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金融制度扭曲下对民间金融规范的思考资料
【内容摘要】各种形式的非正规金融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广泛存在。本文认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事先的逆向选择和事后的道德风险问题是非正规金融广泛存在的根本性原因,金融抑制只是一个强化因素,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各种特征也都源于其存在的根本逻辑,因此,非正规金融的作用是正规金融无法完全替代的。本文构建了一个包括异质的中小企业借款者和异质的贷款者(具有不同信息结构的非正规金融和正规金融部门)的金融市场模型,力图证明金融市场的分割和非正规金融的市场特征是三方主体各自优化行为相互影响的结果。【关键词】非正规金融中小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Abstract】Informalfinanceexistsratherextensivelyandhasservedasanimportantsourceoffinanceforthesmallandmedium-sizeenterprises(SMEs)tosetupandgrowinthedevelopingcountries.Comparedwithformalfinance,themarketofinformalfinanceexhibitsseveralnotablefeatures:higherinterestrates,littlerequirementforcollateral,etc.Andsothelocalfinancialmarketispartlysegmentedintotwoverlappingparts:informalandformalsections.Accordingtothispaper,informationasymmetrybetweentheborrowerandthelendercanproperlyaccountfortheextensivenessandcharacteristicsofinformalfinance.Theaboveideaismodeledinthispaperwithatheoreticalframeworkincludingheterogeneousborrowersandheterogeneouslenders―informalandformalfinancialinstitutions.非正规金融的存在本身就说明了正规金融的欠缺和不足,非正规金融是正规金融的必要补充,应该给予合法地位。美国一位学者曾对中国的非正规金融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实地调查和实证分析发现:第一,经济落后地区无非正规金融;第二,集体经济发达地区(如泉州),集体企业能够获得银行贷款的支持,但民营企业主要依靠非正规金融;第三,私营经济发展较早的地区(如温州),对非正规金融比较容忍,非正规金融在经济发展中也起到了积极作用;第四,国有企业改革任务较重的地区(如郑州),非正规金融是被限制的,主要通过银行支持国有企业。但我们也应该承认,非正规金融的风险性要高于正规金融,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非正规金融必然要被正规金融所替代,许多国家的金融体系发展正是这么一个过程。但正规金融的提供不是一蹴而就,这一过程需要时间、以及基础设施和机构的提高。而在这一过程中,既然非正规金融能够弥补正规金融的不足,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服务,那么就不应该简单地反对非正规金融。这个意义上而言,非正规金融的发展以及商业银行的改革,是一个此长彼消的关系。商业银行改革越滞后,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就越有空间;随着商业银行改革的深入,非正规金融的生存空间将越来越狭窄。非正规金融包括私人借贷、贷款经纪人、互助会、地下钱庄等。事实上,一些研究表明,非正规金融在一些地区经济增长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决不至于到可被忽视的程度。中小企业在台湾的经济腾飞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可是台湾岛内私人企业借款中的1/3以上是由非正规渠道所提供的。在温州经济中,中小企业也占有重要的地位,据估计,截止到2001年底,来自非正规部门的融资,占当地中小企业总贷款余额的59%以上。非正规金融肯定会有其内在的问题。由于范围和规模过于狭小,导致风险无法有效分散,因此一旦出现了债务危机,可能会像推倒了多米诺骨牌一样,引起一系列的风险,甚至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也有的非正规金融,明显地带有诈骗的性质,会直接损害到社会信用。从根本上说,非正规金融的活跃,反映出的有可能正是正规金融存在的不足。而在正规金融部门被抑制的情况下,对非正规金融的严厉态度,可能使得金融的另一条河道被堵死。规则重于惩罚。那么,什么是合格的规则?合格的规则至少应该保证公平竞争,无论竞争者来自草根,还是来自庙堂,竞争都应该是公平而有序的。我们期待会有一个好的金融秩序,使非正规金融机构也能够和正规金融机构在法律的规则约束下享有公开竞争的机会。非正规金融的兴起非正规金融是指除了政府批准之外的金融方式,具有黑色或者灰色定位,包括民间借贷、呈会,各种基金会的融资、地下钱庄和典当业等方式。随着市场的开放,第三产业和家庭工业在温州遍地开花。对小资金的需求量开始增大,随着借贷行为的展开,一些初期回报再次进入投资的渠道,这样确立了出借者和贷款人之间对履行借贷契约的信心。这种借贷契约已带有某种经济性质,到了1980年,这种借贷行为已经成为温州地区较为普遍的现象,多数家庭都进入这一循环轨道。此时贷款利率参差不齐,从月息1分到4.5分左右,要视贷款数额、借期、贷款者对资金需求的缓急、借贷者之间的交情等等而定。出借人此时已有经济人核算的本能,贷款者此时也具有一定的冒险意识,这种在地区范围内的普遍行为已经形成一个网络,是某种非正规意义上的组织。这些行为主体共同组成了非正规部门。随着借款额的增大,仅限于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交易渐渐不能满足生产流通的需要。非正规金融中介自古有之,但从没有这么大规模出现过,甚至出现以中介为职业的职业中介,典型的如银背者。银背意味着从借款人那里借到资金,以稍高一点的利率贷给贷款人,吃利差。还有一种银背者是以小会主的身份四处呈会,并将拿到的会款当作会钱呈更大的会,从中获取利差。所以最大的会主是以金字塔型的呈会形式获得大量资金。接着出现的金融中介是私人钱庄,其依靠自身先富起来的资金信用做担保,以低息借入资金,高息贷款给贷款人,所贷利率大小不一,由钱庄老板决定。最近出现的金融中介是基金会,这种基金会最早是集体性质,相当于会员集中资金,由几个人操作将资金贷给合适的(风险偏低)集体项目,这种基金会名目繁多,诸如老人协会,仅有少数几家是经过批准的,到1992年,四十多家基金会中,仅有11家是经过批准的,但这种基金会逐渐变质,吸收会外私人资金,变成变相的金融中介,并且贷款也不规范。所有这些金融中介,某种程度上具有企业经营的性质,逐利性强,并且一定程度上自担风险,但其对风险的规避措施却相当缺乏,以致于出问题后,造成很差的社会影响。民间金融风潮与金融整顿在民间融资过程中,资金并不总是进入良性循环轨道,三次民间金融大风潮便是证明,这三次民间金融风潮大致发生在1985、1986、1988年,风潮席卷的地方大多是经济发展得较快的地区。温州民间聚会发展有四个阶段:(1)互助阶段,息低,一般月息1%以内。(2)营利阶段,月息一般2-2.5%左右,银背一般月息2.5%进,3%出。银背出现以后,聚会开始向巨型、巨额、长期、高利(3-5%,有时高达6%)。风险日益增大。(3)危机阶段。聚会规模开始失控,会员之间信息封闭,资金封闭流转,资金投放随意,资金被非法占有等情况时有发生,月息高达7-24%。大风潮的结果是大多数债权债务人破产,甚至死伤无数。(4)平复阶段。月息回到正常营利阶段,从此月息以3%左右稳定下来。城市信用社的出现1984年,全国最早的城市信用社——温州府前城市信用社成立。城市信用社是官方部门专门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困难而设立的合作制组织,针对温州的特殊状况,采取浮动利率制,月息一般在1分到1.5分之间浮动,此后城市信用社如雨后春笋般迅速成长起来,多时有100多家,但规模普遍较小,1996年一般自有资金规模在50万元左右。城市信用社自身的发展在缓慢地得到规范,温州地区的城市信用社在1996年采用合作入股的方式合并为城市合作商业银行。温州金融市场三个阶段温州地区的资金市场的初步形成经历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大致上在1978年到1986年,这一阶段也是温州地区融资方式创新最多的阶段。首先人们把互助会的方式改为营利的聚会,“会”的形式被不断更新,在没有原始资金的前提下,通过“会”来聚集资金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式。并且一旦聚会的资金被用于生产流通,会所内涵的利率便能被消化,利率的本质是利润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个人借贷的形式也在不断改变,利率因为借贷规模、借贷期限等的不同而不同,达成共识。这种共识不仅成为借者和贷者之间的共识,而且某种意义上还成为区域内普遍的共识。这一阶段中小企业的融资的70%是通过民间借贷的形式。而从银行部门获得的融资不到5%。第二阶段总体来说是从1986年开始到1992年左右,属于规范整顿阶段,同时也是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的介入阶段。民间借贷在这一阶段风潮不断,1985年八九月间,民间开始出现抬会风波,在海屿乡、乐成、柳市镇首先出现。这是民间“单万会”即百人每人每月百元成单万会的变种,月息高达7%-40%。在超高利率的诱骗下,1986年初,“抬会”在乐清全县疯狂蔓延扩散,总发生额10来个亿,实际投入资金22亿多,10万元以上的大中小会主达1589人,其中有三人会款发生额在亿元以上。"抬会"波及邻近十多个县、市、区,卷入总人数有20多万,30%的群众卷入其中,13个乡镇参加户数达70%,情况严重的乡村几乎涉及每家每户。后经过处理整顿,取缔"抬会"活动,共清退"抬会"会款1.6亿元,清退率为80%。1988年七、八月间卷土重来,又爆发了平会,借款全线崩溃的第二次民间风潮。总发生额3.3亿元,债务额2.2亿元,净亏空1.1亿元,其范围遍布20多个乡镇,15万人,这期间,由于抬会和平会造成的冲击,会案严重的地区,城乡储蓄比上年下降18.4%,民间借贷月利率上升到10-12%,加剧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乡镇企业产值下降15%。80%以上的资金被卷入会中。两次金融风暴,给温州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因此,地方政府组织了大规模的整顿活动,发动群众自清自理,经济、法律、教育和行政并行,经过四年多的努力,终于在1992年基本平息了这场风暴,共清退债务1.54亿元,其中先进101亿元,占这次风潮总债务额的70%,大部分债务人得到了偿还。风潮的后果是严重的,一是经济损失惨重,无心生产,金融秩序受到严重冲击。二是社会秩序出现大动荡。三是债务纠纷使夫妻反目,亲朋成仇,民间信用丧失殆尽。但经过整顿之后,最重要的是依据理论和专家们的鉴定,规定月息3%左右的利率是属于正常秩序的利率,这一利率的确立对民间金融的后续发展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的。这一阶段,大体上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对于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借贷行为被承认和其地位被确立起来。第三阶段是求同存异阶段。这一阶段大多数企业已经成长为中等规模的企业,至少已拥有提升城市信用社和银行贷款的水平,年产在50万以上的工业企业有12.8万家。民间游资1996年高达300亿元,浙江省将近60-80%之间的现金在温州地区流通。资金市场在运作了20年后的格局是民间非正规部门拥有大量资金,企业已有了提升银行和信用社贷款的资格,民间借贷已经渐渐退出了主要的融资领域。由于非正规金融部门资金供给雄厚,借贷利率在缓慢下降,1988年以来月息一直维持在月息3分左右,到1995年左右利率开始缓慢下降。1998年月息2.5分左右,2000年月息降到月息2分左右,已经接近于城市信用社初期的贷款利率。并且城市信用社也有一定规模的壮大,由于城市信用社本身的规模过小,在金融市场上的调控能力有限,并且不利于第三方的管理和监督,再加上全国的其他城市信用社的效益不佳,这样1996年受大环境的影响,便开始将城市信用社进行合并,形成城市合作商业银行。温州非正规金融部门是以惊人的速度成长的,以月息利率
本文标题:金融制度扭曲下对民间金融规范的思考资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5031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