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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住区规划原理教案011绪论1-1对“城市”的理解1-1-1城市的含义人口数量产业构成行政管辖1-1-2城市的产生和发展1-2对“城市规划”的理解1-2-1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1-2-2“规划”的特性1-2-3城市规划体系(1)法规体系(2)编制体系(3)行政体系1-2-4城市规划的作用——宏观作用——微观作用——城市规划师作用1-3“城市规划是一个过程”城市规划的真正意义在于对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引导、指导和控制的过程。1-4城市规划的编制2居住区规划原理教案022城市规划的编制2-1城镇体系规划(一)城镇体系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是对城镇发展战略的研究,是在一个特定范围内合理进行城镇布局,优化区域环境,配置区域基础设施,并明确不同层次的城镇地位、性质和作用,综合协调相互的关系,以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空间的可持续发展。城镇体系规划设计全国、省域、市(县)域以及跨行政区域等不同范围和层次。(二)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条件2)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3)确定本区域的城市发展战略,划分城市经济区4)提出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和职能分工5)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规划6)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7)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8)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历史遗产的原则和措施9)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的规划建议10)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2-2城市总体规划2-2-1总体规划(一)总体规划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建设和合理发展。(二)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1)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3)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3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位置4)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5)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6)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7)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8)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9)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消防、防洪、抗震防灾规划总体布局10)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文化保护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11)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12)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菜地、园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13)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14)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三)总体规划的期限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应当对城市远景发展做出轮廓性规划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应当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重要建设项目做出安排。期限一般为5年。2-2-2分区规划(一)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完成后,大、中城市可根据需要编制分区规划。分区规划的任务是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的安排,为详细规划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二)分区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1)原则确定分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建筑用地的容量控制。2)确定市、区级公共设施的分布及其用地规模。3)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和控制范围。44)确定绿化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风景名胜的用地界线和文物古迹、传统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5)确定工程干管的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2-3城市详细规划2-3-1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细分地块并规定其使用性质、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强化规划的控制功能,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1)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的用地面积和用地界线2)确定各地块建筑容量、高度控制及建筑形态、交通、配套设施及其他控制要求3)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4)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5)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三)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1)用地性质2)用地面积3)建筑密度4)建筑限高5)容积率6)绿地率7)公建配套项目8)建筑后退红线9)建筑后退边界10)社会停车场11)配建停车场12)地块出入口方位13)建筑形体、艺术风格、色调、标志物等城市设计内容2-3-2修建性详细规划(一)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在当前或近期拟开发建设地段,以满足修建需要为目的进行的规划设计,包括总平面布置、空间组织和环境设计、道路系统和工程管线规划设计等。(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1)建设条件分析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2)建筑的空间组织、环境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3)道路系统规划设计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56)竖向规划设计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居住区规划原理教案033城市规划学科理论概述3-1古代城市规划理念及其演变3-1-1中国古代规划思想“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周礼·考工记》“因天材,就地利,故城郭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管子》3-1-2中国古代城市规划的典型格局3-1-3欧洲古代典型城市格局1)古希腊和古罗马城市2)中世纪欧洲城市3)文艺复兴和巴洛克时期的欧洲城市3-2现代城市规划发展及代表理论3-2-1现代城市规划产生的历史背景1)空想社会主义(18世纪后期)2)城市卫生与工人住房3)奥斯曼巴黎改建4)城市美化运动3-2-2现代城市规划早期思想1)[英]霍华德,“田园城市”,《明天:通往真正改革的和平之路》,18982)[法]柯布西埃,“明日城市”,19223)[西]索里亚·伊·马塔,“线形城市”,18823-2-3现代城市规划思想之演变1)《雅典宪章》(1933)6关于城市的功能:居住·工作·游憩·交通2)《马丘比丘宪章》(1977)——以人为本——流动·生长·变化——系统论——公众参与居住区规划原理教案044住宅区的构成4-1认识住宅区4-1-1住宅区住宅区是城市中在空间上相对独立的各种类型和各种规模的生活居住用地的统称。4-1-2住宅区的构成住宅区包括住宅、道路、绿地,以及与居民日常生活相关的商业、体育、服务、教育、管理等内容。4-2住宅区的类型与规模4-2-1住宅区的类型与规模——规模——分级1)居住区:泛指不同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5万)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较完整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2)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1.5万)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3)居住组团:一般称组团,指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74-2-2住宅区的分级与构成4-3关于社区4-3-1构成社区的四个条件1)一定的社会关系2)在一定地域内相对独立3)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4)相近的文化、价值认同感4-3-2住宅区规划与社区规划居住区规划原理教案055住宅区的规划设计要求5-1需求层次理论1954年,美国社会学家马斯洛(A.Maslow)在《动机与个性》中提出了“需求层次”学说:1)需求金字塔构成模型2)人的需求的产生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5-2规划设计要求5-2-1方便利用规划手段,使设施配置和空间布局在居民日常生活活动的生理承受范围之内。1)配建要求:居住(小)区中与人口规模对应,并与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时投入使用的服务设施的多少。配建水平通常以千人指标计算。2)千人指标千人总指标:指每千名居民拥有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千人分类指标:指每千名居民拥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千人(分项)指标:指每千名居民拥有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5-2-2舒适在满足“方便”的条件下,功能适宜、设计合理、绿化良好、施工精良,从而使使用者在生理和心理上具有舒适感。1)居住密度:单位面积上居民和住宅的密集程度,可用人口密度、建筑密度、建筑面积密度等指标表示。2)人均用地:总用地/总人口83)人均公共绿地:公共绿地/总人口4)各类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与设施标准5-2-3卫生通过有效防治,保证室外绿地与活动场地的采光、通风、日照条件良好。5-2-4安全对防止火灾、地震、交通安全的考虑,以及采取相应措施降低犯罪何保证人身安全。5-2-5美观5-3设计总体原则5-3-1社区发展原则1)适宜居住2)识别与归属5-3-2生态优化原则采取积极的规划设计手段,合理利用环境条件和先进的技术,营造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方便生活的生态型住宅区。5-3-3共享社区原则1)共享设施2)共享服务3)共享环境4)共同参与居住区规划原理教案066住宅区的公共服务设施6-1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与内容6-1-1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1)按使用性质分(2)按使用频率分(3)按营利与非营利性质分6-1-2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6-2公共服务设施的定额指标6-2-1配建指标的控制9住宅区配套公建的项目应符合规范规定的千人指标。并以千人总指标和分类指标进行总量的控制。6-2-2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m2/千人)6-3公共服务设施的布置要求6-3-1配建水平6-3-2服务半径(1)定义(2)确定服务半径的因素1)居民的使用频率2)设施的规模效益6-4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6-4-1规划布局需考虑的因素6-4-2几种常见的规划布局6-4-3实例分析居住区规划原理教案077住宅区的道路与交通7-1交通方式与特征7-1-1交通方式机动车交通非机动车交通步行交通7-1-2影响交通方式选择的因素:体能交通时间交通费用7-2交通组织与路网布局7-2-1人车混行7-2-2人车分行人车分行的布局原则107-3道路的类型与分级7-3-1道路的类型1)机动车道2)非机动车道3)步行道7-3-2道路的分级1)分级的依据——功能上——布局上——技术上2)红线3)道路的分级——居住区级道路——居住小区级道路——居住组团级道路——宅间小路7-4道路系统规划7-4-1设计原则1)结合地形、气候、用地规模、规划结构、周边条件、居民出行特征,规划设计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断面形式;2)居住区道路设计注意“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的同时减少外部人员与车辆的穿越;3)道路分级设置,满足不同要求;4)满足日常需要的基础上,注意特殊车辆出入的需要;5)道路走向布局注意日照、通风条件;6)满足地下管线埋设的要求;7)保证消防、救护和工程抢险等特殊需要;8)旧区改造中注意结合原有设施,并为建筑、绿地布置创造良好条件;9)路网设计结合各种设施的布局要求;10)道路设计有利于编号、寻访、识别7-4-2设计规定111)居住(小)区在城市交通性干道上的出口,设置间距在150米以上,与道路交角不小于75度;2)无障碍设计3)区内尽端式车道长度不超过120米,尽端设12x12米的回车场;4)当道路坡度大于8%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