的行为方式。它并不因为提倡利己主义而更益张扬,也不会因为反对利己主义而消弭。利己是市场经济中人们从事一切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力,是市场经济中经济发展的发动机。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一旦利己与利他的价值取向出现冲突时,取胜的不是利他,而是利己。2.4市场经济是公平经济市场经济的运行处处要求贯彻公平的原则,市场主体之间经济地位要平等,交易机会要均等,市场交换实行等价交换等等。2.5市场经济是交换经济市场交换要求以产权明晰,市场主体平等,调控间接化,管理法制化作为前提。市场经济中这种交换不是一种形式上的需要,也不是人们主观意识的产物,而是由市场经济的自由、利己和分工的特征决定的。马克思曾说,一切商品对它们的所有者是非使用价值,对它们的非所有者是使用价值,因此,商品必须全面转手取得一种社会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说明没有交换就不可能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一个时时、处处都需要、都有交换的经济制度。除了以上几种基本性质之外,学者们还归纳出效率优先、灵活应变、微观均衡、民主经济、法制经济,和约经济等其他性质。3市场缺陷和政府干预市场泛化问题的研究会计992管严杰指导教师:李讯第3页/共20页3.1市场缺陷分析“市场缺陷的客观存在使政府干预成为必要”,关于这一点理论界早己达成共识。历史上对市场缺陷的揭露和批判最早也最传统的是空想社会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西方主流经济学家中最早关注市场缺陷的当推凯恩斯。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打破了市场力量可以使一切尽善尽美的“斯密神话”,市场的种种缺陷暴露出来,“市场无缺陷论”的教条成为当时“经济学革命”的对象。在这种背景下,凯恩斯提出了政府干预经济、扩大政府职能的反危机政策主张。在当代西方经济学界,作为新古典综合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萨缪尔森同样对市场保持冷静的态度,“市场可以是我们驾御下的一匹好马,但马无论怎么好,其能量总有个极限,这个极限不会马上显露出来,如果越过这个极限,市场机制的作用必然会蹒跚不前。”谈到中国问题时,他的观点尤其值得我们思考,中国如果实行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那也是非常大的错误,应该保持政府在经济中的重要角色。但当具体到市场缺陷的评价标准和表现,学者们的看法却存在差异。市场缺陷的存在是市场经济中政府调控经济的必要条件,对市场缺陷的不同认识势必导致人们对政府调控经济的范围的不同认识。在经济体制改革中,调整或重新安排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是最重要的内容,如果我们对市场缺陷不能作出合理的界定,就不能使市场与政府得到最优配置。归纳起来,国内外学者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论证市场缺陷并分析国家干预经济的必要。3.1.1效率或资源配置标准西方学者一致认为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能够有效的配置资源,市场价格机制的自动调节对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具有重要作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具有不可忽视的优越性。但自由竞争的假设前提似乎只存在于理论中,实际的经济运行中不可避免的存在非竞争行为、公共产品、外部性,在这些市场无功能或功能不足的领域需要政府进入。自由竞争必然带来垄断,这是任何国家都避免不了的。垄断使市场功能出现障碍,使实际市场价格高于均衡价格,市场交易量低于均衡交易量,资源配置脱离帕累托最优。政府有必要采取反垄断的措施,包括:制定反垄断法,在规模经济的范围内分解大的垄断企业,对垄断企业的价格和利润进行控制。有学者分析,公共产品具有的“供应的非排斥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以及“搭便车”行为的存在使市场在组织产品供应和资源配置上的有效性与产品和资源的公共性成反比,因此公共产品不能通过市场来提供。有鉴于此,另有学者提出公共产品只有由政府在集体的市场泛化问题的研究会计992管严杰指导教师:李讯第4页/共20页基础上进行生产,通过强制性的税收提供资金并免费提供才不至于陷入僵局。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外部性,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决策时往往忽视其行为的负外在性,最典型的是随便排放三废带来的污染。政府可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使外部成本内部化,有效遏制负外在性行为的发生。3.1.2公平或收入分配标准市场经济中存在收入分配不均和财富占有的不平等,市场竞争可能导致收入分配对富者更有利,这样会加大贫富差距造成不平等,政府有必要进行干预将贫富差距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有的学者着重指出收入分配公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原则。然而,市场不可能自觉地实现这一社会目标,保证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所以,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是极其必要的。政府要通过制定分配政策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来维护分配的公平性,调节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和不同社会成员之间过大的收入差距。同时,防止收入分配方面的平均主义,保持合理的分配差别,使社会成员的收入与投入相适应。3.1.3增长标准如果没有政府干预,经济增长率仅仅是私人选择的结果,取决于资本积累率,人力资本的形成数量,技术进步率等,这样的经济增长具有短期性。政府有必要制定长期计划实现经济可持续的增长。3.1.4稳定标准单纯的市场调节必然会带来经济的周期波动。其原因被一些学者归为两类:(1)单纯的市场力量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和破坏性,使社会再生产所需要的比例关系、社会总产品实现所需要的条件不能自觉地实现,因此只有通过不断地经济震荡和周期性的经济危机才能强制性地实现;(2)单纯的市场机制的作用还会造成高通货膨胀、高失业、国际收支失衡等。为了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政府要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及投资若干重要领域,保证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3.2政府干预分析另一些学者在遵循市场经济客观发展进程将市场缺陷分成三类的基础上分析了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和范围。他们认为市场经济的缺陷可划分成:1.场自身固有的缺陷。只要是市场经济,无论其发育程度如何,无论其微观基础如何,都必然会存在的缺陷,如:外部性问题,公共产品的提供问题,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宏观经济的均衡问题市场泛化问题的研究会计992管严杰指导教师:李讯第5页/共20页等。从这个层面上看,该观点与上一类学者的观点基本一致。2.市场由于发育不成熟而存在的功能障碍。这点在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的运行中表现的尤为明显,包括市场结构不完全,信息不充分、不及时等。3.由于政府干预过多或不适当而造成的功能障碍。严格地说这类缺陷不应该归咎于市场,而是政府的过错。还有一类观点对市场缺陷归纳的更为全面,由此认为需要政府介入的领域更宽。该观点认为从宏观角度来看,市场本身具有的局限性可以从如下几个“界限”上加以把握:(1)市场的政治界限;(2)市场在分配问题上的界限;(3)市场的社会化界限;(4)市场的伦理界限;(5)市场的生态学界限;(6)市场自发的消极和破坏因素。不言而喻,在市场存在局限的领域政府理所当然应该出面干预。4市场经济中政府作用的限度和力度从斯密揭开自由放任理论的帷幕到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国家干预理论的问世,从货币学派和供给学派“市场自发论”到新的国家干预理论的兴起,关于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能定位问题,经历了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目前,众多学者已认识到国家干预和市场机制同等重要,争论的焦点转移到政府的具体职能选择,政府干预的方式、范围和程度方面。正如金融学家路易斯所说,“市场经济中,各国的致命弱点是不了解政府在经济中的职能。”美国学者约翰逊也表示困惑,所有的政府都知道要干预经济且有各自的原因,问题是干预到什么程度,目的何在。关于市场经济中政府的职能确定与选择方面的研究成果很多,以下观点值得我们借鉴和关注。4.1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限度确定4.1.1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能分工一种观点认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能分工应根据市场经济中生产和供应公共物品的需要来确定。公共物品可以根据其受益范围划分为全国性公共物品和地区性公共物品。要提高政府行使职能的效率,必须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承担全国性和地区性公共物品的生产和供应。另一种观点认为为了更好地划分和界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合理职能,首先要明确一般的划分标准与规范的界定原则。概而言之应坚持如下原则:一是以生产力发展水平为中心;二是以推动现代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为宗旨;三是政企分开原则。还有一种观点的分析更为具体,认为应该按照各级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把握程度为准则进行分工。市场泛化问题的研究会计992管严杰指导教师:李讯第6页/共20页中央政府的主要职能包括:(1)制定国民经济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并制定相应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对外开放政策;(2)调节总量关系,协调结构偏差,进行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管理,实现动态均衡;(3)对个人收入进行宏观调节,建立收入分配机制和调节制度;(4)消除资源配置的效率障碍,保护市场竞争,提供公共产品;(5)培育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建立市场秩序和一体化规则,防止“诸侯经济”;(6)协调地区之间的关系,保持地区间经济协调发展;(7)维护国有资源的所有者权益;(8)制定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地方政府的职能主要有:(1)制定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计划和实施步骤;(2)配合中央,管理本地区的供给和需求;(3)提供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的公共产品;(4)调节本地区内部的收入分配;(5)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调节本地区的产业结构;(6)管理本地区
本文标题:市场泛化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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