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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讲座韩震•案例引导:2010年1月25日,某市某区安监局委托某镇政府对该辖区环科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工液碱(氢氧化钠)100吨和15吨柴油。认定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7条之规定。•处理结果:•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7条之规定。受委托镇政府以自己名义对该企业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没有依照法律罚款的幅度而任意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该企业已将储罐拆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罚款。•该案存在的问题:•1.实施处罚主体错误。•受委托组织与授权组织区别:•(1)权力来源不同•(2)执法名义不同•(3)法律后果不同2.擅自变更处罚的法定幅度范围。3.柴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4.送达回执中无收件人签名,送达无效。5.文书填写不规范。•6.取证不充分。•7.缺少执法文书。•8.现场检查记录中检查场所填写不规范。•9.引用法律依据未准确到条款第几项。•10.卷内目录缺少文件编号。•11.未正确编写页码。(正页在右上角,反页在左上角)•12.罚款收据复制件未经确认。(罚款款额需大写)•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保存期限永久而不是长期。•《立案审批表》案件来源为“执法检查”,不是“依法监察”,承办人姓名应手写。•处罚决定书注明罚款缴纳银行帐号。•各文书中引用法律条款应一致。•注意:适用法律规范不当•只适用从罚,而没有适用主罚;•《安全生产法》82条:生产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裁量失当;•适用法律法规时,忽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某企业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烟花爆竹,并获利1万元,这一违法行须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安全生产法84条2002.11.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19条2004.1.1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36条2006.1.2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施为法45条2004.5.17•解决原则•(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3)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a.与上位法不冲突,没有超越;b.时间,该条例属新法;c.该条例属于特殊规定。••非法生产:没有依法经安监局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是经过工商登记的生产经营单位,而不是自然人。•烟花爆竹小作坊不属于安监局管理范畴。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部门查处。•执法检查前的准备工作:•了解被检对象,•确定和培训检查人员,•查询有关法规和标准,•确定检查方式方法,•准备检查提纲和检查表式,•准备携带好仪器设备和资料,•人员分工。一、行政执法基本程序和要求1、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等有效证件,表明身份。2、说明监督检查的法律依据、目的、内容和要求。3、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4、详细记录存在问题和不安全因素,填写《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当场交付被检查单位。5、发现有违法行为,可当场改正,应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改正的发出《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6、发现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整改。7、安全生产监察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对《整改指令书》的落实情况复查,填写《整改情况复查意见书》不到位的给予处罚,立案查处。二、特殊情形处置办法•1.需抽样调查,填写《抽样取证凭证》。•2.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分局领导批准,可先行登记保存,填写《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3.对不符合保障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扣押。填写《查封(扣押)决定书》在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4.生产单位拒绝监督检查,阻碍执行公务,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三、处理•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一)适用范围•1、对个人处50元以下罚款;•2、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千元以下罚款;•3、警告。•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二)归档要求•1、2日内将《当场处罚决定书》交本案负责人审查后交政策法规处备案。•2、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同时将罚款收据存根和收缴罚款一并交帐户管理人员。由其在2日内交付指定银行和入帐归档。•(三)特殊情形•1、依法20元以下罚款;•2、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款确有困难;•3、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可当场收缴,出县省财政厅统一制发罚款收据)•二、一般程序和要求•1、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经处室领导签字同意并报分管局长批准,特殊情况下征得口头同意可调查取证,事后补填。•2、调查:两名以上安全生产监察员客观、公正调取收案证据,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抽样取证凭证》《鉴定意见书》或报告。•3、填写:《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提出处罚建议,重大案件由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4、告知:填写《处罚意见告知书》。•5、处罚决定:若当事人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进行交接,重新审批。•6、送达:一般情况下,应当直接送达,不在场,由经办案件执法人员7日内送达。•7、结案:7日内由经办案件人员填写《结案审批表》,连同全部材料报处案负责人和分管局长审批结案,并于7日内按秘密文件备案,由政策法规处负责归档。•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移送材料:•1、涉嫌案件移送书;2、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3、涉案物品清算;4、有关检验报告或鉴定结论;•5、其他材料接到立案通知书3日内移交。2010年8月新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总共37类,新增加《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其余文书样式有微调。•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及注意事项:•一、文书可以打印或手写,可以用黑色、蓝色笔填制,一律不得用铅笔填制。•二、确因填制错误,应当用斜横杠划去错误部分,划去部分或者改写部分应由行政相对人用指纹覆盖。•三、行政执法文书设定的所有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要求执法人员签名的文书,执法人员签名栏不得少于两人签名,并署名日期。•四、行政执法文书案号——•行政区划简称+文书简称+年份+序号•例:(渝)安监管立〔2010〕1号•注:•1.与旧版相比,去掉“字”和“第”。•2.年份应使用公元全称,不加“年”字,例如“2010”不得写成“2010年”或者“10”。•3.年份和序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序号前一律不加虚位“0”。•4.序号可以按照本单位的统一要求编写,也可以按照单位内设机构分部门编写。例:(渝)安监管立〔2010〕执-1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询问笔录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第次询问询问地点: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电话:询问人:单位及职务:记录人:单位及职务:在场人:我们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证件号码为、,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我们依法就的有关问题向您了解情况,您有如实回答问题的义务,也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您听清楚了吗?询问记录: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被询问人(签名):年月日共页第页•一、适用范围——•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依法向案件当事人、见证人等进行调查询问的法律文书,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二、询问时间——•凡进行2次以上询问的,第2次以后的询问都应当注明“第X次询问”。•三、询问人、记录人、在场人——•1.询问被询问人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必须持有执法证件,其中一人作询问人,另一人作记录人。•2.如案件调查需要其他人在场的,应当填写在场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工作单位、职务、电话等信息。•四、告知权利与义务——•询问前,应当向被询问人表明执法身份,告知其要求询问人回避的权利。•五、询问记录——•1.询问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被询问人“问”起头,被询问人“答”或“姓名”起头。•2.被询问人拒绝回答,应记录“拒绝回答”或“沉默”。•3.询问结束后,被询问人应审阅笔录,发现有误可要求修改笔录。在每个修改处,由被询问人盖指纹。•4.在笔录末尾紧接正文最后一行顶格处,由被询问人写明“以上笔录已阅”、“以上记录属实”等,并签名和注明日期。•5.在笔录末尾空白部分,由询问人注明“以下空白”。•六、询问笔录签名——•1.被询问人应当逐页签名、盖章,注明日期。•2.询问人、记录人和在场人应当逐页签名,注明页码。•3.被询问人拒绝签字、盖章,应当注明情况,并由两名执法人员签名。•一、一般程序案件应当按照一案一卷进行组卷;材料过多的,可一案多卷。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多案合并组卷。•二、案卷应当制作封面、卷内目录。卷内文书材料应当齐全完整,无重份或多余材料。•案件文书材料按照下列顺序整理归档:•1.案卷封面;•2.卷内目录;•3.立案审批表;•4.询问通知书、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抽样取证凭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鉴定委托书、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等;•5.案件处理呈批表、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6.听证会告知书、听证会通知书、听证笔录、听证会报告书等听证文书;•7.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个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个人);•8.送达回证、执行情况等其他有关材料;•9.结案审批表等。•不能随文书装订立卷的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应当放入证据袋中,并注明录制内容、数量、时间、地点、制作人等,随卷归档。•三、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卷,可以在案件办结后附入原卷归档。•四、卷内文件材料应当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用铅笔编写页号;页号编写在有字迹页面正面的右上角和背面的左上角;大张材料折叠后应当在有字迹页面的右上角编写页号;A4横印材料应当字头朝装订线摆放好再编写页号。•五、案卷装订前要做好文书材料的检查。对破损的文书材料应当进行修补或复制。小页纸应当用A4纸托底粘贴。纸张大于卷面的材料,应当按卷宗大小先对折再向外折叠。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六、案卷应当整齐美观固定,不松散、不压字迹、不掉页、便于翻阅。•七、办案人员完成立卷后,应当及时向档案室移交,进行归档。•八、案卷归档,不得私自增加或者抽取案卷材料,不得修改案卷内容。•谢谢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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