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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大开化学院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汇编二〇一三年九月2校训求知有为求实创新3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敬业爱岗服务学生严谨治学科学管理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4开电大〔2013〕6号关于印发《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处室:《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院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电大开化学院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5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开化县委办公室、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县级机关部门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教职工和学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工作目标通过依法依规科学确权,规范完善权力流程,全面公开权力信息,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逐步实现我院权力“规范运行、高效运行、阳光运行”。三、工作内容1、清理法定职权,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一是清理法定职权。根据职权统一和高效的原则,参照机构改革“三定”6方案,对各处室、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进行认真清理,力求做到家底清、权责清。二是编制职权目录。在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行政事权的基础上,编制《部门行政职权目录》,以制度形式固化职权清单。三是建立岗位责任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分管领导、内设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目标要求,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形成适当分工、相互制约又协作配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四是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以规范运行、提高效能、简明清晰、便民利民为准则,进一步优化各项业务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学员办事,接受学员监督。五是要健全权力民主运行机制。遵循权力运行制度化、民主化、程序化原则,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及财物、人事、工程、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做到依法行政、发主决策、严防专权。2、推行“三个不直接直接分管”,建立科学合理分权机制。通过对权力和适当分解和下放,形成互相制衡与分权机制,明确“一把手”主要职责是行使决策决断权、领导监督权,副职主要职责是行使管理权和落实权,以防止个人专断、权力滥用。认真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在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推行部门主要领导对人事、财务、项7目三个方面“不直接分管”制度。具体要求:一是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由分管副职领导根据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具体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人事工作相关程序,职能处室及分管副职领导提出的干部人事任免、干部竞聘上岗方案和干部奖惩等事项必须提交院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分管副职领导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建立和实行分级负责、集体讨论和财务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具体操作中,经费开支单笔在5000元以下的,由经办人、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分管财务的副职领导审批,最后报主要领导联审,方可到财务报销。经费开支单笔在5000元以上的(含5000元),应先由分管财务的副职领导提出意见,经院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不变,财务印鉴不作变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副职领导根据承担的职责权限负直接责任。分管副职领导定期向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报告财务工作,实行财务公开等制度。三是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项目,明确分管副职领导按规定具体负责,主要领导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建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涉及项目的重要事8项经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由分管副职领导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实施建设与管理。健全完善项目前期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分管副职领导定期向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报告项目建设情况等制度。3、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监督到位。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制约制度和机制。一是强化层级监督。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加强对内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二是强化专门监督。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参与并指导各内设机构开展规范行政权力工作,加强对行政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障学员的监督权利。三是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四是深化政务公开。从有利于学员知情、办事和便于监督的原则出发,切实落实和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公开载体,拓展公开范围,增强公开实效,防止暗箱操作,形成遏制权力腐败的民主监督机制。三、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法定职权的梳理汇总工作;制定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的内容、重点、9方法、步骤;召开会议,对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5月-7月)按照本方案工作内容和要求,各处室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纠职权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三)检查总结阶段(2013年8月)认真总结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整理相关材料,做好迎接县纪委监察局检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评估之后,及时整改完善,巩固和提升成果。四、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是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处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体教职工要从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开化电大依法治校的高度,以积极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创新的精神做好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詹宝祺任组长,副院长徐三伟、骆少华任副组长,李正鸣、姜献华、刘永红等为成员。领导10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骆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开展工作。(三)完善机制,明确职责。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8月份结束,时间紧、任务重。各处室要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的要求,为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四)狠抓落实,确保成效。各处室要按照本院的工作职能,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积极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处室工作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案件,将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抄送:县纪委监察局。浙江电大开化学院办公室2013年4月24日印发11开电大党〔2013〕1号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院领导班子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院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一、党组书记、院长詹宝祺同志主持全面工作。二、党组成员、副院长徐三伟同志协助书记、院长负责教务、考务、教材、招生、学籍、奥鹏教育、工青妇、退休教师及财务等方面工作。分管教务处、学籍招生处。三、党组成员、副院长骆少华同志协助书记、院长负责组织人事、纪检、宣传、统战、综治、信访、文明创建、档案、后勤、技术(网络)、教科研、社区教育、招商引资及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含总务)、技术培训处。中共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化学院党组2013年5月21日12(此页无正文)主题词:人事领导班子分工通知抄送:市电大,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浙江电大开化学院办公室2013年5月21日印发13开电大〔2013〕9号关于印发《浙江电大开化学院“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处室:根据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要求,现将《浙江电大开化学院“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电大开化学院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14浙江电大开化学院“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强化对党政“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根据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实行党政“一把手”“三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有利于分权制衡,使决策、执行、监管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从制度上、机制上防止腐败;有利于领导干部从具体、烦琐的事务中摆脱出来,集中精力谋大事、抓重点、促落实。二、实施步骤1、确定分管人员。徐三伟副院长分管教务、考务、招生、财务等工作,骆少华副院长分管人事、后勤、工程项目等工作。2.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工程招标15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决策实行票决制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分管负责人的权限,职责和运作程序。3.实施民主监督。成立由院长詹宝祺任组长,副院长徐三伟、骆少华为副组长,李正鸣、姜献华、刘永红为成员的监督领导小组,加强对分管负责人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每月对分管领导批报的票据进行一次审核确认,对未按制度办理或超越权限办理的事项实行否决权,对具有重大过错的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三、实施意见建立党政“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后,实行党政“一把手”从宏观管理负总责,授权副职领导具体分管,副职领导向党政“一把手”负责,党政“一把手”对副职领导行使权力实施监督的工作机制。1.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组织人事工作由分管副职领导具体负责,干部人事任免、调动、奖惩及重要岗位人员变动等,要经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分管副职领导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建立和实行分级负责、集体讨论和财务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具体操作中,数额在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经费支出由分管副职领导审批后,再由主要领导会签审批;数额500016元(含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收支方案先由相关处室和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后,经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不变,财务印鉴不作变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院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副职领导根据承担的职责权限负直接责任。建立分管副职领导定期向党政“一把手”和院党组报告财务工作制度,实行财务公开等制度。3.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招投标,明确一名分管副职领导按规定具体负责,党政“一把手”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副职领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实施建设与管理。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涉及工程项目的重要事项必须经院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健全完善工程建设前期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分管副职领导定期向党政“一把手”和院党组报告工程建设情况等制度。四、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一把手三不直接分管”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实施“一把手三不直17接分管”工作对于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本文标题:大学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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