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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学第六讲流通市场金融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回购市场国库券银行大额存单市场政府债券市场企业、金融债市场股票市场衍生品市场证券市场证券市场结构证券市场一级市场(初级市场)二级市场(次级市场)证券交易所场外交易市场证券发行市场证券流通市场公开募集私募证券流通市场的功能1、实现证券的流动性2、证券价格的发现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将自己所获得的证券信息反映在证券的价格中。证券流通市场越发达、越有效率,其所形成的价格越合理,越接近于其价值。3、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证券流通市场的分类1、按交易对象分: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投资基金市场、衍生证券市场。2、按交易方式分:现货市场、期货市场、期权市场、互换市场、回购交易市场。3、按成交方式分:竞价拍卖市场、议价市场。4、按有无固定场所划分: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前者即为有固定交易场所的市场;后者则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外的柜台或者无形的网络上进行证券交易的总称,一般就是指场外市场。6.1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是有组织的、有固定地点的集中进行证券连续性的交易市场。特征:有严格规范的组织,参加者有资格限定;有固定地点和完善的制度规则;进行集中交易优势:效率高;能够大规模融资,便于监管证券交易所的业务提供交易场所和设施制定交易规则负责组织场内成交协助清算证券上市审核批准对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监管对证券交易活动监管发布交易和监管信息、数据6.1.1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基本的组织形式1、公司制:由银行、证券公司、投资信托机构及各类公、民营公司等共同投资入股建立起来的公司法人。只有购买交易席位才能进场交易。2、会员制:以会员协会形式成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法人,主要由证券商组成。只有会员及享有特许权的经纪人才有资格在交易所中进行证券交易。公司制的优点:1、服务优质:证交所为了盈利不得不尽力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服务,从而形成较好的信誉、完善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2、独立管理:券商或股东不得担任证交所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即证交所的交易者、中介商与管理者相分离,确保证交所保持不偏袒任何一方。3、第三方担保:因证交所成员违约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证交所将予以赔偿,为此,证交所设立赔偿基金。公司制的缺点1、因受利益驱使,交易越多越好,滋长过度投机2、不排除交易所公司本身倒闭的可能。交易所是一个有限责任的企业。未来的改进——交易所公司上市为增强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扩大经营实力,从市场角度激活证券交易所的管理职能,如纽约证交所正在积极准备此项工作。1993年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股票交易所实行股份制,并将其母公司的股票在斯德哥尔摩交易所上市。1998年11月,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的股票在自己的市场上市交易。2000年6月27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全球第三家上市的交易所。2000年,新加坡证交所和伦敦证交所(简称伦交所)相继挂牌。2001年,德国法兰克福证交所也成功上市。紧接着,纽交所和纳斯达克宣布了股份制改组方案。6.1.2交易所的证券上市制度证券的上市(Listed)是指赋予某种证券在某个证交所进行交易的资格。各证交所的上市标准大同小异,比如股票的上市条件主要包括如下内容:①要有足够的规模;②要满足股票持有分布的要求,我国交易所要求是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公开发行的证券;③发行者的经营状况良好等等。在我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申请其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连续三年盈利,近两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6、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6.1.3证券交易制度交易制度是证券市场微观结构(MarketMicrostructure)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起着关键的作用。主要包括成交方式、委托方式、交割程序、信用制度等方面。交易制度的优劣可从以下六个方面来考察:流动性、透明度、稳定性、效率、成本和安全性。投资者A证券经纪商A证券交易所证券经纪商B投资者B委托买入委托卖出公开竞价成交并进行交割申报买入价格数量申报卖出价格数量成交回报成交回报二次交割二次交割交易所场内交易流程证券结算公司存管银行存管银行A股交易佣金小于或等于成交金额的0.3%,起点:5元投资者交证券商过户费成交面额的0.1%,起点1元(双向)投资者交登记结算公司印花税成交金额的0.1%(单向)投资者交税务机关含义:向经纪商下达买卖指令(Order)。经纪商立即传达给派驻在交易所内的代表(代理)。委托内容:证券名称、买卖数量、指令类型(出价方式与价格幅度)、委托有效期等–指令类型:市价、限价、止损、止损限价1、证券交易委托的种类指令类型限价委托(Limitorder):设置买价的上限,卖价的下限止损指令(Stoplossorder):证券买(卖)方当市价上升(下降)到触发价格以上(以下)时转化为市价指令。市价指令(Marketorder):根据市场价格买入和卖出,成交速度最快。止损限价(Stop-limitorder)指令:指证券买(卖)方当市价上升(下降)到指定价格以上(以下)转化为限价指令止损指令–某投资者以前以50元/股买进某股票,该股票目前的市价为80元/股,该投资者设立卖出止损订单,触发价格为77元。–一旦价格低于77元,则立即卖出(止损指令变为市价指令)–问题:成交价格多少?77元、76.5元、75.5元–特点:卖出(买进)止损订单的触发价格必须低(高)于目前的市场水平。–上例中,如果价格从80元一路攀升,则不能成交,此时投资者可以重新设定止损指令。止损限价:–若投资者希望以止损订单保护利润或者限制损失,而又不希望止损订单执行的价格偏离触发价格过多。–如果市场价格急剧和连续上升或者下降,止损限价订单难以执行,损失更大。触发价格限制价格卖出委托2、竞价交易方式–证券买卖双方的订单直接进入交易市场,在市场的交易中心以买卖价格为基准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撮合–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集合竞价(间断性竞价):买卖订单不是在收到之后立即予以撮合,而是由交易中心将在不同时点收到的订单累积起来,到一定时刻再进行撮合。连续竞价:在交易日的各个时点连续不断地进行,只要存在两个匹配的订单,交易就会发生。集合竞价的基本规则(中国)集合竞价形成的基准价格应同时满足4个原则:I.成交量最大II.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指令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指令全部成交III.等于基准价格的买入指令或卖出指令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IV.若有两个以上的价位符合上述条件,上交所采取其中间价成交价,深交所取距前价格最近的价位成交。意义:买卖双方通过投票(指令)选举一个价格,这个价格必须得到最大多数人的同意累积卖单累积买单PQP1P2P连续竞价(中国)逐笔撮合:即报入一笔撮合一笔,不能成交的委托按照“价格优先、同价位时间优先”的原则排队等待。在中国,连续竞价是在开盘后一直到收盘这段时间内采用。–有的国家收盘价也采用集合竞价(如法国)–凡在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所有买卖有效申报,都一并转入连续竞价过程。常用的交易指标委比=(委买-委卖)/(委买+委卖)×100%委买(卖)=买(卖)1+买(卖)2+····+买(卖)5委差=委买-委卖涨跌=最新-前收;涨幅=涨跌/前收×100%总额(总成交金额,单位:万元)总手(总成交量手数,1手=100股)均价=总成交金额/总成交量换手=总手/流通盘大小(单位:手)×100%量比=现成交总手/(过去5日平均每分钟成交量×当日累计开市时间(分))笔数成交笔数均量=总手/笔数外盘:成交价在卖出价的当日成交量汇总,通常理解为买盘。内盘:成交价在买入价的当日成交量汇总,通常理解为抛盘。连续竞价的价格确定一个新的有效买单若能成交,则买入限价必须高于或者等于卖出订单序列的最低卖出价格,且按卖出订单序列顺序成交,成交价格取卖方报价。一个新的有效卖单若能成交,则卖出限价低于或者等于买入订单序列的最高买入限价,且按买进订单序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买方报价。在任何一个时间点上,成交价格唯一!3、交割交割(Delivery)是指买方付出现金取得证券,卖方交出证券获得价款交割方式–当日交割:T+0–次日交割:T+1–n日交割:T+n等4、现货交易与信用交易(1)现货交易(Spottrade):我国目前只允许现货交易(2)信用交易(垫头交易)买空(Buyonmargin):投资者向券商借资金去购买比自己投入资金量更多的证券。买了不属于自己的证券卖空(Shortsale):投资者交纳一部分保证金,向券商借证券来出售,待证券价格下跌后再买回证券交给借出者。卖了不属于自己的证券投资者进行信用交易时,要在经纪商处开立信用帐户。(1)法定保证金比率(50%)。一般叫做最初保证金(InitialMargin),必须在信用交易以前交足。(2)实际维持比率。保证金账户的净值占所融资、融券金额的实际比率称为保证金实际维持率。(3)最低维持比率(MaintenanceMargin,130%)。当信用账户实际比率低于这一限度时,证券商会要求投资者追加保证金(MarginCall)。(一)融资交易案例投资者小甲信用账户中有现金50万元,选定证券A进行融资买入,假设A的折算率为0.7,融资保证金比例为50%。小甲先使用自有资金以10元/股的价格买入了5万股,这时信用账户中的自有资金为0,此时小甲可融资买入的最大金额为70万(50×0.7÷50%=70万元),如果A价格仍为10元/股,则可融资买入的最大数量为7万股。如果收盘价7.8元/股,则维持担保比例降为134%(资产93.6万元÷负债70万元=134%)如果以8元/股的价格将信用账户内的12万股证券A全部卖出,所得96万元中的70万元用于归还融资负债,信用账户资产为现金26万元。(二)融券交易案例小甲信用账户中有现金50万元作为保证金,选定证券B进行融券卖出,假设融券保证金比例为50%。小甲可融券卖出的最大金额为100万元(50万元÷50%=100万元)。证券B的最近成交价为10元/股,可融券卖出的最大数量为10万股(100万元÷10元/股=10万股)。若证券B当日收盘价10.5元/股,小甲的负债金额为105万元(10.5元/股×10万股),维持担保比例为143%(资产150万元÷负债105万元=143%)。第三天收盘价12元/股,维持担保比例为125%(资产150万元÷负债120万元=125%),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130%。如果第四天以12元/股的价格买券还券10万股,买入证券时先使用融券冻结资金100万元,再使用信用账户内自有现金20万元。买券还券成交后,信用账户内资产为现金30万元。5、禁止的交易行为禁止的交易行为主要有:欺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信息。(1)欺诈: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欺诈客户,主要是提供虚假的信息、做假账。银广厦事件、美国安然公司破产案:虚假报表(2)内幕交易(Insidertrading):利用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交易(3)第七十八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4).操纵市场第七十七条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四)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ABCDEFGH1st涨跌涨跌涨跌涨跌2nd涨跌涨跌3rd涨跌股神:A6、市场监管与稳定措施市场监管:–监管目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监管主体: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对象:上市公司、交易所、投资者、券商–监
本文标题:金融市场学第六讲流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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