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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中央银行教学要求:1、了解中央银行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进程;理解中央银行的性质和特点;中央银行独立性。2、掌握中央银行的几种主要类型,并结合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分析中央银行的职能;掌握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第一节中央银行概述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中央银行的性质、类型与结构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及其影响中央银行的含义–中央银行是指专门从事货币发行、专门办理对一般银行的业务以及专门执行国家货币政策的银行。–各国名称不一:国家银行、中央银行、储备银行(一)、中央银行产生和发展(一)中央银行产生的必要性1.信用货币的统一发行问题2.统一票据交换与清算问题3.银行的支付保证能力问题4.政府融资问题5.金融监管问题1.信用货币的统一发行问题银行券是在商业票据流通的基础上产生的,用以代替商业票据的银行票据。最初,各银行都有权发行银行券,市场上有众多家银行的银行券在流通。但随着生产与流通的不断扩大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市场上流通的银行券越来越多。由众多银行分散发行银行券的弊端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不利于保持货币流通的稳定;二是不利于社会化的生产和流通;三是大量不同种类的银行券同时在市场上流通,给银行、企业间的交易与支付带来困难,使得债权债务关系更为复杂2.统一票据交换与清算问题商业银行在发展初期,银行间的票据结算往往是由各家银行单独分散进行的。随着银行处理票据业务的扩大,各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日益复杂化,由各银行自行轧差进行当日结算已成问题。票据的交换及清算问题若不能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就会阻碍经济正常运行。因此,客观上要求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有权威的、公正的清算中心。3.银行的支付保证能力问题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和流通的扩大,工商企业对贷款的要求体现为数量的扩大和贷款的期限延长。商业银行银行券的发行又受到地区和信用的限制,且如果存款用于贷款过多,还会造成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普遍的金融恐慌到来时,银行因为支付能力不足而发生破产的可能性极大,而一家银行的支付危机可能波及到其他银行,甚至会危及整个金融业的稳定。因而,客观上需要一个统一的金融机构作为其他众多银行的后盾,适当集中各家商业银行的一部分现金准备,在银行出现难以克服的支付困难时,为它们提供资金支持,充当银行的“最后贷款人”。4.政府融资问题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政府的职能作用大大增强,政府职能的强化增加了开支,再加上战争的频频爆发和自然灾害,使得政府财政入不敷出。为了弥补财政亏空,政府逐渐成了银行的主要客户。但由于政府对资金需求巨大,而当时银行的规模较小,因此政府融资要与多家银行建立联系,并且这种联系也是极其松散的,为政府融资带来不便。为了保证和方便政府融资,客观上要求政府建立受其直接控制的银行为自己服务。5.金融监管问题金融业是一个较为特殊的行业,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很高的风险,并且关系到一国的货币供应量。它的稳定运行,直接关系到一国经济的稳健发展。客观上需要一个专门的机构代表政府对整个金融业实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以维护其公平、效率和稳定,并进而对整个宏观经济进行调节。这种机构不仅在业务上与银行建立密切关系,而且还要依据政府意志制定金融政策和管理条例,以此来统筹、管理和监督整个国家的金融活动,这一监督使命,由中央银行承担最为合适。(二)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建立中央银行的产生基本上有两条渠道:一是由信誉好、实力强的大银行逐步演变而成,即政府根据客观需要,不断赋予这家银行某些特权,从而使这家银行逐步具有了中央银行的某些性质并最终发展成为中央银行;二是由政府出面直接组建中央银行。从最早的中央银行瑞典银行的建立算起,到1913年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建立,共经历了约260年的发展历程。在中央银行的初创时期,绝大部分中央银行产生于欧洲国家。另外,从中央银行产生的形式看,除个别例外,各国基本上是通过法律赋予普通银行集中货币发行权和对其他银行提供清算服务及资金支持权力,而逐步将普通银行演进为中央银行的。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是瑞典国家银行、英格兰银行以及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一)瑞典国家银行瑞典国家银行成立于1656年,是由私人创建的欧洲第一家享有银行券发行权和办理证券抵押贷款业务的银行。1668年,由政府出面,将其改组为国家银行,收归国家所有,并对国会负责。尽管瑞典国家银行最早享有发钞特权,但其并非最早全面发挥中央银行职能的银行。原因在于:早期的瑞典国家银行兼营商业银行业务,业务大部分属于商业性质。并且,在1830年以后,同时有28家银行获得了银行券的发行权。直到1897年,瑞典政府才通过法案,将货币发行权集中于瑞典国家银行,使其独占了货币发行权,完成了向中央银行转变的关键一步。事实上,瑞典国家银行尽管成立得最早,但是在1897年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二)英格兰银行英格兰银行成立于1694年,比瑞典国家银行的成立晚了近40年。然而,它最早真正全面发挥了中央银行的职能,被誉为现代中央银行的“鼻祖”。英格兰银行最初是由伦敦的大商人以投资入股的方式设立的股份制银行,建立的目的是基于政府融资的需要,因此,为政府融资、接受政府存款和向政府提供贷款就是该行成立之初最主要的业务之一。(二)英格兰银行同时,政府也给英格兰银行一些特权,使其有别于一般的商业银行。第一,它向政府放款,抵补英国连年的殖民战争的经费需要;第二,特别获准以政府债券为抵押,发行等值银行券,进行业务经营;第三,代理国库,管理政府债券。1833年,英国议会通过一项法案,规定只有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银行券才具有无限法偿资格。(二)英格兰银行1844年的银行法案《比尔条例》赋予了英格兰银行更大的特权,为其独占货币发行奠定了基础,确立了英格兰银行的中央银行地位。该法规定:①英格兰银行基本垄断货币发行的权力②集中其他商业银行的一部分存款准备金。③不再产生新的发行银行,仍享有发行权的银行不许再增加其发行额。1854年,英格兰银行发展成为英国银行业的票据交换和清算中心。(二)英格兰银行这一法案的颁布促进了银行券发行的日益集中,使英格兰银行成为英国正式的货币发行银行,从组织上和货币发行上为英格兰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奠定了基础。到1854年,英格兰银行已经发展成为英国银行业的交换中心即清算中心。这样,英格兰银行便逐渐成为“银行的银行”。英格兰银行的建立对世界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也为现代中央银行理论和实务奠定了基础。(三)美国中央银行美国最早的现代意义的银行是成立于1791年5月16日的北美银行。其设立的动机主要是为解决联邦政府的财政供给问题,并不是为了监督、管理和发展商业银行业务。它的任务是:第一,代理联邦政府管理国库;第二,对其他商业银行的贷款及银行券的发行进行管理;第三,向联邦政府提供贷款;第四,通过拒收过度发行的各州立银行的银行券,或者收进各州立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后要求兑换金银等方式,借以管理各州立银行等。(三)美国中央银行在各利益方的强烈反对下,美国第一银行于1811年被迫关闭。之后,各州立银行的业务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各州银行滥发纸币,并多数得不到兑现,币值市场通货膨胀严重。联邦政府因为接受贬值的或者根本没有价值的银行券遭受了大约500万美元的损失,设立中央银行的争议又起。(三)美国中央银行1816年4月10日,美国第二银行成立。美国第二银行在组建、授权范围等方面都类似于美国第一银行,但规模有所扩大。美国第二银行和第一银行一样,兼具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双重职能,其管理职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①管理货币流通。②监督各州立银行清算和偿付债务。(三)美国中央银行迫于各方的压力,1836年,美国第二银行注册期限届满时因延期申请未获批准而关闭。第二银行在许多方面类似于第一银行,但并没有真正起到中央银行的作用,如未能真正行使代理国库的权力,也没有集中货币发行权。第二银行停业后,美国进入自由银行时期。在不健全的银行制度下,美国每隔数年就发生一次金融恐慌。(三)美国中央银行美国国会认识到成立中央银行的必要性1908年成立了全国货币委员会1913年12月国会通过《联邦储备银行法》1914年11月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体系正式成立,标志着美国中央银行制度的正式形成,同时也标志着中央银行初创阶段的基本结束。中央银行制度初创时期的特点初创时期的中央银行制度有一些共同的特点,自然发展型是其基本特征。(一)由普通商业银行自然演化而成(二)货币发行权逐步集中于中央银行(三)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为商业银行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清算服务和贷款服务(四)中央银行调控经济的职能较弱中央银行调控经济的职能较弱的原因第一,中央银行制度本身并不完善,功能亦不健全;第二,其势力范围还未遍及全国,货币发行权尚未完全垄断;第三,初期的中央银行并不完全是银行的银行,没有控制国内所有金融机构的能力,因此不能控制金融市场;第四,中央银行成立之初,资本主义世界还处于自由资本主义时代,金融的垄断程度不高,中央银行对金融业的控制也不强;最后,国家干预经济、调节经济的宏观经济理论尚未形成,不能在理论上支持中央银行作为一个国家干预和调节经济的重要工具。(三)中央银行制度的普及与发展中央银行制度在经历了初创时期后,其发展又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可称作中央银行制度的普遍推行时期;二是从二战结束后至今,可视为中央银行的强化时期。一、中央银行制度的普遍推行时期1920年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召开了国际金融会议,要求尚未成立中央银行的国家要尽快建立中央银行,以便共同维持国际货币体系和经济的稳定。1922年在瑞士的日内瓦召开的国际金融会议上,又再次强调了布鲁塞尔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此兴起了中央银行产生与发展的又一次高潮。从1921年至1942年,世界各国改组或设立的中央银行约有43家。上述许多央行都是运用政府力量直接设计成为法律上具有明确权责的特定金融机构。在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后,新、老中央银行均开始建立准备金制度,并以管理其他金融机构为己任。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国家的银行的职能,在这段时期迅速扩展并逐渐趋于完善。二、中央银行制度的强化时期二战结束后,强调由国家干预经济、用赤字预算和扩张性货币政策来进行反经济危机的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成了西方国家管理经济的理论基础。与此相适应,战后西方国家大多通过立法授权中央银行调节国民经济,并把稳定物价、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和平衡国际收支作为目标。二、中央银行制度的强化时期(一)中央银行国有化趋势加强(二)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加强(三)中央银行调控经济的能力增强(四)中央银行国际合作的进一步加强(四)我国中央银行的建立和发展一、早期我国中央银行的发展(一)清政府的中央银行(二)孙中山国民革命政府时期的中央银行(三)国民党政府的中央银行(四)革命根据地的中央银行清政府的中央银行清朝末年,货币流通极为紊乱,为了整顿币制,统一货币,1904年由户部奏准清政府设立户部银行,属官商合办性质,当时额定股本为400万两白银,户部认购一半,其余一半由国内居民认购。1905年8月,户部银行在北京正式开业。除办理一般的商业银行业务之外,政府还授予该银行铸造货币、代理国库、发行纸币等特权,使其成为中国最早具有部分中央银行职能的国家银行。1908年7月,户部银行更名为大清银行,职能也有所加强。大清银行在全国设有35家分支机构,是清政府时期最大的现代银行。孙中山国民革命政府时期的中央银行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大清银行改组为中国银行。1913年10月,北洋政府规定,交通银行兑换券也取得法偿货币资格,并具有“分理国库”的特权。因此,这一时期,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一起,共同行使部分中央银行的职能。1924年8月,孙中山在广州建立国民革命政府,并成立了国民革命政府的中央银行。1926年,国民革命政府的军队推进到长江流域,在当时的汉口设立中央银行,并将广州的中央银行改组为广
本文标题:货币银行学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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