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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托幼机构督导重点2013年8月湖南长沙学校、托幼机构督导重点12345卫生与消毒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健康管理组织与管理疾病管理与健康教育督导的背景和目的•学生人口密集,是传染病发病的高危人群。近年来,我国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加大了传染病预防控制力度,但各地学校传染病暴发疫情仍时有发生;•目前学校疫情报告工作又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传染病疫情的控制处埋。•目前我国学校传染病防治水平仍然很不平衡,学枝传染病防治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督导的背景和目的•学校出现了疫情后,疫情的发生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了一定影响,也暴露出部分学校对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等卫生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学校卫生防疫措施不到位。督导的背景和目的•本督导从学校自身管理的角度出发,从组织保障、制度以及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方面对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提出了要求,旨在帮助学校规范传染病顶防控制工作的管理。1、学校、幼儿园、托儿所领导必须设有专人分管卫生保健工作,成立卫生保健工作领导小组(查文件或记录)2、建立健全学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制度应上墙,并落实执行,建立相关记录本。(查制度及记录)组织与管理组织与管理3、按要求设立专/兼职保健医师或保健员。日托100-150名、全托50-100名幼儿以上,有专职保健医(护)师(士)至少一名,每增加100-150名儿童增设一名医(护)师(士);日托100名、全托50名以下幼儿配备1名专职保健医或兼职卫生保健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4、保健业务用房1间,设备有诊断床、资料盒、保健柜、体重身高测量器,流动水洗手池、消毒液、紫外线灯。《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组织与管理5、幼儿园舍环境按照卫生部、国家教委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每班用房包括:卧室、教室(活动室)、厕所。有户外场地及绿化地带,各种设施及室内外布置符合幼儿生理特点。教室(活动室)人均面积1.5㎡;卧室人均床面积﹥1.5㎡,床间距离0.8-0.9米,床头距0.5米;户外场地人均3㎡。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卫办疾控发〔2006〕65号)•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2、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3、优先考虑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卫办疾控发〔2006〕65号)•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3、定期对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4、负责指导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晨检工作。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卫办疾控发〔2006〕65号)三、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卫办疾控发〔2006〕65号)•四、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1、报告内容及时限•(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卫办疾控发〔2006〕65号)•(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疫情报告程序疫情不适同学班主任发现疑似病例卫生室老师诊断疑似病例传染病工作小组会商3例以上疑似病例分管领导向当地CDC报告健康管理1、工作人员上岗前健康检查率100%,并取得《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查资料)2、定期健康检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查健康档案)健康管理3、儿童入幼儿园(所)前应经县(区)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4、定期健康检查(1)儿童离开园(所)三个月以上需重新进行健康检查。(查健康档案)(2)儿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1~2岁儿童每半年体检一次,血红蛋白每年检查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身高、体重、视力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血红蛋白每年检查一次。对有高危因素的儿童应进行听力检查。健康管理日常健康管理应立即调离托幼机构;患有精神病者应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在岗工作人员在岗工作人员食堂工作人员治愈后持有《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健康管理卫生保健人员每日到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儿童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尽快到医院诊治。做好每日晨间检查,晨检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患病儿童应在家休息治疗。受家长委托需要喂药时,应与家长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做好观察及处理记录。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查看相关记录本)卫生与消毒(一)膳食卫生检查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查看消毒、检测记录)3、食堂应定期清扫,保持卫生,采取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查看相关记录本)卫生与消毒4、餐具、熟食盛器等按要求统一消毒,消毒后的食具应保洁存放,采样检测结果应符合卫生标准。5、所有用具及食物必须生熟分开放置。(现场查看)6、食品进货必须索证验收,食物保证新鲜,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查看进货单据、台帐、发票)卫生与消毒7、禁止加工变质食物,禁止提供隔夜剩饭菜及生冷拌菜。8、创设卫生整洁舒适的进餐环境,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用餐情绪愉快,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查看现场,确保进餐环境整洁、明亮,无蝇、鼠、虫。)9、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各项操作符合要求。(查验健康证)规范性引用文件•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9663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4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5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7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8体育馆卫生标准•GB9669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9670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1医院候诊室室卫生标准•GB9673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GB/T273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餐饮业要求卫生与消毒•学校应按照GB16153、GB/T22000、GB/T27306、GB17051、GB57494等的规定保障学生的饮食、饮用水安全,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设施,消除鼠害和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危害。•学校内室外公共场所和室内学生生活、学习及活动场所的环挠卫生,应符合GB9663、GB9664、GB9665、GB9667、GB9668、GB9669、GB9670、GB9673的规定。卫生与消毒(二)环境卫生1.严格执行《学校建筑设计规范》,防止有害物质对儿童健康的影响和疾病传播。2.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3.室内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卫生与消毒4、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按时开窗通风换气。5、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6、抹布等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晾晒或拎干后存放。7、枕席、凉席每天用温水擦拭,被褥、床垫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至少清洗一次。8、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卫生与消毒(三)预防性消毒检查1、保健人员定期接受有关消毒隔离技术知识的培训,负责对校内消毒隔离工作检查指导。2、活动室、卧室等开窗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无条件做到开窗通风时,每天应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3、餐具每餐使用后应在食堂集中清洗消毒。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天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卫生与消毒4、循环使用的餐巾每餐消毒。擦手毛巾每天消毒1次。抹布、拖布等卫生洁具每次使用后消毒。5、床围栏、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每天消毒1次。洗手池、厕所地面每天消毒1次,坐便器清洗后消毒。6、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消毒与灭菌方法应符合要求卫生与消毒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预防性消毒查看相关消毒记录、清扫记录等疾病管理与健康教育1、督促家长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免疫接种工作。(查验预防接种证)2、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程序报告。疾病管理与健康教育3、发生传染病或疑似病例时,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校内爆发和续发。4、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疾病管理与健康教育5、对发生传染病学生的班级要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不能有任何人员流动,不办理入校和转校手续。6、患传染病的学生或工作人员痊愈后凭医院证明方可返回学校。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学生,检疫期过后方可入校。疾病管理与健康教育7、发生传染病期间加强晨检和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学生。8、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告诫家长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学生到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卫生保健人员负责制定全年健康教育计划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定期评估健康教育效果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健康教育THANK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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