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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内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加强大安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风险,合理确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工作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各机构。第二章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第三条指标体系概述洗钱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客户特性、地域、业务(含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行业(含职业)四类基本要素。第四条风险子项(一)客户特性风险子项。各机构应综合考虑客户背景、社会经济活动特点、声誉、权威媒体披露信息以及非自然人客户的组织架构等各方面情况,衡量本机构对其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工作的难度,评估风险。(二)地域风险子项。各机构应衡量客户及其实际受益人、实际控制人的国籍、注册地、住所、经营所在地与洗钱及其他犯罪活动的关联度,并适当考虑客户主要交易对手方及境外参与交易金融机构的地域风险传导问题。(三)业务(含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风险子项。各机构应对各项金融业务的洗钱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高风险业务列表,并对该列表进行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四)行业(含职业)风险子项。各机构应评估行业、身份与洗钱、职务犯罪等的关联性,合理预测某些行业客户的经济状况、金融交易需求,酌情考虑某些职业技能被不法分子用于洗钱的可能性。第五条风险等级划分(一)“高”风险等级客户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2.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3.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4.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5.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6.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7.疑似符合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8.疑似符合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9.客户要求进行本外币间的掉期业务,而其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可疑。10.客户经常存入境外开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币汇票存款,与其经营状况不符。11.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现金方式进行投资或者在收到投资款后,在短期内将资金迅速转到境外,与其生产经营支付需求不符。12.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入资本金数额超过批准金额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债,从无关联企业的第三国汇入。13.证券经营机构指令银行划出与证券交易、清算无关的资金,与其实际经营情况不符。14.证券经营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拆借外汇资金。15.保险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对同一家投保人发生赔付或者办理退保。16.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额存取现金且情形可疑。17.居民自然人频繁收到境外汇入的外汇后,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频繁存入外币现钞并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带出或者频繁订购、兑现大量旅行支票、汇票。18.多个境内居民接受一个离岸账户汇款,其资金的划转和结汇均由一人或者少数人操作。19.托欠银行贷款或有不良贷款记录。20.客户有意刁难,有损银行形象,有严重违规行为。21.开户期间资金频繁发生,且账户使用3-5天办理销户。22.对公客户累计3次签发空头支票。(二)“低”风险等级客户1.办理账户开户资料真实齐全,不存在虚假开户资料、证照过期和未年检现象。2.个人存款账户实行实名制,并依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对客户身份信息进行核查相符。3.款项的转入转出符合客户身份、经营范围,交易金额符合客户经营规模。4.提取大额现金表明用途,提前预约。5.汇划资金流向清晰完整,无刻意隐瞒、藏匿之行为。6.规范经营,无欺诈行为,不存在洗钱活动。(三)“中”风险等级客户为高风险等级客户和低风险等级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第三章风险评估及客户等级划分操作流程第六条对于新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各机构应在建立业务关系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划分其风险等级。第七条对于已确立过风险等级的客户,各机构应根据其风险程度设置相应的重新审核期限,实现对风险的动态追踪。原则上,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的审核期限不得超过半年,低一等级客户的审核期限不得超出上一级客户审核期限时长的两倍。对于首次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无论其风险等级高低,各机构在初次确定其风险等级后的三年内至少应进行一次复核。第八条当客户变更重要身份信息、司法机关调查本机构客户、客户涉及权威媒体的案件报道等可能导致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事件发生时,本机构应考虑重新评定客户风险等级。第九条操作步骤(一)收集信息。各机构应根据反洗钱风险评估需要,确定各类信息的来源及其采集方法。信息来源渠道通常有:1.各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客户向各机构披露的信息;2.各机构客户经理或柜面人员工作记录;3.各机构保存的交易记录;4.各机构委托其他金融机构或中介机构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工作所获信息;5.各机构利用商业数据库查询信息;6.各机构利用互联网等公共信息平台搜索信息。各机构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应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依据所掌握的事实材料,对部分难以直接取得或取得成本过高的风险要素信息进行合理评估(二)筛选分析信息。评估人员应认真对照风险评估基本要素,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归类,逐项评分。各机构工作人员整理完基础信息后,应当整体性梳理各项风险评估要素。如发现要素项下有内容空缺或信息内容不充分的,可在兼顾风险评估需求与成本控制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收集补充信息。各机构可将上述工作流程嵌入相应业务流程中,以减少执行成本。(三)初评。除存在前述例外情形的客户外,各机构工作人员应逐一分析每个风险评估基本要素项所对应的信息,确定出相应的得分。对于材料不全或可靠性存疑的要素信息,评估人员应在相应的要素项下进行标注,并合理确定相应分值。在综合分析要素信息的基础上,各机构工作人员累计计算客户评分结果,相应确定其初步评级。(四)复评。初评结果均应由初评人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复评确认。初评结果与复评结果不一致的,可由总行反洗钱管理部门决定最终评级结果。第四章风险分类控制措施第十条各机构应在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客户尽职调查及其他风险控制措施。一、对风险较高客户的控制措施各机构应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的客户尽职调查及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有效预防风险。可酌情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进一步调查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实际受益人情况。(二)进一步深入了解客户经营活动状况和财产来源。(三)适度提高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实际受益人信息的收集或更新频率。(四)对交易及其背景情况做更为深入的调查,询问客户交易目的,核实客户交易动机。(五)适度提高交易监测的频率及强度。(六)经总行或支行行长批准或授权后,再为客户办理业务或建立新的业务关系。(七)按照法律规定或与客户的事先约定,对客户的交易方式、交易规模、交易频率等实施合理限制。(八)合理限制客户通过非面对面方式办理业务的金额、次数和业务类型。(九)对其交易对手及经办业务的机构采取尽职调查措施。二、对风险较低客户的控制措施各机构可对低风险客户采取简化的客户尽职调查及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可酌情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在建立业务关系后再核实客户实际受益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二)适当延长客户身份资料的更新周期。(三)在合理的交易规模内,适当降低采用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频率或强度。(四)在风险可控情况下,允许各机构工作人员合理推测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而无需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大安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文标题:大安惠民村镇银行反洗钱新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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