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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18页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编号共13页第1页第1.2版分发与签收一览表序号分发部门分发份数签收备注1公司领导22总裁办公室13采购管理部14生产管理部15财务部16质量管理部17技术中心18销售部19车桥事业部领导210车桥事业部采购部111车桥事业部生产部112车桥事业部技术工艺部113车桥事业部质量管理部114龙岩盛丰公司文控中心1分发盛丰公司各部门15开封畅丰公司文控中心1分发开封公司各部门161718202122232425合计份17注:1、各影印本中之分发与签收一览表仅供各收文单位了解本文件的分发单位。2、各收文单位之签收纪录与本文件的加发、补发纪录以原稿所载为准。第2页共18页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编号共13页第2页第1.2版修订一览表版次日期修订人修订页次修订内容概述1.22010-7-20温冯辉9、10、111、月安全考核项目增加:月安全培训及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管理;2、取消安全考核最后一名设定,按实际考核分低于70分的,确定为不合格并进行处罚。3、人均工伤事故费用的考核系数,铸造系数按0.3系数折算;锻造系数按0.7系数。4、大事故处罚,由原100-1000元调整为500-1000元。5、出现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的,年度工伤事故费用较去年降低20%部分的奖励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奖励。6、违规操作而造成工伤者,视情节处100~1000元处罚(原则上按工伤医药费的10%核定或根据损失程度核定)。7、操作不当造成他人工伤事故者,视情节处100~2000元处罚(原则上按工伤医药费的10%核定或根据损失程度核定)。第3页共18页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编号共13页第3页第1.2版编制部门:1.目的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集团)各事业部、子公司。3.安全管理原则3.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部门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3.2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3.3安全管理应坚持“三、四、五、六”原则:3.3.1“三”是指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3.3.2“四”是指安全生产中四不放过的事故处理原则:A、事故的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B、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C、事故的隐患没有得到整改不放过;D、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3.3.3“五”是指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原则。3.3.4“六”是指安委会的“6个1”工作法:即每月安全委员会确定1个安全工作日(每月28日)、组织1次安全大检查、召开1次安全工作会议;集中落实1次安全隐患整改、开展1次月安全评比、统一公布1次月安全信息。4.组织机构、职责制度和会议4.1组织机构:4.1.1事业部/子公司分别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安全生产。4.1.2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第4页共18页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编号共13页第4页第1.2版编制部门:4.1.3安委会主任由事业部/子公司总经理兼职,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4.1.4事业部/子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安委会组织架构图,报集团总裁办备案存档。4.2安委会职责:4.2.1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4.2.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4.2.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2.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4.2.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4.2.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4.2.7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执行。4.3安全生产会议:事业部/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持,成员和相关部门人参加。4.3.1传达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各级安监机构最新文件精神;4.3.2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4.3.3听取相关部门汇报;4.3.4检查分析、交流经验、沟通工作信息;4.3.5安排部署工作任务;4.3.6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事宜。4.3.7建立详细的安全生产会议台帐,记录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会议议程形成纪要。4.3.8参会人员将例会精神传达到每个职工,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5.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5.1安委会每个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5.2车间每周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5.3班组长每日对作业场所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5.4凡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签发《安全整改通知单》,被查部门必须进行整改并落实“四定”即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期限。整改完毕将《安全整改回执》报到检查主管部门,由安委会复查并签署验证结果。(《安全整改通知单》见附表)第5页共18页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编号共13页第5页第1.2版编制部门:5.5对查出或发现的重大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其立即局部停工,待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5.6检查出的违章及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依据本规定给予处罚,处罚后仍不整改的,由公司领导班子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6.教育与培训: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为不断提高企业管理层领导和广大员工的安全第一思想意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6.1三级安全教育:凡新招(聘)、调入公司员工、见习期大中专毕业生、实习生、到生产班组劳动的干部以及临时务工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可领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作业现场。6.1.1公司级安全教育:一天。6.1.2公司各部门级安全教育:半天。6.1.3班组安全教育:2小时。6.1.4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受教育者按照教育内容进行考核,合格本部门签字后,交行政部门存档备案。经行政部门确认新员工符合上岗资格后用人部门方可安排上岗。6.1.5事业部/子公司内各部门班组长,必须参加行政部门组织的分批轮训教育,班组教育应每年进行一次。公司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生产、管理工作的特点,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班组长培训。6.2教育内容:6.2.1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6.2.2班组安全生产管理;6.2.3班组坚持“五同时”和“四不放过”的原则;6.2.4班组如何处理、分析工伤事故。6.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才能上岗。6.3.1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电工、气焊工、行车、厂内机动车辆(电瓶车、叉车)。6.3.2凡要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须由公司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行政部门审批,方可进行相关工种的安全培训与实习。特种作业学员在实习期内严禁独立作业。6.3.3特种作业学员培训、实习期满后,必须经市、区级劳动安全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才能上岗。第6页共18页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编号共13页第6页第1.2版编制部门:6.3.4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公司内部的专业性的复训教育,复训率必须达到100%。6.3.5调入本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到行政部进行验证、复训,否则不准从事特种作业工作。6.4变换工种教育:公司内各部门的工种调换到工种平衡的相对稳定,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利措施。因此,人事调动、工种变换必须由各部门申请,行政部审批并负责进行变换工种教育。6.4.1变换工种人员自行政部签署调令三日内,到行政部接受变换工种教育。未经教育进入新岗位者,部门主管领导及责任者按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处罚。6.4.2变换工种教育步骤同“三级安全教育”程序相同。6.5全员安全教育: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与劳动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提高广大员工遵章守纪、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环节,全员安全教育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开展。6.5.1全员安全教育内容: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保管;安全技术知识;工伤事故的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工伤事故案例及教训。6.5.2行政部门负责全员安全教育考勤记录与存档工作,因故缺勤者行政部负责进行教育。6.5.3全员教育需经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过二次培训与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6.5.4加强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切实贯彻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全公司广大员工树立安全思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实现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作用。6.6复工教育:6.6.1凡长期脱离工作岗位,又回到原岗位之前,必须接受复工教育。6.6.2复工教育范围:脱岗外出学习或外借半年以上人员;产假半年以上人员;病休半年以上人员;工伤痊愈的上岗人员;6.6.3复工人员的教育同三级安全教育程序相同,无复工手续,单位领导不得安排其工作,无复工手续上岗作业,一经发现视为违章作业论处。6.7四新教育:6.7.1四新即: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6.7.2四新的投产使用,要求操作者采用新的操作方法,因此开展对员工进行“四新”前的安全教育至关重要。6.7.3四新教育内容: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及操作方法;四新投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危险区、有害物质散发部位以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新订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要求;6.7.4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第7页共18页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编号共13页第7页第1.2版编制部门:7.事故管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7.1事故分类:7.1.1事故对象分类:7.1.1.1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7.1.1.2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7.1.1.3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7.1.1.4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7.1.1.5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7.1.1.6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7.1.1.7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7.1.2按损失程序分类:7.1.2.1小事故:指未出现因工致残或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的事故。7.1.2.2一般事故:指出现因工致残,评残等级8—10级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或经济损失1000~10000元的事故。7.1.2.3大事故:指出现因工致残,评残等级5—7级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或经济损失1~10万元的事故。7.1.2.4重大事故:指出现因工致残,评残等级1—4级属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者或经济损失10~5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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