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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变电工区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为了能够及时处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规范工区各班组及个人的安全管理行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一、成立安全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班组成立以班长为小组长的自查自纠小分组。组长:李德军秦永刚副组长:陈刚陈亮成员:姜立李国林李凡王科肖金权王彪罗伟光王振鲁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基本要求安全隐患检查、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是工区管理人员的职责,每位管理人员必须带着对工作的责任心,积极检查工作现场、排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每位管理人员每月对工区工作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自查自纠,隐患不得少于四条。并及时登记建档,负责安排整改闭合。登记的隐患必须交接处理的,必须登记在自查自纠台账上。每月工区组织不少于1次自查自纠活动,并及时填写自查自纠活动记录。1、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2、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必须建立有各级领导负责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3、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检查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4、各级检查人员有权要求受检单位报告其安全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有权要求配备陪检人员,有权调查、询问及召开座谈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对重大隐患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及意见,对工作不配合甚至蓄意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三、组织形式:1、安全检查由工区分管安全的副主任组织协调,安全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年不少于12次;工区负责组织每月检查,每周抽查;班组负责每日检查。2、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四、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整改处理1、检查人员要对本单位生产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设备、文明施工等进行认真细致排查。对所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够现场处理的,要立即通知所在生产班组,安排人员立即处理,并落实到责任人,对因条件限制等原因立即无法整改处理的,及时制定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监督整改执行情况与复查,隐患整改完毕由整改负责人填写记录,复查情况由复查人填写记录,形成闭合,促进安全生产。2、在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中,查出的重大隐患、现场无法及时整改的,要制定出单项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监督整改执行情况与复查,隐患整改完毕由整改负责人填写记录,复查情况由复查人填写记录,形成闭合,促进安全生产。3、上级安全检查出的各种隐患,由分管领导进行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把整改情况及时汇报。4、对上级各部门查出、责令整改的安全隐患,没有落实整改的,进行罚款,同时进行责任追究,处罚直接落实责任人或责任班组。输变电工区二0一六年九月一日
本文标题: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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