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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组发[2012]号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党委抓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意见(2012年7月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是信息网络条件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我市现有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终端站点2393个,绝大多数在各行政村,线路长,分布广,乡镇(街道)党委在远教设备维护和组织学习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为认真贯彻“以通为先、以用为本”的要求,更好地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现就加强乡镇(街道)党委抓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08]6号)和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办发[2008]112号文件要求,建立权责明确、目标明晰、措施得力、管理科学的远程教育工作体系,明确乡镇(街道)党委抓远程教育工作职责,着力提高远教站点实际使用率,增强远程教育综合效果,全面提高远程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二、目标任务(一)抓组织保障。乡镇(街道)党委要把远程教育工作作为新形势下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重要手段,切实担负起对本乡镇(街道)远程教育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保障等责任。要将远程教育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对村级组织目标管理考核的范畴。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对本乡镇(街道)远程教育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党委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远教专干和挂村干部是具体负责人。(二)抓基础建设。进一步巩固加强站点建设,确保乡镇(街道)机关和每个行政村都有远教站点。鼓励引导远程教育向农户、基地、协会、企业延伸,推进远程教育由村入户、入社区。及时更新、添置远程教育设备,推进远教站点改造升级。乡镇(街道)本级要安排远教专项经费,确保每个远教站点运行维护、站点管理员轮训及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1000元,并要单独立账,确保专款专用。(三)抓队伍建设。乡镇(街道)要明确一至两名机关干部担任远教专干,具体负责本乡镇(街道)远程教育工作。乡镇(街道)远教专干要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其工作调整要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远教3站点管理员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定期对远教站点管理员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适时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称职、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进行调整。(四)抓学用活动。认真实行“选学积分制”,根据党员干部群众从业特点、学习需求和当地产业发展特色,制定本乡镇(街道)远程教育教学计划,指导开展学用活动。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8小时。创新教学组织管理方式,结合本乡镇(街道)实际,开展远程教育学用主题活动,每年对远教站点学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学习效果进行评估考核,提高远教站点的使用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满意率。(五)抓站点管理。建立远教站点设备运行、维护、维修以及使用情况台帐。落实远教站点设备管理责任,强化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雷等安全措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远教设备普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组织技术服务人员排除站点故障,对故障设备统一检测、集中送修。对设备长期闲置、挪用、借用或失盗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六)抓示范宣传。实行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名乡镇(街道)班子成员都要联系1个村级远教站点,帮助解决问题,指导开展好学用活动。依托种养示范基地、行业协会以及龙头企业,建立固定的远程教育教学实践示范基地,积极开展“专家服务团”辅导活动,促进学用成果转化。积极培育和宣传学用典型,通过宣传栏、展板、标语、广播、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远程教育的意义和取得的实效,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群4众参与远程教育的热情和兴趣。(七)抓功能拓展。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拓展远教站点功能,增强远程教育综合效益。加强与文化、计生、卫生、农业、民政、科技、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资源整合,积极利用远教站点,开展多项服务工作,实现一站多用、一室多能、共建共享。三、职责要求(一)党委书记职责。1、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远教工作专题会议,落实上级党组织要求,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把履行抓远程教育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2、加强督查指导,每年对本乡镇(街道)远教站点实地调研指导一至两次,指导学用工作;3、督促乡镇(街道)组织委员、远教专干、挂村干部抓好远教站点学用和管理工作;4、带头联系村级组织力量薄弱、工作难度大的远教站点,帮助开展工作;5、落实站点运行维护、设备维修、站点管理员补助等经费,为远教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经费保障。(二)组织委员职责。1、分管本乡镇(街道)的远程教育工作,落实乡镇(街道)党委抓远程教育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2、制定乡镇(街道)远程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3、负责本乡镇(街道)远程教育教学、管理、技术“三支队伍”的建设,指导村级组织选配好远教站点管理员,并及时向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4、带头联系1个村级远教站点,负责在本乡镇(街道)建立2个以上高标准的示范站点;5、负责本乡镇(街道)远程教育的宣传工作,积极培育宣传学用5典型。(三)远教专干职责。1、协助组织委员抓好本乡镇(街道)远程教育工作,将各项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到位;2、做好远教设备的维护工作,对故障设备及时检测送修,每季度组织一次远教设备普查,建立设备维护、维修台帐;3、负责远教站点管理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4、负责远教站点学用工作开展情况的日常管理和督查,每季度调阅一次《远程教育学用记录簿》,每月对学用情况进行一次通报。5、督促挂村干部共同抓好站点管理,月初下发教学计划和选学菜单,月中督促收看,月末统计汇总。(四)挂村干部职责。1、督促指导村党组织做好远程教育工作,全面落实远程教育各项规章制度,达到场地规范,桌椅足够,制度上墙,设备完好;2、每月下发教学计划和选学菜单,督促抓好播放收看工作;3、每季度检修一次远程设备,做好日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送修;4、及时收集基层意见建议,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5、指导建立学用示范基地,促进学用成果转化。三、组织领导(一)加强领导管理。县(市、区)委组织部要把远程教育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作为乡镇(街道)党委抓基层组织建设和乡镇(街道)党委书记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市、区)委组织部每半年要听取一次乡镇(街道)党委抓远程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县(市、区)委要把远程教育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并开展评议。6(二)建立奖惩机制。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把远程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与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个人评先评优挂钩。对抓远程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和相关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远程教育工作考核未达标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和相关人员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三)实行责任追究。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加强对远程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总结经验,推介典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远程教育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乡镇(街道)的党委书记和相关人员,要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措施进行责任追究。县(市、区)委组织部,宜春经济开发区、明月山管委会、宜阳新区管委会党工委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主题词:党员教育远程教育乡镇(街道)党委意见发送: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宜春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管委会党工委,各乡镇(街道)党委抄送:省远程办,各县市区委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秘书科2012年7月日印发共印260份
本文标题:宜春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党委抓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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